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真新街道办事处
真新街道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WG0201000-2021-008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真新街道 发文日期: 2021-07-01
名 称: 真新街道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文 号: 嘉真街发〔2021〕8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开展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的重要体现,是市委、市政府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具体举措。为切实做好真新街道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按照“谁的房子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造成的原因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实事求是,突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城镇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力争用4年时间完成本镇的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健全城镇房屋档案和生命周期管理制度。

二、领导小组和责任分工

组  长:沈元雄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赵伟刚 办事处副主任

胡春华 办事处副主任

组  员:唐文倩 党政办主任

        房金海 真新司法所所长

        孔永清 社区平安办负责人

        卢定衡 营商环境办(财务管理)负责人

        翁卫东 营商环境办主任

       朱燕清 应急管理办主任

       潘顺华 社区自治办主任

       张丽华 社区服务办主任

       李建华 真新街道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校长

       高雄健 社区管理办主任

       朱  健 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真新管理所所长

       甘晓红 社区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

       张志华 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李  兵 真新街道房管所所长

       张  梅 城市运行管理中心负责人

       许志方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申筱燕 真新新村派出所副所长

       谭利锋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沈  磊 真新资产公司总经理

       陈晓敏 丰一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服务站站长

       顾亦群 丰二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服务站站长

       郁丽裙 祁连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服务站站长

       周  刚 新郁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服务站站长

       张丽萍 金沙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服务站站长

       叶陆萍 新丰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服务站站长

       王哲明 双河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服务站站长

       杨慧琴 金汤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服务站站长

       张启星 栅桥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服务站站长

       沈潮萌 铜川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服务站站长

       郭旭升 鼎秀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服务站站长

       陈  清 吉镇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服务站站长

       毛芳芳 梅川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服务站站长

       李博文 虬江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服务站站长

       黄  佩 清峪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服务站站长

       吴建平 丰西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服务站站长

       陈  斐 万镇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服务站站长

       曹  琪 金鼎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服务站站长

责任分工——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部门联动”的原则落实排查工作主体责任和整治工作督促指导责任,各部门要以“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城镇房屋安全事项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并强化指导监督工作。各单位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房管所):牵头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指导督促住宅类房屋相关责任人开展整治工作;

党政办:负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管理办:督促参建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落实房屋安全质量主体责任,从源头管控房屋安全质量隐患,负责督促房屋建设单位对竣工备案前房屋安全质量隐患进行维修整治;

规资所:协助相关单位查阅基础信息;

营商办:负责各经济城、智地园区、商务办公楼宇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指导督促房屋相关责任人开展整治工作;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指导工作;

自治办:负责福利院、养老机构的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指导督促房屋相关责任人开展整治工作;

服务办:负责医疗卫生系统、体育场馆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指导督促房屋相关责任人开展整治工作;

文体中心:负责文化和旅游经营性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指导督促房屋相关责任人开展整治工作;

各社区: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住宅及各类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服务办(教育):负责教育系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包括公办、民办及农民工子弟学校等),指导教育系统的房屋安全管理及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资产公司:负责所属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联勤中心:配合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录入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违法建筑和违规破坏承重构件房屋的整治等工作;

应急管理办:负责指导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

市场所:负责指导城镇经营类房屋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

营商办(财务管理):负责将城镇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政府预算;

司法所:配合相关单位完善城镇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等工作;

派出所:负责指导城镇旅游业、特种行业的许可证复核工作。

三、设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联络人

各成员单位指派一位联络员,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排查工作,各小区的联络员由小区物业经理担任。

小区联络人:吴凯峰、朱金香、顾利红、汤燕超、范建兴、符建华、宋鸿礼、陈忠文、方国昕、郑新娣、张建党、唐伟民、王建平、钱隆、颜荣龙、余美芳、唐金凤、杨文瑛、徐惠丽、吴珍妮、黄连明、包志翔、林睿笙、朱谷丰、包志翔、陆琴、包志翔、董正龙、许倩、李蒙楠、童洁、金华湘、许倩、姚国明、金永培。

四、工作安排

本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象为本街道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包括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等),军队用房、保密单位房屋、纯地下结构除外。具体工作分为摸底排查、重点整治和全面整治三个阶段。

(一)摸底排查。本次城镇房屋排查原则上以幢为单位,要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设年代、结构类型、建筑面积、高度、层数等,并通过排查软件填写、上传《上海市城镇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

1、重点排查。2021年6月底前完成安全隐患风险较大的城镇房屋排查工作,主要包括以下类型:(1)小梁薄板房屋;(2)改变规划设计用途、拆改承重构件的房屋;(3)未整治完成的违法建筑;(4)周边环境变化较大的房屋;(5)在房屋安全方面存在“四有”现象(即有多次报修、有查抢险记录、有投诉或反映、有明显隐患)的房屋。

2、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基础上,于 2021 年 12 月底前完成其他城镇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依据《上海市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技术方案》中房屋完损状况判断标准,对城镇房屋按照完好房或基本完好房、一般损坏房、疑似严重损坏房、疑似危房四个等级作出初步判断。

(二)重点整治。对排查评定为疑似危房和疑似严重损坏房的房屋责任人开展以解危为主的重点整治,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到位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应督促房屋安全管理责任人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未取得相关证照非法经营的,属地管理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整治。

1、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于排查中发现的疑似严重损坏房和疑似危房,房屋责任人及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依据《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第 678 号)、《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JGJ125-2016 )、《房屋质量检测规程》(DG/TJ08-79-2008)以及其他国家和地方标准,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并明确建议整治措施。

2、落实整治责任。按照“谁的房子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造成的原因谁负责”的原则,依据《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沪府令39号)等规定,明确相关责任人,对确有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整治并落实整治资金。

3、制定整治方案。相关责任人要根据评估鉴定结论,编制隐患处置“一房一方案”,明确隐患处置的具体方式和处置时限,报主管部门备案。在完成整治前,应采取相应的临时避险措施。

4、建立销项制度。按照工作时限要求,加大对房屋安全隐患处置方案编制和实施整改的督促力度,建立完善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全面登记存在安全隐患的城镇房屋,并明确采取的整治措施、整治期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有关内容,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销项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三)全面整治。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对于排查中发现的一般损坏房屋制定整治计划,坚持隐患处置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4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我街道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整治。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的具体举措,秉持“从根本上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的宗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加强对各类房屋安全管理责任人和相关从业人员的指导和培训,提高安全责任意识,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保持警醒,做好本次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应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负责组织实施,明确具体工作责任人,特别要加强汛期、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建设和隐患整治工作安全质量监管的指导。

(三)强化督促指导。建立完善城镇房屋安全质量巡查制度,加强各成员单位信息沟通,对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各成员单位应不断完善相关应急预案,督促相关责任人做好应急人员安排和物资储备,并严格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

(四)建立长效机制。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是当前事,更是长远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是贯彻落实建设部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我们要加快排查整治,消除城市运行安全隐患。这次排查的空间和属性信息成果既是落实城市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举措,也是我们今后乃至长期管理的基础。我们要紧密围绕“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的要求,将阶段性排查整治工作成果转化为常态长效管理机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真新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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