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F6923000-2021-001 | 主题分类: | 街镇 |
发布机构: | 华亭镇 | 发文日期: | 2021-03-05 |
名 称: | 华亭镇经济小区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 | ||
文 号: | 华府(2021)7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为全面落实嘉定区经济小区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激发管理团队活力,推进经济小区高质量建设,确保经济小区在发挥自身优势的基础上持续增强创新发展新动能。根据《关于嘉定区促进经济小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嘉产促办[2019]3号)和《嘉定区关于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嘉委办发[2020]1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争取到2021年,初步完成华亭、众望改革试点,具体目标如下:
1、总体目标:打造品牌化、专业化、规模化的经济小区,使之成为区域经济发展和投资促进的重要载体和发展新动能。
2、创新管理制度:实现经济小区创新发展模式,构建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激发经济小区在新一轮经济发展中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管理制度。
3、量化任务:以财力贡献为主要考核目标,争取到2021年底镇下辖2家经济小区实现税收(不含房地产)同比增量不低于20%,注册户数同比增量不低于70%。
二、主要任务
1、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鼓励试点经济小区建立市场化的用人制度,实现自主招聘、自主使用、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机制。充分发挥“人员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的人事管理制度,对优秀的管理人员、招商能人、服务能手在考核评优等方面予以倾斜。
2、完善考核激励机制。鼓励经济小区形成绩效和薪资挂钩的激励机制。经济小区可根据经济目标制定考核细则,对超额完成经济指标的,可提取专项奖励基金(不高于扶持金的30%),用于绩效考核优秀人员的嘉奖,对绩效考核不合格人员视为不能胜任工作进行岗位调整或辞退。
3、鼓励创新经营模式。鼓励经济小区与专业招商平台建立新型招商合作关系,发挥招商平台自身优势服务于本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围绕新市镇、产业园区、乡村振兴等重点区域,积极挖掘招商资源,主动对接投资项目,实现区域经济良性发展,提升经济小区综合实力。
4、优化财务管理机制。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经济小区日常支出具有审批权。
5、扩大招商扶持权限。扩大总经理对企业招商扶持权限,对新设立的注册型企业,增值税扶持比例在24%以内由总经理负责,对存量注册型企业通过挖掘潜力对税收增量部分给予适当考虑,其他税种参照同比例,超出部分“一事一议”。
6、优化财政结算比例。以财力贡献为依据,优化经济小区财政结算比例。
经济小区当年度完成镇级财力超过基数部分(华亭私营经济发展中心完成镇级实得财力1亿元-1.4亿元,众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完成镇级实得财力2000万元-4000万元),按镇级实得财力的30%进行扶持。
经济小区当年度完成镇级财力超出镇下达目标部分(华亭私营经济发展中心目标1.4亿元,众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目标4000万元),超出部分按镇级实得财力的50%进行扶持。
三、工作措施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形成由镇组织人事科、经发办、经管办、财政所、审计办及下辖经济小区等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经济小区改革试点工作,形成合力、高效、有序地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具体措施:
1、日常联络机制。由镇工作领导小组发起建立改革试点工作例会制度,了解本项工作推进进程和协调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政策制度保障。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实效性强的实施方案,出台相关实施细则,修订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3、强化督促检查。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督查机制、考核评价体系和追究问责检查,常态化开展审计、督查等多部门联合督办检查,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根据区分等定级的结果作为发放经济小区主要负责人绩效奖励依据。
四、附则
本工作方案自发布日起试行,试行至2021年12月31日。如本工作方案内容与之前发布的文件有冲突,以本工作方案为准。
嘉定区华亭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