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G0201000-2021-003 | 主题分类: | 街镇 |
发布机构: | 真新街道 | 发文日期: | 2021-04-30 |
名 称: | 关于进一步做好真新街道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嘉真街发〔2021〕3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完善政府采购程序,推进政府采购精细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财采〔2020〕10号)的相关条款,结合我街道《关于推行政府采购统办工作的实施办法》(嘉真街〔2019〕20号)、《财务管理制度》(嘉真办〔2019〕7号)的规定,就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完善采购制度,做如下工作提示:
1.先审批后采购。执行政府采购流程前,请正确填写《真新街道新增固定资产及政府采购申请表》,并经部门负责人、党政办、财政所、分管领导、街道主要领导审核后,留档至营商环境办公室(财政管理办公室)处。同时,项目金额30万元(含)以上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照《真新街道办事处议事决策规则》、《中共嘉定区真新街道工作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有关规定,提请党工委“三重一大”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执行。
2.“招一续二”采购。对于经常性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在采购服务需求没有变化的前提下,可采用“招一续二”的方式开展采购,即采购合同招一年续两年。采用“招一续二”方式采购的,应在首年执行采购前的“三重一大”请示上,明确写明“招一续二”的采购方式。同时于线上预算F3系统完成“003延长项目采购年限”操作。首年采购的各类采购资料请自行留档以备查询,项目在第二及第三年续签合同前,应当填报《真新街道新增固定资产及政府采购申请表》,并附首年“三重一大”会签单,若项目较首年发生较大变化的,应重新提请党工委“三重一大”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执行。若项目所续年限到期后,仍需继续采购的,请重新执行政府采购全套流程。
3.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根据前述“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的集中采购(集市采购除外)和分散采购项目(即:2021年政采目录所示金额为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均需在政采云平台上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请各项目经办人应于政府采购活动开始30日前至营商环境办公室(财政管理办公室)政采专用电脑上操作意向发布,意向公开不足30日的不得执行采购招标等工作。
4.采管岗位分离。各单位在政采云平台设采购员和管理员两个角色岗位, 采购员负责云平台上开展具体采购事宜,管理员负责审核采购员拟签订的代理合同、采购合同、验货单等,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各角色岗位均需凭电子密钥登录操作。目前机关本部云平台采购员电子密钥设有两枚,由党政办、项目办各持一枚并使用,管理员电子密钥一枚,由营商环境办公室(财政管理办公室)保管并使用;各事业单位采购员电子密钥各设一枚,由各单位经办人保管使用,管理员电子密钥各设一枚,应由各单位负责人保管使用。为防范岗位风险,各单位采购员和管理员电子密钥应由不相关岗位人员分别保管,禁止一人同时行使采购员及管理员职责。
5.工程审价相关。根据《真新街道零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真新街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要求,凡是合同价格超过3万元的工程类采购,完工验收并完成竣工决算后,均需将审计资料报送街道审计室,由审计室根据有关规定统一送审工程决算。上述工程不仅包括街道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也包括上级部门下拨资金投资项目及街道集体和集体控股企业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若有不符上述工作提示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的,街道营商环境办公室(财政管理办公室)有权驳回支付申请。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真新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