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G2203000-2022-002 | 主题分类: | 街镇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2-07-11 | |
名 称: | 菊园新区防汛防台人员撤离转移应急预案 (2022年修订) | ||
文 号: | 嘉菊管[2022]34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菊园新区在防汛防台人员转移和撤离方面的应急能力,及时、有效地疏导、转移、撤离、安置菊园新区辖区内人员,最大程度避免和减少因台风、暴雨、高潮及其次生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城市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上海市防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嘉定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菊园新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统筹考虑菊园地理环境状况、汛情发生规律、人口分布特点、公共资源条件等因素,编制本预案。
二、基本情况
菊园新区位于嘉定老城区的西面和北面,呈半月型环绕老城区,占地18.61平方公里,下设3个行政村、21个社区、1个筹建组,常住人口12万人左右。
辖区内市级河道1条,练祁河长度1.65公里;区级河道7条,包含横沥河、祁迁河、孙浜、盐铁河、漳浦河、新泾河和嘉定城河,总长度为9.29公里。镇级河道7条,包含八字塘、嘉定唐家浜、项泾河、深浜河、小旱江、东老练祁河、嘉定庙泾等,总长度为9.112公里。
三、工作原则
应急避险和转移安置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及时有效开展人员转移和撤离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适用范围
在区防汛指挥部发布防汛防台预警和下达人员转移撤离指令后,菊园新区防汛指挥部对以下人员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转移撤离。
1.辖区内的河道作业和暂住人员,以及沿岸避风停泊船只(含渔船)上的人员;
2.辖区内危旧房屋内人员;
3.辖区内各类在建工地施工现场人员;
4.辖区内田间地头危棚简屋内人员;
5.辖区内易涝地下空间、低洼地区居住人员;
6.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转移撤离的人员。
五、组织体系
(一)工作机构
菊园新区防汛指挥部为管委会领导下的街镇议事协调机构,是新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之一,由各村、居委会、新区防汛指挥部各成员部门组成。菊园新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新区防汛办”)设在水务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人员转移撤离和安置工作。负责制订、修编《人员撤离转移应急预案》,督促做好安置点准备工作,包括安全撤离路线、交通组织等具体工作。
(二)新区防汛指挥部成员部门及职责
1.党政办
负责配备口罩、测温设备、消毒液、防护服等防疫物资,以及方便面、饮用水等应急食品的后勤保障工作。
2.社区管理办
负责辖区内各类在建工地施工现场人员的撤离转移和安置工作。
3.社区服务办
落实有关学校作为汛期紧急转移人员的临时安置点;负责人员转移临时安置点的防疫和消杀工作。
4.社区自治办
负责辖区内危旧房屋内人员、易涝地下空间、低洼地区居住人员的撤离转移和安置工作。落实相关社区公共用房作为转移安置点。
5.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负责对“抗、救、援”三项环节进行指导,协助开展重大险情的抢险和人员撤离转移以及安置工作。
6.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内田间地头危棚简屋内人员的撤离转移和安置工作。
7.征收办
积极配合村、居委,组织转移动迁遗留地块内人员至临时安置点。
8.水务所
负责辖区内的河道作业和暂住人员,以及沿岸避风停泊船只(含渔船)上的人员撤离转移和安置工作。
9.派出所
负责维护临时安置点治安,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人员,依法实施强制撤离。
10.各村、居委
负责网格区域内相关人员撤离和转移安置工作。
六、安置场所的设立和保障
菊园新区防汛指挥部按照“便于转移,就近安置、安全可靠”的要求,合理选取和运用安置场所。
1.安置场所的选择。集中安置场所的选择应避开易受洪涝、强风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区域,充分利用辖区内地势相对较高、结构稳固、设施较全的学校、影剧院、礼堂、体育场馆、社区服务中心、农家会所、老年活动中心等公共资源作为集中安置场所。
2.安置场所的基本标准。安置场所应具备基本的通风通气、饮水用水、排水排污、垃圾收集和消防设备等安全和基本生活保障设施,并设置明显的人员疏导状态和功能区分标志,方便群众识别。
3.安置场所的管理。菊园新区防汛办抽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安置场所设立安置协调、交通运输、卫生防疫、后勤保障、治安保卫等工作小组,制定安置方案,做好入住登记、生活服务、应急管理、疫情防控、秩序维护、人员回迁、垃圾清理和终末消毒等工作,确保应急生活保障物资有序发放,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实施,达到避灾安置场所运作顺畅、安置人员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的目标。自行转移至亲朋好友家中或社会旅馆的,各单位、各部门应对其跟踪登记,加强管理,后勤保障自行负责。被转移撤离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安置场所,警报解除后,方可返回原处。
4.安置场所的启用。区防汛指挥部发布人员转移撤离指令后,菊园新区防汛指挥部相关成员部门应根据《人员避险撤离转移预案信息表》,统一划分调配,组织相关责任人及工作管理人员到岗,认真做好转移撤离和安置人员的准备。转移撤离人员到达安置场所后,工作人员要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及时进行入住登记,上报安置人员相关信息,并做好安置场所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防止超负荷安置和意外事故发生。人员转移安置工作见流程图(附件)。
附件:菊园新区防汛防台转移安置工作流程图
嘉定区菊园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7日
附件
菊园新区防汛防台转移安置工作流程图
嘉菊管[2022]34号(菊园新区防汛防台人员撤离转移应急预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