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G1009000-2021-001 | 主题分类: | 街镇 |
发布机构: | 嘉定工业区 | 发文日期: | 2021-02-08 |
名 称: |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嘉定工业区2021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工管委发(2021)10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相关职能单位、各村居:
现将《上海嘉定工业区2021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工作中如遇问题,请联系工业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金忆纯、张海波,联系电话:177******7874、173******4805,39966582,59961320(传真)。
上海嘉定工业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领导小组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代章)
2021年2月8日
上海嘉定工业区2021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加强2021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切实维护辖区公共安全,根据市、区有关会议和通知精神,结合工业区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固化近年工业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经验和成效,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变、措施不变”要求,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辖区居民群众遵法守法,全力抓好源头安全管控,重点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切实做到禁放区域“零燃放”、非禁放区域“少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零火灾”“零事故”,全力确保辖区公共安全。
二、组织领导
工业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沈浩平任组长,管委会副主任沈杰,党工委委员、宣传部部长刘琴任副组长,宣传科、综治办、投资服务中心、教委、民宗办、叶城派出所、娄塘派出所、民政科、环保办、工程科、市政科、房管办、社会发展部综合科、安监所、市场办、资产管理部、政企办、城管中队、文明办、总工会、妇联、社区科、农办等单位负责人为组员。工业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工业区管控办”)设于工业区综治办,由工业区综治办负责人、城运中心负责人张伟任办公室主任,叶城派出所副所长田书钢、娄塘派出所副所长黄寸辉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业区管控办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指导协调、推进落实、督导检查和信息汇总等工作。
各村居由主要领导负责,条线干部、联勤队员、平安志愿者积极参与,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有力、有序、高效推进。
三、管控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领
1、加强媒体宣传。一是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在工业区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媒体、报刊重要版面刊播《条例》相关内容,推动辖区电影院等文化场所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曝光程度(责任单位:宣传科、文化服务中心、各村居、管控办)。二是依托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大型广告牌建筑工地外墙、道路两侧广告牌、居民小区宣传栏等)以及基层文化活动,开展禁燃禁放公益宣传;印制禁售禁放通告、宣传海报、提示卡片等宣传品,发放张贴至各村居、入沪无名道口和人员密集场所(责任单位:文明办、各村居、管控办)。三是依托铁路沿线宣传阵地、公交车站广告栏,以及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宣传媒介,做好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在进入工业区辖区的主要道路设置禁燃禁放警示提示(责任单位:文明办、叶城派出所、娄塘派出所、各村居、管控办)。四是在空气质量达到重污染程度时,推动主流媒体及有关气象宣传服务平台及时提醒市民群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责任单位:宣传科、环保办、文化服务中心、各村居、管控办)。五是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公布“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59543880”娄塘派出所报警电话、“59164585”叶城派出所报警电话 ,进一步扩大知晓率(责任单位:文明办、安监所、各村居、管控办)。六是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合法销售点名单(责任单位:宣传科、各村居)。七是强化舆情监控和应对措施,及时妥善处置负面舆情(责任单位:宣传科、各村居、管控办)。
2、加强社会引导。一是各村居要向辖区内的人民群众成员发送一封《禁燃禁放倡议书》;广大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平安志愿者要带头遵守、积极宣传《条例》,劝阻、举报非法行为,倡导移风易俗、文明守法,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氛围(责任单位:文明办、政企办、总工会、妇联、团工委、投资服务中心、各村居、管控办)。二是结合工作职责,在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宗教场所、宾馆、商(市)场、集贸市场、在建工地等单位场所,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提示,并教育员工遵纪守法(责任单位:安监所、投资服务中心、市场办、民宗办、城管中队、规划建设部、各村居)。三是各高校、中小学、幼儿园要依托假期作业、课外活动、安全课等形式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主题教育,督促学生家庭遵守《条例》(责任单位:教委、各村居、管控办)。四是要在婚庆、殡丧、搬场等行业单位承办业务时明确告知烟花爆竹安全管控政策,并作为本单位常态化管理服务制度(责任单位:食安办、民政科、叶城派出所、娄塘派出所、各村居、管控办)。五是将烟花爆竹安全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禁放或安全燃放公约,张贴宣传海报(横幅),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登记报告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责任单位:城运中心、房管所、各村居、管控办)。
(二)强化源头管控
3、严格经营许可审查。按照外环线外区域“一区一点”要求,由安监所、娄塘派出所管控办负责对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布点和检查,确保选点符合国家法规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相关要求(责任单位:安监所、娄塘派出所、管控办)。
4、严格销售现场管理。要对销售点严格落实联合检查、实名制销售、“一日三查”、销售可疑情况报告和视频监控、限量采购等监管措施,禁止在销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责任单位:资产管理办、安监所、娄塘派出所)。
5、严密划定禁放区域。严格执行《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安全、从严、从紧”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划定2021年禁放范围,同时加强日常监管,确保禁放区内重点管控时段实现烟花爆竹“零响声”。(责任单位:宣传科、叶城派出所、娄塘派出所、各村居、管控办)。
6、鼓励上交烟花爆竹。一是各村居要按照“便民、就近”原则,安全合理设置烟花爆竹回收点(责任单位:各村居)。二是入沪道口等场所要在显著且便捷区域长期设置烟花爆竹回收点(责任单位:管控办、各村居)。三是要采取多种形式,鼓励辖区居民群众主动上交烟花爆竹(责任单位:各村居)。
(三)强化查处打击
7、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要加强对沿街商铺、商(市)场、集贸市场及居民小区、宗教场所、祭祝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历年烟花爆竹销售点及周边道路的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处置违法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叶城派出所、娄塘派出所、市场办、民宗办、民政科、文化服务中心、城管中队、城运中心、各村居)。二是滚动排查物流堆场、货运码头等场所,公路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房、待拆(建)工地、动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叶城派出所、娄塘派出所、市场办、城管中队、城运中心、各村居)。
8、加大对非法运输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加强对公交、水上及长途客运站的检查,落实进站安检、民警巡查等制度(责任单位:叶城派出所、娄塘派出所、各村居)。二是加强在陆路无名道口、高速公路道口开展拦截临检(责任单位:娄塘派出所、相关村居)。三是加强对出入市境通行靠泊船只的临检(责任单位:娄塘派出所、相关村居)。
9、加大对违法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对禁放范围以外的居民小区,根据实际划定允许燃放区城,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楼道违规充电、楼道堆物、阳台堆物“清零”行动(责任单位:叶城派出所、娄塘派出所、安监所、各村居)。二是督促居村委、物业服务单位要备足值班人员,加强日常巡检查做好燃放登记和视频记录,及时发现并劝阻居民的违法违规燃放行为(责任单位:各村居、社区科、房管所、叶城派出所、娄塘派出所)。三是在2月11日(除夕)、2月15日(初四)、2月26日(元宵)等重点时间,要派足平安志愿者与派出所民警共同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管控,根据禁放范围合理分布管控力量,加强对禁放区域、居民小区重点线路的巡查巡防,及时制止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责任单位:综治办、叶城派出所、娄塘派出所、各村居)。四是对违法违规燃放类举报案件线索,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报”(责任单位:叶城派出所、娄塘派出所、各村居)。
10、固化优化查处打击工作机制。鼓励辖区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查处打击工作。加强对手机和网上非法经营线索监控,及时报告、删除、屏蔽网上涉及非法经营、配送、燃放烟花爆竹信息。加强情报信息核查,深挖线索,追根源,实施精准打击,查处一批非法经营储存案件。用好用足法律手段,对涉及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坚决采取没收涉案财物、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强制措施;对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叶城派出所、娄塘派出所、各村居)。
(四)强化应急处置
11、强化社会面管控。重要节点期间,公安机关要提升勤务等级,加强上街巡执法,劝阻非法燃放行为(责任单位:叶城派出所、娄塘派出所)。
12、强化灭火救援。工业区消防救援部门要细化重点目标灭火救援预案,加强熟悉演练,强化等级战备,在重点区域、重点道路实施消防车驻防(责任单位:安监所)。
(五)强化考核督导
13、强化履职督导。工业区管控办要对各村居、各职能单位落实安全管控工作情况开展考核,及时通报工作动态,考核情况作为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平安建设、工业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及文明创建的重要参考依据。工业区管控办要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指导检查,现场协调解决难题,组织各成员单位联合检查。要将违法单位和个人,纳入社会征信体系监管。对因管控工作不力或履职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各村居、管控办)。
14、强化信息报送。工业区管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居要结合实际,抓紧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2月9日前,通过政务网向工业区管控办(综治办)报送本单位烟花爆竹安全管控专项工作信息员。即日起,每日15时前报送本单位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情况。(报送电话:39512345)。各相关单位要在2月27日前报送本单位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