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嘉定镇街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嘉定镇街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WF8214000-2023-001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3-06-15
名 称: 关于开展嘉定镇街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文 号: 嘉嘉发〔2023〕12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街道各社区、直属企业,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嘉定社会福利院,街道机关各部门、事业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第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沪府发〔20232)以及《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开展第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府发〔202316)要求街道办事处决定2023年开展街道第全国经济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二)普查目的。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本次经济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街道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街道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新进展。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对象是在街道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全国经济普查调查内容增多、技术要求提高、工作难度加大,各单位、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要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经济小区作用,充分利用楼宇物业和大型园区力量,借助网格化管理机制,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成立嘉定镇街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嘉定镇街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营商环境办公室(经管)。

五、普查经费保障

街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上海市统计条例》的规定,按时、准确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普查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在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适时将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统计督察。

(三)创新手段方式。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支持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

(四)强化宣传引导。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以嘉定统计文化特色品牌为载体,聚焦依法配合普查、如实提供资料,注重线上线下相融合,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街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镇街道办事处

                                                                                                               202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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