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0000076 | 主题分类: | 街镇 |
发布机构: | 马陆镇 | 发文日期: | 2023-10-31 |
名 称: | 关于印发《马陆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嘉马府发〔2023〕54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村、社区、马东园区、直属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经马陆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马陆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准遵照执行。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7日
马陆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委[2023]3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上海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沪安委会[2023]9号)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嘉定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嘉安委会[2023]6号)相关部署,全面开展本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发扬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为本、突出重点,坚持压实责任、全面整改,坚持系统治理、形成合力,坚持创新引领、科技赋能,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全面提升排查整治质量和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加快建立本镇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措施,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村、社区的属地责任。立足“两个根本”,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做到“四早五最”,即对问题隐患,早排查、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努力在最早时间、从最低层级,用相对最小的成本,解决最大的关键问题,争取综合效益最佳;实现“两个切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用3个月左右时间开展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切实消除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对排查出风险隐患的整治,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2024年底前,配合区专班建立区、镇二级严进、严管、重罚的城镇燃气市场监管机制,健全燃气安全管理体制;2025年底前,配合区专班基本建成区、镇二级管理要素明晰、管理手段先进、管理依据完善、管理成果显著的燃气安全管理体系。
三、基本步骤
第一阶段(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9月底前。对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深挖细查,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生产经营、充装输配、使用环境、器具设备、执法监管等全链条风险隐患,建立整治台账。2023年11月底前集中力量消除城镇燃气“产运储销”等环节中存在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设备设施带病运行、监管存在盲区,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风险隐患等突出问题。
组织排查。镇安委会加强本镇统筹协调,建立工作机制,围绕重点任务,由镇城建办、安全环保办、市场监管所、产业办、公安派出所以及镇教委、文体中心、卫健办、民政办等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协调联动开展排查整治,避免多头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组织动员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做到真正发现问题、真正整改到位,提高排查整治工作质量。督促相关企业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和要求,自查自改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建立公众举报监督和核查处理机制,鼓励群众和企业员工举报身边的燃气安全风险。
建立台账。本镇专项整治工作负责部门和各村、社区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清单管理,逐一登记在册,明确整治责任人、完成时限,限期办结、动态清零。坚持“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排查整治不深入、不细致、“走过场”,查不出问题或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启动责任倒查追究机制。
加快整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特别是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要立行立改,消除隐患。因客观原因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说明原因并确定有效管控措施,防范风险隐患上升为安全事故;经排查无安全隐患的,做好记录,确保全覆盖、底数清、控风险、消隐患。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的,会同区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打击力度,影响恶劣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第二阶段(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3月底。盯牢风险隐患整改,全面完成排查出安全隐患的整治;加强城镇燃气及气瓶、燃气器具及配件市场治理整顿,从源头严控增量安全隐患。2024年6月前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确保存量安全隐患逐项及时整改到位;启动督察机制,由镇纪委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未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现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问责,防止久拖不改、改后反弹。
第三阶段(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4年底前。深入剖析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的经验做法,加快推进相关制度的规范完善工作,配合区专班建立区、镇二级严进、严管、重罚的城镇燃气市场监管机制,健全燃气安全管理体制,加强人财物等要素保障,持续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城镇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2025年底前,配合区专班基本建成区、镇二级管理要素明晰、管理手段先进、管理依据完善、管理成果显著的燃气安全管理体系。
四、工作任务
围绕排查整治生产经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燃气设备、设施及器具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燃气输送配送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餐饮企业环境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等工作任务,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条块结合开展集中攻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各村、社区、马东园区:加强燃气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挥属地、基层管理的作用,做好辖区内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根据燃气用户清单,全覆盖检查。督促燃气用户和燃气企业按要求及时完成整改,逐一销项、形成闭环。发挥小微网格作用,加强巡查,对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非法充装和销售的“黑气瓶”等违规违法行为及时发现上报。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提高全社会的燃气安全意识。
镇城建办:对接区建管委工作,根据区专班工作部署开展燃气安全检查;督促燃气企业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排查整治生产经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配合做好对燃气管道带病运行、燃气管道违规占压等“问题管网”的管控;配合做好建设、施工单位野蛮施工、无证施工、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等造成的燃气管道外损事故的处置;配合做好老化管道和设施改造更新、瓶装液化石油气替代改造等惠民实事工程。
镇安全环保办:对接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工作,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开展燃气安全检查;配合处置不遵守消防技术法规、消防设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等问题的燃气经营、充装企业。配合处置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能满足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等规范的餐饮企业。督促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符合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
镇产业办:对接区商务委,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开展餐饮企业燃气安全检查;配合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关键岗位安全责任;配合督促餐饮企业对从业人员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情况。
新城市场所、马陆市场所:对接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开展燃气安全检查;配合对燃气充装、气瓶充装、液化石油气生产等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查处;配合处置未取得制造许可或者不具备生产条件仍从事气瓶和压力管道元件生产的企业;对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器具及配件及时发现,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调压器、连接软管等违法行为。
马陆派出所、戬浜派出所:对接公安嘉定分局,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镇教委、民政办、卫健办、文体中心等相关部门:对接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文旅局等相关部门,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开展燃气安全检查,督促本行业领域内餐饮等用气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本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镇工作专班),在镇安委会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本镇各部门、各村、社区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镇城建办为召集人单位、镇安全环保办为副召集人单位,成员由镇教委、镇民政办、马陆派出所、戬浜派出所、镇产业办、镇文体中心、镇卫健办、新城市场监管所、马陆市场监管所、镇房管所、镇城管中队等部门组成。各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方案,压实任务、细化方案、明确分工、扎实推进。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由成员单位派员组成,设在镇城建办。
(二)压实各方责任。工作专班负责制定本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部门、村、社区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加强统筹、狠抓落实,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资金保障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坚决防止推诿扯皮、责任悬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燃气使用安全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各村、社区要深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把燃气安全的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充实基层燃气安全监管力量,推动将燃气安全监管纳入社区管理、联勤网格等基层治理体系,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
(三)加大培训宣传。会同区工作专班做好对燃气安全检查人员使用相关APP及燃气安全知识的培训。镇宣传部门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载体做好燃气安全宣传工作报道。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和马东园区要进一步加强对燃气使用常识的宣传,特别是人员聚集的餐饮场所,提高全社会燃气使用人员的安全常识。
(四)加强督促指导。镇安委会要建立调度通报、督导评估、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做到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专项整治期间如发生燃气安全事故,对影响恶劣的要提级调查,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倒查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等涉嫌失职渎职的,及时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工作专班要加强对各部门、各村、社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并将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