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F2320000-2021-002 | 主题分类: | 街镇 |
发布机构: | 江桥镇 | 发文日期: | 2021-03-10 |
名 称: | 关于印发《江桥镇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嘉江府发〔2021〕2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江桥镇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0日
江桥镇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进一步提升本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实效,现结合本镇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问题、环保、效果、目标、示范等五个方面为导向的原则,立足长效、提升实效,深入推进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市民在垃圾分类过程中的参与感、获得感,推动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打造文明有序、环境友善、宜居宜业城市面貌,使江桥更有吸引力、竞争力和发展韧性。
二、工作目标
巩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稳步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持续引领低碳生活新时尚。全力通过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复评,巩固95%以上村居、单位分类达标。全镇干垃圾日均控制量低于224吨;湿垃圾日均分类量高于100吨;可回收物日均量高于80吨,其中主体企业日均回收量高于51吨,源头减量率达到1.5%,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
(一)源头分类固成效
加强精细化管理和精准化执法,居民普遍养成垃圾分类习惯,保持全镇垃圾分类成效稳定在高水平,居村、单位及公共场所达标率稳定在95%以上,全力通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复评。
(二)规范收处强监管
强化垃圾清运作业队伍建设,狠抓垃圾残液治理,完善环卫车辆冲洗污水处理体系,形成统一、规范、高效的清运作业管理模式。明确生活源有害垃圾收、存、处标准,规范有害垃圾全程分类管理。加强湿垃圾消纳站运行监管,湿垃圾就地处置设施保持规范运行。提升生活垃圾收运签约率,推动园区、场所、商铺等未签约单位产生的垃圾应收尽收。拓展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范围,全面实施沿街商铺生活垃圾上门分类收集。
(三)回收利用优体系
优化生活源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加强点站场运行管理,提升居民在垃圾分类过程中开展资源回收利用的知晓率、参与率。建立回收主体企业考核奖惩及退出机制,落实分拣残渣无害化处置,及时清理、取缔无证流动收购行为,规范回收市场秩序。
(四)执法保障强支撑
构建完善管执联动工作格局,强化执法支撑保障,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全流程、全覆盖执法监督,畅通群众参与、群众监督渠道,实现垃圾分类精准执法、高效执法。
(五)文明养成见成效
加强市民文明养成教育,塑造“垃圾不落地”的社会风尚。完善暴露垃圾管理机制,提升垃圾清运、道路清扫、盲区监管实效,理清属地责任管理机制,加强多部门协同监管,基本清除全镇主要暴露垃圾堆点。深入开展“光盘行动”,将厉行勤俭节约与实现源头减量紧密结合,实施餐饮单位鼓励性减收措施,引导减少餐饮浪费,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浓厚氛围。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巩固源头分类实效
1、持续优化居民区分类投放管理
持续发挥居民区党建引领作用,强化居村委、物业、业委、居民协商共治,通过跟踪性分析、精细化管理,优化“一小区一方案”,持续提升居住区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星级小区”“星级村”评选,扎实提升社区分类实效。在“定时定点”分类投放较好的小区适度延长投放时间和强化定时管理,完善节假日延时投放模式。(牵头单位:市容办、社区办;配合单位:组织科、房管所;责任单位:各村居)营造“方便大家分,引导大家分”的分类投放环境,推进居民区源头分类精细化管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加强投放点和垃圾箱房改造,全力打造无散落、无异味、无混投,环境整洁、服务便利、清运规范的垃圾投放点设施。(牵头单位:市容办、社区办;配合单位:房管所;责任单位:各村居)充分结合农村垃圾投放和收集规律,提高村民分类意识、上门分类收集服务能力和分类存储管理水平。试点实行农村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提升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自治共治能力。加强农村地区垃圾乱堆放现象整治力度,加强农户户桶保洁管理,不断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补齐源头分类短板。(牵头单位:市容办;配合单位:宣传科、农发公司;责任单位:各村)
2、持续巩固单位分类管理实效
按照“行业牵头、属地推进、单位负责”的原则,持续推动落实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场、菜场、饭店、商务办公楼宇、工厂、交通枢纽、沿街商铺等各类区域源头分类工作,加强行业指导与执法监督,促进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党政办、经贸办、教委办、卫计(食安)办、市场监管所、市容办、后勤公司;配合单位:城管中队;责任单位:各村居)强化道路、商场商圈、轨交站点等公共区域分类容器、标识标志、分类投放管理,通过试点人性化设置分类投放指引、细化分类投放容器或投放口、强化分类投放实效巡查等方式提高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牵头单位:市容办、经贸办、建管办、保洁公司;配合单位:城管中队;责任单位:各村居)加强沿街店铺垃圾分类管理,推进沿街商铺上门分类收集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容办、城管中队、保洁公司;配合单位:市场监管所;责任单位:各村居)
3、持续提高公共机构和公共场所分类实效
重点提升人流量集中、具有窗口示范意义的公共区域分类实效,加大实效检查力度。持续提高学校垃圾分类实效,改进教育德育相结合教育引导方式,形成校园设施设备规范、标识标志正确、学生自觉分类投放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医院垃圾分类示范作用,强化医院垃圾分类检查结果应用,不断提高门诊区域、住院区域垃圾分类实效,严格实施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分流。加强客用交通枢纽垃圾分类实效管理,对公交站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通过试点人性化设置分类投放指引、细化分类投放容器或投放口、强化分类投放实效巡查等方式提高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实效。规范设置道路废物箱,保持废物箱设施整洁完好,并落实专用的废物箱垃圾分类收集车辆,实行精细化的垃圾分类收集。(牵头单位:教委办、卫计食安办、建管办、市容办;配合单位:城管中队、保洁公司;责任单位:各村居)
4、持续压实物业管理主体责任
进一步压实物业公司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主体责任,一是加强监督考核,把垃圾分类作为物业考核关键指标,落实物业区域经理通报制度,把垃圾分类纳入物业评优评先体系,与企业补贴挂钩,推动物业行业优胜劣汰,激发物业企业转型动力,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牵头单位:房管所;责任单位:各村居)二是加强联合整治,垃圾分类主管部门、物业行业监管部门与执法部门密切协同,对不落实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的物业公司,及时发现整改、依法处置。(牵头单位:房管所;配合单位:市容办、城管中队;责任单位:各村居)三是整合责任区域,加强对物业履行沿街商铺管理责任的执法检查,推动同一小区外围群楼、沿街商铺由小区物业统一管理,理清同一单位区域内存在2个以上物业情形的责任归属,防止有责失责、当管失管、推诿扯皮。(牵头单位:房管所;配合单位:市容办、城管中队;责任单位:各村居)四是强化“一岗双责”,推进85%以上居民区推行物业保洁员“一岗双责”制度,完善奖惩考核机制,加强岗位培训,持续推动物业一岗双责见成效、保长效;对分类正确参与率不理想的居住区,强化行业监督指导,提高分类实效。(牵头单位:房管所;配合单位:市容办;责任单位:各村居)五是优化投放条件,加强分类投放点周边全时段环境卫生质量管理,升级分类投放点除臭、洗手等装置的硬件配置,规范污水排放,落实有条件的点位就近纳管排放。(牵头单位:房管所;配合单位:市容办、水务所、新江桥建设公司;责任单位:各村居)六是完善行业规约,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纳入物业管理合同,试点调整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约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促进物业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环节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牵头单位:房管所;责任单位:各村居)
(二)坚持环保导向,规范收运处置环节
5.规范提升分类收运作业管理。完善生活垃圾清运过程中残液、冲洗水规范收集处置系统,实施洗车废水现场达标处理排放措施,落实洗桶废水分散收集达标处理方案。(牵头单位:保洁公司;配合单位:市容办;责任单位:保洁公司)加强清运车辆革新,实施装载量控制,在70%以上小区开展白天“定时定点投放”结束后的垃圾清运工作,避免作业扰民;在有需求、有条件的小区开展夏季一日两运工作,减少垃圾堆放时间过长产生的异味问题,全面提升社会公众满意度。(牵头单位:保洁公司;配合单位:市容办、社区办、房管所、各村居;责任单位:保洁公司)加强对湿垃圾日均产生量10桶以上的大型商圈、大型工厂、餐饮食堂等区域“生熟”细分类宣传指导,落实专车专运。(牵头单位:保洁公司;配合单位:市容办、城管中队、经贸办、市场监管所;责任单位:各村居、单位)全面摸排餐饮、企业、工厂、商铺垃圾收运合同签约情况,提升垃圾收运合同签约率,加大单位、商铺生活垃圾收运检查,切断违法违规处理渠道。(牵头单位:市容办、保洁公司;配合单位:经贸办、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责任单位:各村)
6.规范有害垃圾全程分类管理。按照“产生者分类投放、各区属地收集、市统一收运处置”原则,规范生活源有害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体系。居住区和单位应对生活源有害垃圾就行集中存放,并做好防水、防破损等防护措施;新江桥保洁公司配置密闭化专用车辆,收运交付时对有害垃圾进行计量管理;加强有害垃圾暂存点改造管理,满足专人管理、空间封闭、防雨防晒、防渗防漏等管理要求,积存满一定量后,预约市绿化市容局确定的专业收运企业进行统一运输。(牵头单位:保洁公司;配合单位:市容办;责任单位:各村居)
7.规范湿垃圾就地处置设施运行。加强对镇湿垃圾消纳站及单位小型湿垃圾设施的监管,按照区级制定的统一管理标准,确保达到环保要求。一季度前完成在用小型湿垃圾设施全覆盖监测,对存在污染物排放超标设施推进停用或达标改造,特别对减量型设施(排水)通过加装污水处理设施或设置污水收集设备转运处置,确保污水达标排放,促进现有就近就地设备污染控制措施落实。(牵头单位:市容办;配合单位:保洁公司、水务所、环保办;责任单位:各村居、使用单位)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及美丽乡村创建,加强农村湿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在符合条件的集贸市场、农村、公共机构等场所设置湿垃圾就地就近处置设施,力争实现湿垃圾不出村、不出镇就地就近处理利用。(牵头单位:市容办;配合单位:经贸办、农发公司;责任单位:各村)
(三)坚持效果导向,优化回收利用体系
8.健全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并完善两网融合回收体系,提升两网融合点、站、场规范化建设与服务水平。推动132个两网融合服务点提标改建,将流动点逐步改造提升为标准点、示范点,落实服务点专人负责、服务完善;推进镇低价值可回收物中转站有效运营,促进主体企业与中转站资源整合,实现全镇可回收物交投便捷、中转顺畅。(牵头单位:市容办、市场所;配合单位:社区办、房管所;责任单位:各村居)对照可回收物点站建设和管理标准,在住宅新建、地块开发和社区改造过程中,推进可回收物服务点、中转站建设的标准化。(牵头单位:市容办;配合单位:社区办、房管所、规划资源所;责任单位:各村居)贯彻实施可回收物主体企业管理指导意见,对主体企业服务质量、运输规范、计量统计等进行定期考核评价;对回收服务未达标、未能履约、或发生违法行为等引发恶劣影响的主体企业予以清退。(牵头单位:市容办;配合单位:经贸办、市场监管所;责任单位:各村居)借势借力扫除非法回收站点,对分布全镇的废品回收点进行梳理排摸,建立登记、备案机制,对能够纳入城投公司回收系统的进行统一登记,对不合法、不合规且无法整改的,逐步予以查处和取缔。(牵头单位:经贸办;配合单位:市容办、综治办、经贸办、市场监管所、安全办、城管中队;责任单位:各村居)两网融合服务点、中转站、集散场进行可回收物收集转运后的分拣残渣,应及时纳入属地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实施无害化处置。(牵头单位:市容办、保洁公司;责任单位:企业属地村)两网融合中转站、集散场配备自动称重计量系统及监控设备,将可回收物数据纳入全区一网统管平台,实现数据自动化、定量化和可溯性统计,并接受实时监督。(牵头单位:市容办;配合单位:经贸办;责任单位:企业属地村)
9.开展可回收物细分类投放。优化沿街道路废物箱数量、位置、间距及投放口设置,推进可回收物投口改造,细化可回收物为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等。(牵头单位:市容办;责任单位:保洁公司)鼓励有条件的商业场所、轨交站点细化可回收物收集容器设置和投放智能回收柜。(牵头单位:经贸办;配合单位:市容办;责任单位:各单位)结合社区新基建要求,在有条件区域推行智能回收柜、线上预约与线下回收相结合等“互联网+回收”模式,提高居民交投可回收物便利化水平。(牵头单位:社区办;配合单位:市容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结合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保障,部分地标区域、窗口区域试点创建可回收物精细化分类示范点,打造具有典型引领作用的垃圾分类示范公共场所样板。(牵头单位:宣传科;配合单位:市容办;责任单位:各村居)
10.加强低价值可回收物托底保障。推动低价值可回收物中转站有效运行,落实低价值可回收物托底回收,探索废玻璃、废塑料泡沫等可回收物回收积极性的有效举措。(牵头单位:市容办;配合单位:保洁公司、社区办、经贸办;责任单位:各村居)根据市级定期更新可回收物目录,落实生活源低价值可回收物补贴政策,切实将全镇的低价值可回收物做到应收尽收,并做好居村交投、环卫收运、企业转运等环节监督及台账管理。将低价值可回收物托底收运落实情况纳入主体企业日常考核,并与补贴发放挂钩。(牵头单位:市容办;配合单位:保洁公司、财政所;责任单位:各村居、保洁公司)
(四)坚持目标导向,夯实监管执法保障
11.开展薄弱环节与重点区域执法检查。聚焦全程分类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落实常态执法检查,加强对生活垃圾产生单位、管理主体单位、收运处置单位的执法检查,对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的违法线索进行查办,强化对居民区、公共场所个人投放行为的执法监督,量化全年各类违法违规案件数,促进分类习惯养成。(牵头单位:市容办、城管中队;配合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责任单位:各村居、单位)
12.健全管执联动运行机制。依托城运系统前端发现平台,建立健全管理与执法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增强管理执法合力,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精准化。(牵头单位:市容办、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城运中心;责任单位:各村居、各单位)保洁公司坚决落实“不分类、不收运”制度,坚持对各类区域交付的生活垃圾分类品质进行审核,规范分类收集运输行为,倒逼村居、单位等做好源头分类工作。(牵头单位:保洁公司、城管中队;责任单位:各村居、各单位)畅通村居上报、管理审核、执法查处网上流转处理渠道,居村委、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投放点视频监控调阅、定期巡查等措施,锁定垃圾不分类及偷乱倒等违法对象,量化源头发现移送案件数,落实惩戒措施,提升分类实效。(牵头单位:房管所、市容办、城管中队;责任单位:各村居)
13.强化执法结果应用。推进落实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记分与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挂钩机制,对各类单位的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纳入相应的信用惩戒,探索个人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联合惩戒措施,执法部门积极向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进行执法信息反馈,对单位和个人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且拒不改正、阻碍执法部门履行职责等情形,依法将其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平台,实施信用惩戒。(牵头单位: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房管所;责任单位:各村居单位)
(五)坚持示范导向,倡导引领低碳绿色生活
14.深入引导餐厨垃圾减量。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宣传,在党政机关、学校食堂、宾馆酒店、企事业单位等普及开展“文明餐桌”“公筷公勺”“光盘”行动,推广餐饮企业鼓励性减收措施,落实单位生活垃圾合同签订、收运情况信息平台实时录入,做好餐厨垃圾计量核定,为探索建立湿垃圾(餐厨垃圾)源头减量价格杠杆制度提供数据支撑,逐步形成餐厨垃圾源头减量梯度管理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党政办、宣传科、教委办、市场监管所;配合单位:市容办、保洁公司;责任单位:各单位)推进“源头减量零浪费街区”试点项目,形成引领性标准,促进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宣传。(牵头单位:宣传科、经贸办、市容办;责任单位:各村居)
15.推动一次性用品和包装物源头减量。深入落实餐饮服务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旅游业不主动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党政机关内部办公场所不提供一次性茶杯等措施。(牵头单位:市场监管所、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村居)强化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在生产、流通环节采取包装物瘦身、裸装和循环使用等措施,加大邮政快递包装物、产品包装物减量力度。(牵头单位:经贸办)
四、保障措施
(六)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
16.建立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夯实四人领导小组统筹谋划与综合协调基础。镇班子领导按网格包干,机关干部与小区“一对一”挂钩,同村居共挑责任重担。各成员单位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各部门、单位垃圾分类职责和义务的规定以及年度工作方案要求,对照责任清单,进一步健全运行、考核、激励等具体配套制度,对标对表推进落实。各村居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完善以居(村)党组织为核心,居(村)委、业委、物业、志愿者“多位一体”的协同推进机制,强化基层治理效能。(牵头单位:组织科;责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村居、单位)
17、优化分类体系运行机制。一是坚持会议分析制度,镇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成员单位例会,协调落实工作任务,分析指导工作形势。居(村)委每1-2周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分析评价,充分调动居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强化四级巡查制度,在党政班子领导不定期实地督导的同时,进一步升级完善四级巡查制度:常态巡查,第三方专业队伍检查督导,每月发布检查报告,结合市区测评结果排名挂号。专项检查,社区办每月对居住小区开展不少于1轮次全覆盖检查,市容办每月落实不少于2轮次农村垃圾分类检查,房管所对物业主体责任落实、硬件提升、一岗双责开展专项检查,城管中队每月对沿街商铺进行专项检查,行业主管部门对口督查本行业内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执法检查,执法部门开展常态执法巡查,每月发布执法清单,确保执法成效落到实处。文明巡查,市民巡团每月开展垃圾分类专项巡查,通过“城市啄木鸟”系统督办整改。三是实施定期通报机制,结合各级检查结果,每月下发巡查通报,梳理“问题账单”,考核问题“整改率”“立案处罚率”,形成有查必改、查改闭合回路。四是坚持约谈督促制度,对工作不力,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组织约谈;对工作不作为、玩忽职守的单位负责人和个人由纪委约谈。五是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把垃圾分类作为生态文明、村居治理和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差异化,将垃圾分类测评成绩与年终评优、文明创建结合。六是健全问题解决机制,细化“一小区一方案”,引导居民自治共治,解决村(居)个性问题;领导小组深入调研,动态掌握工作形势,协调联动,破题攻坚。(牵头单位:市容办;配合单位: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各村居)
18.完善长效常态管理机制。推进建设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一网统管”信息化平台,持续推进垃圾投放点加装智能监控设备,深化智能监控对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误时投放等场景应用,提升源头分类常态长效管理支撑能力,提升分类工作实效。(牵头单位:城运中心、市容办;配合单位:综治办;责任单位:各村居)持续完善巡查督导机制,强化班子领导督查、办公室巡检、行业部门巡查、第三方普查、执法部门巡查与社会文明监督等全方位监督机制,形成发现、协同、移送、处置工作闭环。(牵头单位:宣传科、市容办、城运中心;配合单位:党政办、经贸办、教委办、卫计食安办、房管所、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保洁公司、农发公司;责任单位:各村居)规范源头分类、中端转运、末端处置等基础数据收集,导入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工作平台,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各环节易于追溯、精准量化、及时改进,为生活垃圾分析预判、监督管理以及应急处置提供支撑。(牵头单位:市容办;配合单位:城运中心、保洁公司;责任单位:各村居)
(七)健全考评机制,优化激励奖惩
19.完善综合考评机制。持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工作,促进居住区、单位达标率稳定在95%以上,确保通过示范街镇复评。以问题为导向,严格对标达标(示范)创建细则要求,加强分类实效多层级、高频次督查,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村居开展自查自纠,对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不力进行约谈,并通过通报、简报形式及时督促抓好落实。针对公共场所垃圾分类实效不佳、收运环节管理不善等难点性问题,对轨交站点等窗口区域,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测评。结合全镇暴露垃圾问题系统整治,建立健全暴露垃圾治理考评机制,探索垃圾案件数与立案解决率双轨评价机制,发挥属地能动性,积极破解暴露垃圾课题,形成责任清晰,流程清楚,管治有力的治理格局。结合垃圾非正规堆点各项工作推进要求和农户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点,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考评,全面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牵头单位:市容办;配合单位:镇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各村居)
20.优化垃圾分类奖惩机制。以“突出重点、绩效优先”为导向,进一步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奖惩政策。市、区垃圾分类综合测评成绩与村居年终考评、物业企业专项补贴挂钩,落实优秀物业优先推荐、不合格物业淘汰机制,压实各级管理责任。(牵头单位:市容办、社区办、房管所;责任单位:各村居)充分保障生活垃圾分类软硬件投入,为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坚实可靠的资金保障。(牵头单位:市容办;配合单位:财政所;责任单位:各村居)
(八)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自治共治氛围
21.加大精准宣传力度。持续做好“三进一广播”宣传活动,结合社会文明发展实际定期修订垃圾分类宣传提纲,深度开发融媒体宣传潜力,加强对学校、医院、轨交入口、公交站点、沿街商铺、农村等人员密集流动区域精准宣传,提升租户、年轻白领、个体工商户等重点群体的垃圾分类意识,不断提升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的时代感、针对性、实效性。加大垃圾分类和环境保护普法宣传,让“不分类违法,乱投放可耻”的共识深入社区、村宅、学校、医院、机关、企业、公园等各个角落,形成全社会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态势。(牵头单位:宣传科;配合单位:市容办、社区办、综治办、城管中队;责任单位:各村居)
22.加强志愿服务引导。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志愿服务工作体系,一是加强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积极创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志愿服务队,建立队伍管理机制、考评激励机制、教育培训机制,完善垃圾分类志愿者注册制,确保志愿者全部在上海志愿者网注册,推进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的有序开展。(牵头单位:宣传科;责任单位:各村居)二是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用好在职党员双报到制度,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守箱、巡查行动,提高在职党员对社区垃圾分类的示范、志愿者等作用。(牵头单位:组织科;责任单位:各村居)三是优化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正向激励举措,探索建立志愿服务激励回馈方案,通过志愿服务时间换积分服务等方式,激励各类群体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壮大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力量,优化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人群结构。(牵头单位:宣传科;责任单位:各村居)
附件1:江桥镇2021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指标量任务表.xls
附件2:江桥镇2021年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指标量任务表.xls
嘉江府发【2021】2号 关于印发《江桥镇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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