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管理委员会
菊园新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实施办法
索 引 号: WG2314000-2021-007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菊园新区 发文日期: 2021-11-29
名 称: 菊园新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实施办法
文 号: 嘉菊管[2021]11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心工程,为践行“人民城市”的重要理念,进一步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按照《关于嘉定区乡村振兴创建工作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嘉委办发〔2021〕2号)文件精神和《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实施方案》(嘉乡村振兴办〔2021〕2号)的工作要求,新区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目标

按照《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安排,从2021年起,用两年时间,持续推进新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到2022年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取得重大进展,农村基础设施配置水平明显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好转,基本形成生态宜居的农村人居环境。

二、实施原则

(一)强化基础。坚持常态长效,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的成效,助力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

(二)优化提升。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全覆盖、保基本,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项目,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村容村貌,促进村庄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三)分类实施。在按照区级下达的任务清单和基本要求的基础上,依据《菊园新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专项奖补资金实施指引》(详见附表1),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

三、主要任务

围绕村容村貌提升、美丽田园营造、农村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村水体环境、“四好农村路”建设等方面,坚持“全区域、全要素”整村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根据各村实际情况,补短板、强弱项、提成效,持续建设与“创新活力充沛、融合发展充分、人文魅力充足、人民生活充裕”的现代化新型城市相融合的美丽乡村,为实现乡村振兴创建工作全覆盖打下坚实基础。重点做好七大类优化工作:

(一)提升村容村貌。要兼顾村庄内外,全域推进,实施乡村建筑风貌融合、架空线合杆整治,增加乡村标识标牌导览、“小三园”建设、美化庭院环境、景观节点打造、农田环境整治等整治内容。各村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宅前屋后、公共绿地等打造能彰显本村自然、文化、人文等特色小微景观节点,适当选择视野比较开阔的农户墙面进行美化。

(二)推进美丽田园建设。聚焦田间地头、农田沟渠、农田道路等重点环节,清理沟渠环境,清理各类障碍物、漂浮物、淤泥、杂草及岸边生产堆物,确保沟渠畅通整洁,水流不受阻,营造“干净、整洁、美丽”的田园风貌。

(三)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水平。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保持100%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收集,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创建达标。

(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不具备纳管条件的,因地制宜推广污水处理新技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5%以上。强化对设施运行和出水水质的监督检查,推进老旧设施提标改造。

(五)提高农村水体质量环境。在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水环境整治,改善乡村河湖水质,分年度、分情况疏浚镇村级河道,村沟宅河各类水体无障碍物、漂浮物和岸边积存垃圾。开展农村地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无污水直排河道。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逐步恢复乡村河湖水系格局。

(六)推动农村公路提质增效。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和乡、村道安全隐患整治年度计划落实落地,分年度完成提档升级改造任务。

(七)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各村明确年度任务清单和完成时间节点,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加大长效管护资金保障力度,建立与考核结果相挂钩的资金拨付机制,做到“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

四、考核奖补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的建设,激励各村在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中充分发挥主体责任,按照“日常督查、专项检查、年度考核”原则,对各村进行考核奖励,督促工作落实。

(一)考核主体。由新区农办、城建办等新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相关部门组建考核小组开展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各村作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的考核对象,坚持村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严格履行部门职责,各村负责实施辖区内人居环境优化工程。

(三)考核方式。新区乡村振兴办对优化工程开展进度和整治情况的动态跟踪、检查,对各村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作推进成效开展考核。

(四)奖补标准。新区乡村振兴办依据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年度考核成绩,作为对各村最终奖补资金的依据,具体奖补标准如下:

 

序号

得分

奖补标准

规划非保留户

1

90-100分

1000元/户

2

80-89分

900元/户

3

80分以下

800元/户

备注

各村年初上报确认户数(永胜村70户、六里村555户),新区将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奖补资金。

(五)使用范围。标准配置:围绕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考核目标,按照1000元/户的基础标准,结合任务清单的要求全覆盖开展优化工程项目。

(六)资金拨付。新区将按照奖补标准的30%,结合项目进度,先行追拨下发部分奖补资金,各村按要求规范使用。优化工程任务完成后,新区乡村振兴办将根据最终年度平均考核结果,拨付剩余奖补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机制。建立镇、村二级工作推进机制,有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作的进度、力度和成效。新区职能部门建立统筹协调和考核督促机制,各村建立具体实施机制,要把优化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村委会要发动村民,共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确保农村环境面貌整洁有序。

(二)细化工作任务。各村要按照《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实施方案》和年度任务清单的工作目标,结合本村实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专项行动,查找区域内优化工作的问题和短板,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制定优化工作目标和完成的时间节点,确保按期完成优化工程工作任务。

(三)加强督促检查。新区乡村振兴办联合相关部门对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优化项目形成固定资产的,由新区集资办按照相关办法负责后续监管,对发现的问题以问题清单的形式通报给各村,压实工作责任,督促问题整改。年度考核成绩由新区乡村振兴办按照日常督查、专项检查、年度考核汇总而成。

(四)确保资金投入。新区财政所按考核奖补标准安排奖补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各村需按镇、村两级财政配套比例各承担50%,落实配套资金投入,保障优化工程各项任务实施完成。

(五)资金使用方式。各村根据核定的奖补户数,将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编制方案,由新区乡村振兴办、城建办联合会审,审核资金使用范围、用途、比例等,做好资金绩效目标设定,确保资金聚焦集约。(详见流程图)

(六)规范资金监管。各村使用奖补资金必须符合相关规定,须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优化工程任务结束后,要按照“一村一档”的标准将相关资料文书归档保存,接受村民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附件:1.菊园新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专项奖补资金实施指引

 2.菊园新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项目流程图

 

 

嘉菊管[2021]111号(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实施办法).pdf

嘉定区菊园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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