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G2304000-2023-002 | 主题分类: | 街镇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3-03-13 | |
名 称: | 关于2023年菊园新区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 | ||
文 号: | 嘉菊管[2023]13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站所),辖区内各相关单位:
2022年6月,在新区领导的重视和各部门、各村居、各直属公司献血单位的密切配合下,新区圆满完成了2022年区政府下达的献血计划。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上海市献血条例》,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2023年献血任务,保证公民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以及嘉定区血站的有关要求,结合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根据《嘉定区关于2023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按照职工人数的6.5%,各村、社区按公民人数(包括外来暂住人员)的2.5%的比例,进行动员和招募广大公民参加无偿献血。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在新区内实行计划无偿献血,不仅是医疗临床用血、挽救患者生命以及预防控制血液传播疾病的需要,也是培育城市精神的重要载体和提高新区文明程度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预防控制重大传染病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促进献血从计划无偿献血逐步向自愿无偿献血转变。各单位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落实专人具体抓,把这项工作真正纳入本单位近期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上海市献血条例》的贯彻实施是党和国家关心群众,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具体体现。因此各单位要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地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发动,要营造一种“我健康,我献血,我自豪”的氛围。使《献血法》及《献血条例》能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要向群众宣传献血的意义和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增强公民的献血意识,使他们充分认识到献血无碍健康,进一步提高他们参加献血的自觉性。
(三)明确要求,严格把关
采供血各环节管理的严格与否,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献血和用血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抓好血液质量管理对于保证用血安全至关重要。今年,上级相关执法部门将加大血液日常监督和专项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血头和雇人献血等违法行为。对拒绝献血的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等法律进行严格处罚。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单位领导负责制,积极组织符合献血条件的公民和职工参加献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现象,从源头和机制上确保新区正常的献血秩序,切实保障献血者的健康和受血者的安全。
(四)提前教育,加强征询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的相关要求,做好献血者健康征询及体温监测工作,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暂缓采血并做好解释沟通:1.测量体温超过正常范围;2.有发烧咳嗽、感冒等症状;3.明确接种基因重组疫苗和灭活疫苗后暂缓48小时后可以献血;感染新冠病毒人员(重型和危重型除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阳性结果7天后可以献血;重型或危重型感染者,康复6个月后可以献血。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23年2月15日至3月13日,做好宣传发动、登记工作。
(二)体检、献血阶段
2023年3月15日、3月22日8:00,落实人员到嘉定区血站进行体检、献血。
附件:1.2023年菊园新区各单位献血任务安排表
2.团体无偿献血领导签章单
3.《无偿献血倡议书》(代通知)
4.无偿献血管理建议书
5.献血法律法规
6.注意事项
7.新冠肺炎相关健康状况征询表
嘉定区菊园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20日
附件1
2023年菊园新区各单位献血任务安排表(一)
第一批次(3月15日/星期三)
序号 | 单位名称 | 献血任务(人份) | 备注 |
1 | 永胜村 | 22 | |
2 | 青冈村 | 20 | |
3 | 六里村 | 28 | |
4 | 嘉富社区 | 3 | |
5 | 嘉邦社区 | 3 | |
6 | 嘉枫社区 | 3 | |
7 | 嘉宏社区 | 3 | |
8 | 嘉馨社区 | 3 | |
9 | 嘉汇社区 | 3 | |
10 | 泰宸社区 | 3 | |
11 | 宝菊社区 | 3 | |
12 | 嘉保社区 | 3 | |
13 | 嘉悠社区 | 3 | |
14 | 竹筱社区 | 3 | |
15 | 嘉北社区 | 3 | |
16 | 嘉和社区 | 3 | |
17 | 嘉悦社区 | 3 | |
18 | 嘉盛社区 | 3 | |
19 | 嘉宜社区 | 3 | |
20 | 嘉筱社区 | 3 | |
21 | 嘉呈社区 | 3 | |
22 | 嘉铭社区 | 3 | |
23 | 嘉慈社区 | 3 | |
24 | 嘉莱社区 | 3 | |
25 | 路劲筹建组 | 2 | |
26 | 卫生中心 | 5 | |
27 | 菊园幼儿园 | 4 | |
28 | 红石路幼儿园 | 4 | |
29 | 北水湾幼儿园 | 4 | |
合 计 | 152 |
备注:1.献血时间:2023年3月15日(周三)上午8:00-10:00。
2.献血地点:嘉定区血站(金沙路255号,开放学院斜对面)。
3.新区联系电话:39986652、158******7100。
2023年菊园新区各单位献血任务安排表(二)
第二批次(3月22日/星期三)
序号 | 辖区单位 | 负责单位 | 献血任务 (人份) | 备注 | |
1 | 辖区部分企业 | 经济中心 | 45 | ||
2 | 辖区部分企业 | 资产公司 | 10 | ||
3 | 辖区部分企业 | 水之园 | 25 | ||
4 | 辖区部分企业 | 北水湾公司 | 15 | ||
5 | 辖区部分企业 | 企业发展公司 | 6 | ||
6 | 辖区部分企业 | 文化公司 | 4 | ||
7 | 机关事业村居新进职工 | 社区党建办 | 22 | ||
8 | 新迎园等 | 社工委 | 5 | ||
9 | 酒店卖场 | 科创与产业办 | 8 | ||
10 | 辖区相关企业 | 社区管理办 | 15 | ||
11 | 绿洲控股 | 社区服务办 | 5 | ||
12 | 嘉华医院 | 社区服务办 | 5 | ||
13 | 辖区各物业公司 | 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 6 | ||
14 | 辖区餐饮企业 | 市场监管所 | 12 | ||
合 计 | 183 |
备注:1.献血时间:2023年3月22日(周三)上午8:00-10:00。
2.献血地点:嘉定区血站(金沙路255号,开放学院斜对面)。
3.新区联系电话:39986652、158******7100。
附件2
团体无偿献血领导签章单(首页)
为规范做好防范非法组织他人卖血工作,请您核对下列献血人员确系贵单位(社区)人员,谢谢!
嘉定 区血液管理办公室
单位名称 (盖章)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所属部门 |
制表人 分管领导签字 献血组织者签字
日期 献血组织者联系电话
注:此表献血前交血液管理部门或献血时交采供血机构;加盖公章有效;如献血现场临时换人,必须由献血组织者在新添人员名字前签字确认。
团体无偿献血领导签章单(附页)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所属部门 |
制表人 分管领导签字 献血组织者签字
献血组织者联系电话 日期
注:此表献血前交血液管理部门或献血时交采供血机构;加盖公章有效;如献血现场临时换人,必须由献血组织者在新添人员名字前签字确认。
附件3
《无偿献血倡议书》(代通知)
血液被称为“生命之河”,是临床救治不能替代的生命源泉。外伤性出血、产后大出血、严重烧伤、各种血液病、外科手术等患者都需要靠输血来救治。
对献血者来讲,无偿献血是爱心奉献的同时,也是自身健康的标志,同时献血尤其是定期献血也是目前世界公认的有益献血者身心健康的健康生活方式。
献血是一件非常值得我们去做的事情,是利己利人的高尚行为。《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有优先用血及免费用血的权利。献血有益健康,救人功德无量。我们希望您能献出一份爱,一份心,一份血,共同构筑一个温暖的世界。
希望本辖区身体健康,18-55周岁的公民携本人身份证件,踊跃报名参与献血。
报名时间: 地点:
区(县) 街道(乡、镇) 居(村)委会
年 月 日
附件4
无偿献血管理建议书(格式样本)
:
衷心感谢贵社区(企事业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的公民参加无偿献血工作,为临床患者捐献热血,奉献爱心!
为了进一步做好团体无偿献血工作,结合贵社区(企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和本市无偿献血工作要求,特提出以下工作建议,供参考:
请在收到本管理建议书20个工作日之内,将贵单位意见及相关措施书面反馈我办,谢谢。
血管办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区(县)血液管理办公室
年 月 日
注:本建议书一式两份,一份发被建议单位,另一份同被建议单位反馈意见存血液管理部门。
附件5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对献血者,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释义》:献血者无偿献血后,本单位可以给予献血者适当补贴。但是不可理解为以往的高额补贴,原则上界定为少量、必要的误餐、交通费等费用。
另外,高额补贴是诱导雇人献血违法行为的主要原因之一。
嘉定 区血液管理办公室
年 月 日
…………………………………………………………………… ……………
回执:
我已收受、阅读《无偿献血宣传单页》中的法律、法规节选。
收受、阅读者所在社区或企事业单位名称:
收受、阅读者姓名:
日 期:
注:本单页由社区(企事业单位)自行保管,回执部分由区县血液管理办公室保存。
附件6
注意事项
为了维护献血秩序、保护血液质量和输血安全,各单位在组织体检、献血时请注意如下事项:
1.献血时,单位应有一名负责人带队。
2.*献血、体检时,须带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驾驶证、户口等有效证件),外来务工人员除带身份证原件外,还须带暂住证(寄住证)和务工证(或工作证),未带证件者不得参加献血和体检。
3.*如有不宜献血的疾病,体检时请带上病历或诊断证明(二级以上医院有效),交主检医生参阅。
4.*严禁冒名顶替和雇人献血,违者将按《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处罚并通报。
5.*单位确定献血人员后,按上级要求填好《献血人员登记表》由单位领导签字,盖上公章。献血时,由负责人将《献血人员登记表》交由现场验证工作人员。
6.献血员注意事项:献血前需要充足睡眠,献血当日早餐需清淡饮食,不能空腹,献血后需充足睡眠,补充水分,不能过量运动,保持针眼清洁。
附件7
新冠肺炎相关健康状况征询表
尊敬的献血者:
为保证血液安全,现对新冠肺炎相关流行病学情况进行健康征询。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如实填写相关征询信息。(请在□内以“√”表示)
您是否 | |
1.28天(4周)内曾在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居住或旅行? | □ 是 £否 |
2.28天(4周)内曾密切接触新冠病毒感染者或聚集性发病人群? | □ 是 □否 |
3.28天(4周)内曾密切接触被要求居家隔离人员? | □ 是 □否 |
4.28天(4周)内曾密切接触有发热及呼吸道症状的人员? | □ 是 □否 |
5.28天(4周)内曾出现过发热或呼吸道症状? | □ 是 £否 |
6.48小时内曾接受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 | □ 是 □否 |
7.14天(2周)内曾接受灭活疫苗以外的其他类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不包括减毒活疫苗) | □ 是 £否 |
8.6个月内曾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 | □ 是 £否 |
本人理解健康征询与血液安全的关联性与重要性,承诺在《新冠肺炎相关健康状况征询表》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信息是真实的,本人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
同时本人了解并承诺在献血后4周内如本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气促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或被要求隔离时,会致电告知上海市嘉定区血站(电话:021-59520499)。
献血者签名: 日 期:
随申码颜色: 绿色 □ 黄色 □ 红色 □
行程码颜色: 绿色 □ 黄色 □ 红色 □
工作人员签名: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