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F4305000-2022-002 | 主题分类: | 街镇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2-06-03 | |
名 称: |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批转马陆镇审计办公室关于 《马陆镇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 | ||
文 号: | 嘉马府发〔2022〕14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村、社区、马东园区、直属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马陆镇审计办公室关于《马陆镇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日
马陆镇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根据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结合马陆镇实际情况,现将《马陆镇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修订如下。
第一条 坚决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内部审计人员应遵从上级党委政府领导,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基本原则做好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组织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荣誉的活动,应当严格遵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其他规定。
第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确保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充分收集证据材料,合理使用职业判断,客观公正出具审计报告,精准定制审计建议,严格检查整改结果。
第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客观、全面、准确地披露所了解的全部事项,正确评价被审单位的成绩及问题。针对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的经济运行、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应当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视问题的严重性向镇党委报告。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保持清正廉洁,秉持为民服务,拒绝吃拿卡要,拒接接受任何宴请、礼品等,不得从被审计单位获得任何可能有损职业判断的利益,不得参加任何可能影响其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活动。
第六条 内审人员不得干预、插手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诚实地为组织服务,不做任何违反诚信原则的事情。开展审计工作时,与被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保密性原则,针对在执行职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技能,妥善处理好组织内部及与被审单位的关系,建立组织内部团结一致的工作氛围,建立与被审单位合作互助的伙伴关系。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主动参加教育培训,广泛涉猎会计、经济、法律、公共管理、信息技术等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