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F4306000-2023-001 | 主题分类: | 街镇 |
发布机构: | 马陆镇 | 发文日期: | 2023-03-29 |
名 称: |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马陆镇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方案 (2023-2025年)》的通知 | ||
文 号: | 嘉马府发〔2023〕16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戬浜村、大宏村、李家村、包桥村、陈村村:
为高效开展2023-2025年马陆镇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着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沪乡村振兴办[2023]3号)、《关于印发《2023 年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行动任务清单》的通知》(嘉乡村振兴办[2023]2号),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了《马陆镇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9日
马陆镇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方案(2023-2025年)
一、总体目标
围绕高质量推进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十四五”期间实现美丽乡村示范村全覆盖的目标,开展2023-2025年示范村创建,着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三园”(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工程年度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形成一批生态环境优良、村容风貌靓丽、设施配置到位、管护机制落实的美丽乡村典型,切实发挥对周边乡村的示范性、引领性和带动性,让乡村成为超大城市的亮丽底色。
二、创建条件
马陆镇2023-2025年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优先聚焦村庄布局规划中明确的保留村;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较好,农业产业有一定特色;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强、积极性高,村民参与度高;与已建示范村串点成线、集聚成片;通过创建工作能够达到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评定标准(详见附件1)。已纳入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计划和5年内已明确撤并计划的村均不列入创建范围。
三、创建程序及计划安排
1.开展专题培训(2月-3月)。通过邀请市乡村振兴办、市专家评审组专家等方式,组织2023年美丽乡村示范村储备村开展一次创建工作培训,指导各村对标对表,更准确把握创建标准,开展创建工作。
2.明确储备计划(3月)。按照“十四五”期间实现美丽乡村示范村全覆盖的目标,由镇乡村振兴办组织开展示范村创建工作,广泛发动各村积极参与创建活动,明确符合条件的村列入年度创建计划,明确建设内容和推进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建设工作。马陆镇2023-2025年美丽乡村示范村储备计划如下表所示。
马陆镇2023-2025年美丽乡村示范村储备计划
镇别 | 序号 | 行政村 | 创建年份 |
马陆镇 | 1 | 戬浜村 | 2023-2024年 |
2 | 大宏村 | 2023-2024年 | |
3 | 李家村 | 2023-2024年 | |
4 | 包桥村 | 2024-2025年 | |
5 | 陈村村 | 2024-2025年 |
3.编制建设计划(3月)。紧紧围绕本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任务、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任务清单,对标年度评定标准开展创建,补齐短板弱项,有序实施提升建设,完善创新长效管护机制。镇乡村振兴办结合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实效测评,对创建情况开展中期检查,进度滞后、人居环境实效差的不得申报。
4.组织现场考察(3月-5月)。结合专题培训情况,为更好的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积极组织各储备村实地考察学习借鉴兄弟街镇、兄弟区县在美丽乡村示范村、乡村治理等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
5.推进创建工作(3月-7月)。各村根据历年市级申报通知要求,提前启动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申报工作,按照年度建设内容和推进计划,提前推进相关建设,确保村庄有特色,创建有成效。
6.开展中期评估(6月-7月)。对标对表,查遗补漏,区乡村振兴办将会同区相关职能部门,通过书面意见反馈及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储备村的村庄规划、设施建设、生态环境、违法建设、环境污染等相关情况进行中期核查。
7.做好区级初审(9月)。按照市级工作要求,根据储备村创建情况,区乡村振兴办会同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遴选和申报工作,通过现场检查、资料审核、听取汇报等形式,对储备村进行区级初审,并遴选确定区级上报名单。
8.筹备市级评估(10月-11月)。市乡村振兴办会同市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做好申报村资格审核、现场评估和综合评定,对申报村创建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9.完成综合评定。根据各村申报情况,由市乡村振兴办会同市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做好申报村资格审核、现场评估和综合评定,对申报村创建情况进行量化评分。综合评定得分优秀的村列入推荐名单,报请市领导审定。
四、资金支持
对创建成功的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按照500万元/村给予财政奖补,由各村统筹使用。其中市级财政奖补200万元,区级财政奖补100万元,在区对镇转移支付中安排,镇级配套财政奖补200万元。
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建设补助资金实行“任务清单+工作考核”方式管理,资金使用前,应广泛征询村民意见和建议,通过一事一议程序后再开工实施,资金的使用应当按规定进行公示。资金使用情况及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要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布,做到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和村民的监督。
项目和资金安排的原则如下:
1.规划先行,分类实施。以乡村规划为指导,分类推进项目建设,重点保障乡村规划范围内的项目建设任务。
2.夯实基础,体现特色。将夯实乡村发展基础、增进村民福祉作为首要任务,注重村容风貌塑造,彰显地域特色。
3.统筹整合,提高效力。加强涉农资金统筹,强化村主体责任,加强沟通协作,促进各方资金、政策、项目聚焦整合。
4.加强监督,重视绩效。突出以政策目标实现和资金使用效益为导向,落实项目和资金管理考核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统筹谋划,推动集群创建。各村要围绕高标准建设美丽乡村的要求,统筹谋划年度农村人居环境优化、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要明确美丽乡村示范村功能定位,注重串点成线、连点成片。
2.严格创建标准,突出工作实效。示范村建设实施“挂图作战”机制,建设进度通过“乡村振兴目标管理系统”按月报送。创建村围绕评定标准,细化创建方案,明确建设内容,落实建设资金,体现特点特色。示范村建设要覆盖全村,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让村民有获得感;要注重乡村风貌保护,杜绝城市化手法建设乡村,避免建设无实际功能的设施。
3.实施部门联动,推进资源整合。镇乡村振兴办要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示范村创建地区的工作指导和政策聚焦,整合各条线项目和资金投入,加强与区职能部门的工作对接,及时掌握申报村达标情况,形成创建工作合力。要搭建示范村创建交流平台,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好经验和好做法。
4.加大宣传发动,强化村民参与。要加大对村民、合作社的宣传和发动,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结合重要节日开展专项活动。加强村民文明理念教育,着力改变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不规范养殖等不良习惯。积极开展以工代赈、“门前三包”、美丽庭院评比等工作,激发农民群众参与示范村建设的主动性和能动性。
附件:1.2023年度上海市美丽乡村示范村评定标准
2.2023年度上海市美丽乡村示范村申报材料要求
3. 2023-2025年马陆镇美丽乡村储备村建设清单
马陆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
附件1
2023年度上海市美丽乡村示范村评定标准
评定内容 | 评定标准 | 分值 | 备注 | |
一、村庄规划 | 规划基础 | 原则上以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或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确定的保留村为主。 | 1 | 由市规划资源局提供相关复核意见 |
规划编制 | 有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或郊野单元村庄规划覆盖,乡村发展定位、目标和结构清晰。有村庄设计总体谋划,统筹安排乡村各项建设,协调乡村整体风貌。 | 2 | ||
规划实施 | 以规划为引领,严格按照设计和创建计划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 1 | ||
二、设施建设 | 基础设施 | 通村农村公路达到“四好农村路”示范路建设标准。 | 2 | 由市交通委提供相关复核意见 |
全村域主路、支路无C级较差道路和D级严重破损道路,临河道路无通行安全隐患(2分)。推进乡村道路景观提升,形成至少1个自然村特色道路成片示范,村主路、支路路面黑化、路宽达标(可设置错车道)、设置交通标线、配置路灯等(1分)。 | 3 |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提供相关复核意见 | ||
村内公共厕所达到《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三类以上标准,加强标识指引设置,落实专人保洁、巡回保洁等保洁机制(2分) | 2 | 由市绿化市容局提供相关复核意见 | ||
加强乡村标识引导,村主要道路、公服站点、景观节点配置标示标识。广告牌、横幅、招牌规范设置,无陈年废弃、残破条幅、招牌、广告。 | 2 | |||
公服设施 | 党建、养老、文化、医疗等为民服务阵地配套到位,满足村民日常生活需要。至少设置1处家门口服务站,提供事务办理、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一站式服务。 | 2 | ||
村组睦邻点实现全覆盖,至少建成市级示范睦邻点1个。 | 2 | 由市民政局提供相关复核意见。 | ||
三、生态环境 | 水系整治 | 稳定消除劣V类水体,河道水系通畅,总体水质稳中有升,河岸整洁美观,体现自然生态的江南水乡风貌(存在劣V类水体或黑臭现象的,不得分。) | 2 | 由市水务局提供相关复核意见。 |
绿化美化 | 兼顾经济效益和景观效果,对村庄周边、公共场所及房前屋后进行绿化,宜绿则绿、见缝插绿,养护良好(3分)。积极打造老百姓身边的林地,有适度规模的公共空间绿地,体现田园野趣、邻里氛围(1分)。注重乡土树种运用、体现低成本、易维护(2分)。 | 6 | ||
污染治理 |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化设施运行和出水水质监督检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未达到相关要求的,不得分)。 | 4 | 由市水务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提供相关复核意见。 | |
环卫基础设施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常态机制健全,可回收物回收服务运行正常,分类成效评定为优秀(不优秀,不得分)。 | 2 | 由市绿化市容局提供相关复核意见。 | ||
农业废弃物处置 | 完善农业废弃物利用和处置体系,农药包装废弃物及时回收、蔬菜废弃物、藤蔓等就地就近处理。 | 2 | ||
四、村容村貌 | 环境整治 | 开展沿路、沿河、公益林垃圾清理专项行动(1分)。开展塑料垃圾清理整治专项行动(1分)。建立卫生户厕跟踪维护机制,无小粪坑返潮(1分)。 | 3 | |
村庄内外整洁、干净、有序。道路两侧、河道岸坡、林地、田间地头等无散落垃圾(4分,发现一处扣一分)。公共空间无乱搭乱建(1分)。 | 5 | |||
风貌提升 | 建设优美公共空间,整修或拆除严重破损、危及安全、有碍风貌的危旧房屋和残垣断壁(1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建设微公园、微田园,打造睦邻休闲空间(1分);规划保留村主要出入口、重点河道桥口、村民集中户外活动场点,建设符合整体风貌和功能需求的景观节点(2分)。 | 4 | ||
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移除影响通行安全、农业生产等不合理设置的杆线,治理乱拉线路,清除废旧杆线、冗余盘留线圈。 | 2 | |||
美丽庭院(小三园)建设全覆盖(4分),房前屋后环境整洁,种植整齐,矮墙、围栏分割有序,形成“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特色景观,风貌协同、韵味乡土(4分)。 | 8 | |||
农民建房 | 按照村庄布局规划,持续、有步骤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 | 1 | ||
依据规划和设计实施农房翻建,加强建房风貌和质量安全管理,强化施工图纸和建房协议审核,建立铭牌公示制度,落实质量安全专管人员。
| 2 | 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 ||
五、乡村产业 | 发展定位 | 村发展定位清晰,主导产业明确。突出优势产业发展,农业产业有“一村一品”特点。 | 3 | |
产业能级 | 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优农业结构,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培育多种类型家庭农场,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以做强农业产业为底色,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 4 | ||
增收机制 | 利用农村闲置房,开展多种经营,积极构建集体经济壮大、农民增收机制,做好集体经济收益分配。 | 4 | ||
六、治理能力 | 公共服务 | 有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队伍,能为村民提供服务和帮助(1分)。村务公开信息化平台运转正常,公开内容真实、完整、清楚,群众办事便利,外来人口管理到位,为“新村民”提供相应服务(2分)。 | 3 | |
为老年人提供日(全)托、助浴、助餐等生活便利服务,互助式农村养老服务得到充分发展。 | 2 | |||
自治共治 | 民主决策、协商、监督等各项工作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落实到位,村规民约合法规范,群众知晓度高,能够落到实处(1分)。村民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达到85%以上(2分)。 | 3 | ||
七、乡村文化 | 文化传承 | 保护修缮历史民居、古建筑、文化遗迹,传承、弘扬文化遗产,因地制宜搭建文化展示平台,延续乡村历史文脉,彰显文化特色。 | 2 | |
崇尚新风 | 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积极引导村民革除陈规陋习,广泛开展新时代好家风好家训建设,弘扬优良家风,加强农村文明家庭创建。加强农村卫生健康知识普及,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 2 | ||
文体配送 | 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定期开展农村文化、体育项目配送,组织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丰富群众生活。 | 2 | ||
八、长效管理 | 管护制度 | 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考核机制。(长效管理制度不健全、资金不落实的不得分) | 2 | 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
清洁活动 | 建立村庄清洁常态、长效机制,以镇、村(农场)为单位设立村庄清洁日、清洁周,结合重要节日开展专项活动。(未建立村庄清洁制度、开展活动少于3次的,不得分) | 2 | 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 |
推广建立农村人居环境责任区制度,落实农户、合作社、企业、第三方养护队伍等“门前三包”责任,增强村民、经营户、企业爱护公共环境、基础设施意识。 | 2 | 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 ||
积极引导村民参与村容管护,建立以工代赈、以奖代补机制,吸纳农民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后续管护工作,探索开展农村地区“物业”服务等。 | 2 | |||
宣传引导 | 加强村民文明理念宣传教育,消除露天焚烧现象,避免畜禽散养影响环境卫生,着力改变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 | 1 | ||
九、示范带动 | 经验推广 | 在促进村级经济发展、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方面有创造性的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工作经验。 | 2 | |
辐射带动 | 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能够发挥对周边乡村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 | 2 | ||
十、村民参与 | 村民调查 | 不少于10%的村户数参与问卷调查(1分),村民对示范村创建知晓率90%以上(1分),参与率90%以上(1分),满意率95%以上(1分)。 | 4 | 问卷调查 |
扣分项 | 风貌保护情况 | 采用城市化手法建设乡村,盲目新建大雕塑、大景墙、大宣传牌、大草坪、大规模摆放花箱等,建设无实际功能,与乡村风貌不匹配的设施。 | -5 | |
违法建设情况 | 近三年及当年存在非农化建设新增违法用地;自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以来存在非粮化违法违规用地,当年存量用地上存在违法建设。 | -10 | 由市规划资源局提供相关复核意见。 | |
环境污染情况 | 存在环境污染事故、突出环境信访矛盾、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等突出环境污染问题。 | -10 | 由市生态环境局提供相关复核意见 | |
总分 | 100 |
附件2
2023年度上海市美丽乡村示范村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请示。各区申报村经区政府同意后,由区乡村振兴办向市乡村振兴办一式二份报送书面申报请示。
2.申报表。以村为单位填报,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示范村创建情况、区乡村振兴办审核意见。
3.示范村创建工作报告。以村为单位提交,内容包含村基本情况,对标示范村评定标准各项完成情况,示范村创建的主要做法和工作特色,下阶段工作打算等。
4.影像资料。提供数码照片,照片不小于1M,数量不低于5张,需色彩明亮,醒目美观,能充分展示特点和风貌,并配有简要文字说明。有条件的村可拍摄宣传片,时长3~5分钟,拍摄时间在2023年内。
5.其他申报材料。区职能部门相关审核证明材料、相关打分项佐证材料、新闻报道、宣传图册等。
附件3
序号 | 建设项目 | 建设内容 | 资金预算(万元) | 时间节点安排 | |||
总投入 | 其他财政投入 | 村级投入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
附件3
年马陆镇美丽乡村储备村建设清单
序号 | 建设项目 | 建设内容 | 资金预算(万元) | 时间节点安排 | |||
总投入 | 其他财政投入 | 村级投入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