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关于调整《真新街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中有关工程质保金部分内容的通知
索 引 号: WG0201000-2022-002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真新街道 发文日期: 2022-08-30
名 称: 关于调整《真新街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中有关工程质保金部分内容的通知
文 号: 嘉真街发〔2022〕2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关于调整《真新街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中有关工程质保金部分内容的通知

嘉真街发20222 

各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国家和本市、区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结合街道实际,现就《真新街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嘉真街【2017】7号)中有关工程质保金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1.第七章第四十四条  工程预付款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合同,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分期付款。未签订施工合同的,不得支付工程预付款。一般情况下,建设项目(不含零星工程)工程款实行“20、50、25、5”付款方式,即施工合同签订后支付2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50%,工程审计完成后支付25%。质保期结束后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5%。

调整为:工程预付款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合同,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分期付款。未签订施工合同的,不得支付工程预付款。一般情况下,建设项目(不含零星工程)工程款实行“20、50、27、3”付款方式,即施工合同签订后支付2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50%,工程审计完成后支付27%。质保期结束后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3%。

2.第七章第四十六条  街道重大项目、一般项目按审计决算价的5%预留工程保证金。所有预留款待保修期满验收合格或进行整改后填报《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付款审批单》后方可支付。

调整为:街道重大项目、一般项目按审计决算价的3%预留工程保证金。所有预留款待保修期满验收合格或进行整改后填报《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付款审批单》后方可支付。

3.工程项目质保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嘉定区人民政府真新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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