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22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WF4307000-2022-003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2-01-05
名 称: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22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嘉马府发〔2022〕5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村、社区、马东园区、直属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马陆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落实的有效机制,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作用,结合本镇实际情况,根据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的要求,决定在2022年度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优秀监管站”、“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具体方案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1、马陆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优秀监管站评选要求与标准

2、马陆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要求与标准

3、马陆镇社区餐厅星级评选要求与标准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5日


附件1:

 

马陆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优秀监管站评选要求与标准

 

为进一步夯实马陆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落实的有效机制,加强属地化管理原则及充分发挥先进示范的引领作用,结合马陆镇实际情况,2022年决定对全镇基层单位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优秀监管站”评选工作。

一、评选时间:

2022年1月——2022年12月。

二、评选范围:

马陆镇区域内村(社区)、园区的食药安全监管站。

三、评选要求:

1、监管站“一站三员”配备齐全,人员到位,办公室到位,站长由村(社区)、马东园区主要负责人担任,协管员、信息员、联络员职责明确,版面上墙,并及时更新。

2、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三员必须年度内通过镇级法律培训考试。

3、掌握辖区内正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每月一次深入企业单位开展检查工作,妥善保管检查记录书面材料。

4、积极开展辖区内居民房屋出租情况排摸,及时劝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现象。

5、定期排摸无证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动态情况,每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上报镇食药安办,重要信息及时上报。

6、积极主动开展辖区无证食品加工窝点取缔工作,配合做好镇级、区级等联合整治工作。

7、开展辖区内社区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加强办酒厨师、餐厅负责人、村(社区)食药安全干部业务培训,加强社区餐厅责任签约制度,督促卫生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台帐记录等工作。

8、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深入村民、居民开展多形式、多方位宣传,使百姓人人关心食品药品安全,增强食品药品消费防范意识。

9、继续积极配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

10、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简讯上报工作。

11、辖区内不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和瘦肉精中毒事件。

12、辖区内不发生区级以上媒体曝光不良事件。

13、辖区内不发生使用非食品原料或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假冒伪劣食品等不良事件。

四、评选方法:

根据监管站日常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效,由镇食药品安办、马陆市场监管所、新城市场监管所等小组成员进行定期考评,每季度结合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评选出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优秀监管站”6家,对评选出的监管站予以通报表彰。

食品药品安全先进建设是一项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切实保障市民饮食用药安全,镇政府将制作并发放个人荣誉证书作为鼓励,各单位应积极配合,主动履职,扎实做好评选工作。

 

 

附件2:

 

马陆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要求与标准

 

为进一步夯实马陆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落实的有效机制,加强属地化管理原则及充分发挥先进示范的引领作用,结合马陆镇实际情况,2022年决定对全镇基层单位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一、评选时间:

2022年1月——2022年12月。

二、评选范围:

马陆镇所属村(社区)、马东园区、相关部门、第三方监督、相关餐饮单位和基层单位从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人员。

三、评选要求:

1、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人员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年度内通过镇级法律培训考试。

2、掌握辖区内正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每月至少一次深入企业单位开展检查工作。

3、积极开展辖区内居民房屋出租情况排摸,及时劝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现象。

5、定期排摸无证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动态情况,每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上报镇食药安办,重要信息及时上报。

5、积极参与无证食品加工窝点取缔前的踩点等前期准备工作,配合做好取缔等善后工作。

6、开展辖区内社区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加强办酒厨师、餐厅负责人、村委食药安干部业务培训,加强社区餐厅责任签约制度,督促卫生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台帐记录等工作,确保市民办酒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到位。

7、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多形式、多方位宣传,使百姓人人关心食品药品安全,增强食品药品消费防范意识。

8、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简讯上报工作。

9、辖区内不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和瘦肉精中毒事件。

10、辖区内不发生区级以上媒体曝光不良事件。

11、辖区内不发生使用非食品原料或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假冒伪劣食品等不良事件。

四、评选方法:

根据基层单位食药安全工作人员日常开展食药工作成效,由镇食药安办、马陆市场监管所、新城市场监管所等小组成员进行定期考评,每季度结合食药安全长效管理工作,评选出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若干,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食品药品安全先进建设是一项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切实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镇政府将制作并发放个人荣誉证书作为鼓励,各单位应积极配合,主动履职,扎实做好评选工作。

 

 

              

 

 

附件3:

 

马陆镇社区餐厅星级评选要求与标准

 

为进一步提升马陆镇社区餐厅食品安全管理,按照嘉食药安委[2018]3号文件关于《嘉定区农村自办酒会所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结合马陆镇实际情况,决定在2022年度全镇社区餐厅中开展“社区餐厅”星级评选工作。

一、评选时间:

2022年1月——2023年12月。

二、评选范围:

马陆镇区域内的社区餐厅。

三、评选要求:

1、已通过嘉定区农村自办酒会所标准化创建复审。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社区餐厅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3、落实食品安全专职管理员制度,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

4、餐厅内食品加工场所、设施设备保持清洁卫生,各种布局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严格做好餐饮具消毒保洁工作。

5、餐厅内厨师持有效证件上岗,茶旦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并按照食品安全要求规范操作。

6、餐厅内落实专人管理办酒户信息申报、登记、指导工作。

7、严格执行食品原料进货验收制度,做好索证索票和台帐记录,以及食品留样记录。

8、不得采购经营国家及本市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及原料。

9、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经营使用超保期限、腐败变质等食品。

10、废弃油脂、餐厨垃圾应定时、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上门回收,不得随意处置。

11、疫情期间,严格社区餐厅管理,防疫措施到位。

12、两年内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13、公众对餐厅食品安全满意率接近或达到90%。

四、评选方法:

由镇食药安办组织协调,会同马陆市场监管所、新城市场监管所、所属村(社区)、部分百姓代表、部分镇人大代表,按照评选要求,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同时结合《嘉定区农村自办酒会所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评定结果为三星以上的社区餐厅,综合上述两项内容评选出2022-2023年度“星级社区餐厅”,并对评选出的餐厅予以通报表彰。

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是一项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切实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镇政府将给予一定财力和人力支持和保障,各单位应积极配合,主动履职,扎实做好评选工作。

嘉马府发〔2022〕5号.pdf


政策留言板

政策留言板只接受对本页(该条)政策的咨询和评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