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F8201000-2024-001 | 主题分类: | 街镇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4-03-08 | |
名 称: | 关于印发《嘉定镇街道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嘉发〔2024〕4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街道各社区、直属企业、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嘉定区社会福利院,街道机关各部门、事业中心、综合执法大队:
《嘉定镇街道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镇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8日
嘉定镇街道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街道固定资产管理,促进固定资产合理配置,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实现固定资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根据区财政局《嘉定区区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嘉财(2014)51号)、《嘉定区区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嘉财(2014)52号)及《嘉定区区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业务指引(试行)》等文件的规定,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固定资产是指街道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拥有的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一般分为: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用具及装具,其他符合标准的固定资产等。
第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健全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实现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强化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街道党政办公室为固定资产审核、验收、确认、及库存固定资产的主要管理部门,具体职能如下:
(一)编制修订本街道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负责各部门的固定资产审批工作,《固定资产审批表》作为财务报销附件。
(三)负责验收固定资产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表》。专门设备需有技术人员共同验收。
(四)对固定资产黏贴固定资产卡片。
(五)对固定资产进行系统录入、管理、维护等工作,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六)负责固定资产日常维修保养、调拨处置、盘点、报废等工作。
(七)负责各部门单位中由于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退休、辞职等人员个人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的回收或转移工作。
第六条 街道营商环境办公室为固定资产的财务核算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固定资产的会计入账工作。
(二)配合各部门单位完成固定资产的账务核对等工作。
(三)配合党政办公室对各部门提供固定资产报销凭证做好审核、报销工作。
第七条 街道机关内设各部门对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落实专人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二) 按规定上报党政办公室,进行固定资产领用审批等工作。
(三)配合党政办公室验收固定资产。
(四)负责办理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盘点、转移、报废、报损等手续,并及时上报党政办公室进行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登记维护。
(五)负责部门内由于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退休、辞职等人员个人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的回收或转移工作。
第八条 街道各事业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嘉城规划资源所、成人学校对本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审批工作,《固定资产审批表》作为财务报销附件。
(二)负责验收固定资产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表》。专门设备需有技术人员共同验收。
(三)对固定资产黏贴固定资产卡片。
(四)对固定资产进行系统录入、管理、维护等工作,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五)负责固定资产日常维修保养、调拨处置、盘点、报废等工作。
(六)负责由于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退休、辞职等人员个人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的回收或转移工作。
第三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取得、记账、登记、保管、使用、维护、清理、报废等过程,涵盖固定资产全生命周期。
固定资产管理做到账、卡、物相符,其中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账目管理,党政办公室应落实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登记台账及实物管理。
(一)固定资产取得。固定资产的取得主要以政府采购和部门单位间调拨的方式。采购前需要在摸清固定资产存量基础上,合理提出配置需求,填写《固定资产审批表》,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实施,并会同财务部门根据采购凭证及时登记入账。严禁未经审批私自购置的行为。调拨由党政办公室根据部门提供的《固定资产调拨单》进行调拨。
(二)固定资产登记。账目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调拨、报废等应由财务部门按财务相关规定及时入账。党政办公室应对所有固定资产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全流程跟踪管理。
(三)固定资产使用。各部门单位根据《固定资产审批表》进行领用,做到领用一件登记一件,落实责任到人。资产使用期间,使用人对资产负有管理责任。固定资产归还党政办公室时,应做好签名交接手续。党政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按需调配固定资产。闲置固定资产由党政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保管,并存放于指定地点。借用工作人员使用的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等),原则上由人员编制所在单位提供,并落实跟踪管理。
(四)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党政办办公室、财务部门、各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当定期(每年至少一次)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就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固定资产信息与实际情况进行核对,并检查固定资产的数量、使用、品质、价值状况、保管、维修等情况。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并由各部门单位盘点人员及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做到账实相符。
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及财务核算系统与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固定资产信息不一致等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嘉定区区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嘉定区区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领导班子决策同意后,规范、及时处理。
(5)固定资产报废。党政办办公室、财务部门和各部门单位密切配合,每年度对入库资产进行清点管理。对达到报废年限、无法正常使用的资产进行整理,整理完成后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并根据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报废程序,并做好账、卡、物核销工作。
第四章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第十条 街道机关各部门、事业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固定资产管理职责,依法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十一条 街道机关各部门、事业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监督,坚持单位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与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第十二条 街道机关各部门、事业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处理。违反国家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按照国家、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街道各社区、直属社会组织的固定资产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街道直属企业按照《嘉定镇街道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制度》做好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党政办公室、营商环境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固定资产认定标准
2.固定资产审核表
3.固定资产验收表
4.固定资产调拨单
5.固定资产盘点表
6.固定资产报废单
附件1
固定资产认定标准
一、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3号),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8号),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一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附件2
固定资产审批表
申请部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资产名称 | 规格型号或样式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是否政府采购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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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负责人: (章) 年 月 日 | |||||
党政办公室意 见 |
年 月 日 | |||||
分管领导 意 见 |
年 月 日 |
注:1、本表作为固定资产报销附件;
2、本表一式二份,一份党政办公室留存,一份申请部门(单位)留存。
附件3
固定资产验收表
资产名称 |
| 资产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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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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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使用时间 |
| 使用部门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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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部门(单位)验收意见 |
年 月 日 | ||
党政办公室 验收意见 |
年 月 日 |
注:本通知一式两份, 一份使用部门(单位)、一份党政办公室
附件4
固定资产调拨单
调拨基准日: 年 月 日
调出部门(单位) | 调入部门(单位) | |||
资产名称 | 资产编号 | 规格 | 数量 | 备注 |
调出部门(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 | |||
调入部门(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 | |||
党政办公室意见 |
年 月 日 | |||
分管领导意见 |
年 月 日 |
注:本通知一式叁份, 一份调出部门(单位)、一份调入部门(单位)、一份党政办公室
附件5 | ||||||||
固定资产盘点表 | ||||||||
部门: | 盘点日期: 年 月 日 | |||||||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编号 | 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使用地点 | 保管人 | 备注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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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员: | 部门(单位)负责人: | |||||||
附件6
固定资产报废单
固定资产名称 |
| 固定资产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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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
| 使用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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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原因 |
负责人: (章) 年 月 日 | ||
党政办公室 意见 |
年 月 日 | ||
营商环境办公室 意见 |
年 月 日 | ||
主要领导意见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