索 引 号: | WG1019000-2020-005 | 主题分类: | 街镇 |
发布机构: | 嘉定工业区 | 发文日期: | 2020-12-30 |
名 称: |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嘉定工业区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工管委发(2020)83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机关各部门、各预算单位:
现将《嘉定工业区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30日
嘉定工业区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嘉定工业区参照沪财采〔2020〕48号《嘉定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定区区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发布《上海市2021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结合工业区实际操作,制定适用于本级管委会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一、集中采购目录
依据《上海市2021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参照执行。
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本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为:
(一)货物类项目100万元;
(二)服务类项目100万元;
(三)工程类项目100万元。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预算金额在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属于分散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预算金额未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按照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内部控制采购规程组织实施采购。
三、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本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40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其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政府采购实际操作流程
1、确认本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及F3系统中采购目录。若不使用本年度预算,填写《嘉定区使用自筹资金预算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备案表》并提交区财政审批。
2、填写《嘉定工业区政府采购项目审批单》,并提交采购办公室审批。若涉及预算金额100万-400万的工程类项目,需另附项目信息报送表及立项文件。
3、采购办公室根据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实施线下或采购平台采购。
4、采购完成后采购办公室领取网签合同及发票,填写《嘉定工业区财政资金使用审批单》,进入请款报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