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F4306000-2022-003 | 主题分类: | 街镇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2-02-18 | |
名 称: |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马陆镇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嘉马府发〔2022〕9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村、各社区、各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生态资源的主体责任,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马陆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编制了《马陆镇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8日
马陆镇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方案
林地、绿地和湿地等生态资源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为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生态资源的主体责任,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构建属地负责、党政同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林业绿化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实现林地、绿地和湿地等生态资源“增、保、防”(增人均公园林地面积和森林覆盖率;保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和湿地面积稳定;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目标。
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湿地面积和湿地保护率保持稳定。到2035年,建成马陆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森林覆盖率实现“2035”年远景规划目标,湿地面积和湿地保护率保持稳定。
二、组织体系、工作职责和工作机制
(一)组织体系
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条块结合原则,建立镇、村(社区、马东园区)二级林长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
镇级设立林长、常务副林长、副林长。林长由马陆镇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林长由镇分管林业班子领导担任,副林长由其余各班子领导担任,以村(社区、马东园区)为单元,实行分片包干,明确责任区域。
村(社区、马东园区)设立林长,由村(社区、马东园区)党组织主要领导担任。
2、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马陆镇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由镇分管林业班子领导兼任,副主任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人与城建办负责人担任。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城建办、镇规土所、镇水务所、镇房管办、镇教委、镇卫健办、镇产业发展中心、镇财政所、镇审计办、镇安全环保办、镇资产公司、镇物业公司、镇城运中心(联勤中心)、镇城管中队、马陆派出所、戬浜派出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二)工作职责
1、各级林长职责
组织推进责任区域内的植树造林、公园绿地建设和生态修复,加强林地、绿地、湿地、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等林业绿化资源保护管理,抓好森林、公园绿地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控。
镇林长负责组织实施本镇林长制工作,对本镇区域内林业绿化资源保护发展负主要责任。镇常务副林长具体负责组织协助镇林长工作落实,同时负责包干区域和联系村(社区、马东园区)林业绿化资源保护发展等工作的落实和推进。镇副林长具体负责包干区域和联系村(社区、马东园区)林业绿化资源保护发展等工作的落实和推进,对本镇区域内林业绿化资源保护发展负责任。
村(社区、马东园区)林长负责组建网格化队伍(护林员),开展生态资源网格巡查工作,制定巡查网格图,明确每个网格责任人,对发现的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破坏生态资源等情况及时制止并向镇林长制办公室进行反馈。
2、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负责落实区林长制办公室工作要求,组建专业日常巡查队伍,协助镇林长开展检查督导,协调处置巡查问题和信息报送等工作,指导和考核村(社区、马东园区)林长工作落实情况。
(三)工作机制
1、建立林长督查制度。开展多形式检查督查,统筹推进林长制工作。其中,镇林长检查督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镇副林长检查督导每月不少于一次,村(社区、马东园区)林长检查自查每周不少于1次。
2、建立网格巡查制度。各村(社区、马东园区)网格化队伍(护林员)开展网格化监管,及时发现并报告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各类破坏林业绿化资源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情况。镇级专业巡查队伍对公园绿地、大型片林、居住小区绿化、重要通道两侧绿化等进行日常巡查,尤其对重点区域、重要时段,增加巡查人员、巡查频次,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做好巡查记录和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严防新增生态破坏点,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3、建立联席会商机制。充分发挥镇林长办的协调职能,加强热点判研,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各成员单位要明确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责任,设立林长制工作联络员1名,负责具体联络协调工作,规范问题核实交办、处置整改、验收销号等工作流程,实行问题整治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建立“接、转、办、督、核”问题整治工作闭环。
4、建立联动处置机制。对于发现的问题,有效整合和串联各成员单位力量,加强统筹协调,对于巡查发现的问题,能够当场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迅速到位;对于需要阶段推进的,明确阶段目标,挂图整改到位;需要长期坚持的,利用建章立制固化好经验、好做法,建立长效机制。
5、建立监督巡查机制。加强对基层网格“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置未处置”问题的督察督办,建立内部闭环管理流程。
6、建立考核评价机制。以落实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为核心,各级林长对本区域林业绿化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负总责。探索建立林业绿化资源保护发展指标量化、考核公开、评价客观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将考核结果纳入村(社区、马东园区)基层党组织绩效考核内容、养护单位的资金结算。
7、信息报送制度。各村(社区、马东园区)要在每年年底前将本年度林长制工作实施情况报镇林长制办公室。镇林长制办公室要定期向镇林长和区林长制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镇林长制办公室要在每年年底前将本年度林长制工作实施情况报区林长制办公室。
三、主要任务
(一)保护生态资源
保护林业资源,结合土地“三调”结果开展森林资源和公益林区划界定,落实管护措施和管护政策,依法保护现有林地,立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全面落实林地、绿地、湿地管护责任主体,严格林地、绿地、湿地规划用途管制,实行林地征占用、森木采伐限额管理,加强公益林保护,实现监管全覆盖。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
(二)推进国土绿化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科学制定造林绿化目标,充分挖掘、合理利用造林绿化空间,坚持规划造林、科学绿化,严禁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绿化。因地制宜提升道路、河道水系、居住区、产业园区、乡村振兴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等森林覆盖率,持续增加公园数量,不断提高生态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国土绿化。
(三)促进森林经营
结合森林绿化、彩化、珍贵化和效益化提升要求,在集中居住区周边,因地制宜进行森林抚育和林相改造提升,配置公园基本要素,以重点抚育项目建设打造开放式休闲林地。强化林体、林水、林旅、林文融合,打造生态、生产、生活相互渗透、无界融合的生态空间,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态消费需求。着力调整优化经济果林品种结构,示范推广林下复合经营,提高林地综合效益。
(四)加强灾害防治
全面落实森林与公园绿地防火、重大有害生物和野生动物疫情防控责任。建立健全森林、公园绿地防灭火组织机构和监测体系,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设施设备储备,增强火灾监测预警、应急处理和扑救能力。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检验检疫网络,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联防联控,做好美国白蛾等重大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和防治工作。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日常监测和预警防控。
(五)健全监测体系
积极配合上级开展生态综合监测调查工作(林业生态资源年度监测调查、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调查),开展生态功能监测评价与碳汇计量,稳定生态资源。将林地、绿地和湿地资源管理数据纳入“一张图”“一套数”的监测体系。
(六)协助建立信息化平台
协助区级部门建立森林资源动态显示、森林防火预警监测、病虫害危害监控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预警防控的信息化一体平台,并纳入区级“一网统管”,实现线上(“一网统管”)与线下(行业监管)有效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以双林长为领导的林长责任制,建立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作的工作责任机制。镇党委、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把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设立专门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责任,落实工作经费,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林长制工作顺利推行。
(二)强化考核问责
以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为核心,建立科学的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由上级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进行考核,并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干部考核、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对工作不力的,责成限期整改。
(三)保障资金投入
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造林绿化、生态修复、资源管护、林地利用、灾害防控、监测评价、能力建设、智慧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使用力度,保障林地绿化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四)夯实工作基础
切实加强基层林业队伍建设,落实专职工作人员,提升基层林业管理效能。开展网格化巡查人员林业绿化知识培训,提高日常巡查发现能力。加强林业绿化专业巡查队伍建设,设置专业护林员,完善林业绿化资源保护巡查、处置程序。
(五)强化社会监督
在重要道路、河道和重点区域的林地绿化设置林长公示牌,公示森林资源面积和示意图,公示养护管理目标,公示镇、村(社区、马东园区)林长,网格化人员(护林员)信息,公布镇级林长制办公室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民知晓、支持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社会氛围。加强林长制实施情况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
马陆镇林长制办公室组成及成员单位职责
马陆镇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人员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主任
陈 剑(马陆镇副镇长)
二、副主任
周 颖(马陆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人)
胡争艳(马陆镇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三、办公室
设在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要工作职责:落实市、区林长办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统筹谋划我镇林长制整体工作;研究我镇林长制工作中重大决策、重要制度、重大问题和重要措施;制订我镇林长制工作配套制度、管理办法、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我镇林长制工作考核评价标准;负责指导协调各村(社区、马东园区)、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定期通报情况,提出工作要求;负责应对上级林长制工作的突击检查、攻坚、信访投诉处理、组织测评;组织开展定期督查,派发督查整改单督促相关单位推进问题整改;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对严重破坏生态资源的行为进行联合处理。
四、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全面统筹协调镇林长制工作推进。推进全镇农村地区的乡村绿化美化建设;推进林业建设、资源管护、植树造林建设、生态修复、林业资源监管、林地质量提升及综合利用等;配合上级部门推进林业资源保护发展、林业执法等,并做好爱绿植绿护绿宣传。
2、镇城建办:负责推进公共绿地建设、市政工程配套绿化建设等;负责全镇各社区范围内公共绿地的绿化资源、镇管公路设施量范围内的绿化资源管护。
3、镇规土所:负责协助落实新造林绿化规划空间和可造林绿化地块图斑,负责“198”减量化地块验收腾退;做好现状林地、绿地和湿地资源与国土“三调”底版的衔接和界线确定,纳入“一张图”管理;规划控制建设项目征用占用林地、绿地和湿地,实施和管理生态保护红线。
4、镇水务所:负责推进河道、湖泊、水库及其他水利工程范围内的造林绿化和林业绿化资源管护。
5、镇房管办:负责做好居住小区内的公共绿化管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合同约定履行绿化资源管护。
6、镇教委:负责协助全镇各类学校内的林业绿化资源管护。
7、镇卫健办:负责协助全镇各类医院、卫生服务中心内的林业绿化资源管护。
8、镇产业发展中心:负责指导全镇各企业、各类商业体内的林业绿化资源管护。
9、镇财政所:负责落实本镇林长制工作所需经费,落实造林绿化、公园绿地建设、林业绿化资源保护与综合利用等相关财政资金。
10、镇审计办:负责开展林业绿化资源审计和造林绿化项目资金审计等。
11、镇安全环保办:负责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森林火灾扑救和森林防火指导等。
12、镇资产公司:负责千亩苗木基地范围内林地的养护管理和巡查。
13、镇物业公司:负责各镇管小区公共绿化的养护管理。
14、镇城运中心(联勤中心):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生态资源巡查疑难问题的转办协调工作。
15、镇城管中队:负责绿化领域相关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等。
16、马陆派出所、戬浜派出所:负责辖区内林业绿化资源违法涉刑案件查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