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文件
关于印发《南翔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WF1320000-2016-009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6-03-17
名 称: 关于印发《南翔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嘉翔府﹝2016﹞3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现将《南翔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7日

 

南翔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的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为居民营造安全、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环境,经研究决定,对全镇范围内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星级评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提升我镇物业管理工作水平为目标,以《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充分发挥物业行业指导部门积极作用,通过联系指导、监督管理、评优奖惩等一系列机制,整体促进我镇物业服务企业各项工作上新台阶,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物业服务和管理的需求。

二、评定对象

评定对象为我镇辖区内全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具体针对其管辖的全部封闭式住宅小区进行检查考评。

考评小区按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的高低,具体分为普通住宅小区(收费标准小于等于1.00元/月/平方米);中档住宅小区(收费标准大于1.00元/月/平方米,小于等于2.00元/月/平方米);高档住宅小区(收费标准大于2.00元/月/平方米)。

三、评定形式

评定周期为一年,由南翔镇镇管社区办公室、嘉定区房管局南翔办事处共同牵头和实施,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以及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组成南翔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考评小组,每半年一次进行检查考评,企业的得分取自其管理的所有小区的平均分,年终得分取当年度该企业上下半年的平均得分,并最终根据平均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四、评定办法

(一)实地查看。由考评小组根据相关考评表(附件一《南翔镇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附件二《南翔镇中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附件三《南翔镇高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分组实地查看小区,并进行现场打分;梳理总结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企业发放整改提示,并要求限期反馈(附件四《南翔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情况反馈表》),实地查看打分占小区得分的50%。

(二)单位打分。由物业服务企业所在的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根据相关考评表,以及双方日常沟通协作、业主反映投诉等进行打分,单位打分共占小区得分的30%,其中业主委员会打分占20%,社区居委会打分占10%。若被检查考评的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则实体查看打分占比提至60%,社区居委会打分占比提至20%。

(三)满意度测评。由社会组织牵头实施,深入每个被检查考评小区,根据小区建筑面积大小,随机调查10到20位住户,填写调查表(附件五《南翔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公众满意度调查表》),满意度测评得分占小区得分的20%。

五、评定运用

(一)设立专项奖励经费。为褒奖鼓励先进,带动行业的整体发展,决定每年评选出不超过总企业数30%的企业为当年度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星级企业,并给予适当奖励,标准为:“南翔镇住宅小区三星物业服务企业”5000元;“南翔镇住宅小区二星物业服务企业”3000元;“南翔镇住宅小区一星物业服务企业”1000元;另外,每年评选出不超过总人数的20%为住宅小区优秀小区经理,并奖励每人1000元。

(二)发出建议书。对连续两次综合排名末位的物业服务企业,考评小组将向相关业主委员会或房产开放商发出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建议书。

(三)若企业有下述情况发生,考评小组有权随时取消或降其“星级”。

1.企业有违法行为的,取消其“星级”;

2.企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取消其“星级”;

3.企业因物业服务管理不善而发生业主群体上访事件的,降一“星级”;

4.企业在城市文明指数测评、文明镇(文明小区)创建等镇重大活动中有严重失误,影响考评结果的,降一“星级”;

5.企业其他严重影响物业管理行业形象、有损业主利益,并被媒体曝光的,降一“星级”。

 

附件:1. 南翔镇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xls

      2. 南翔镇中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xls

      3. 南翔镇高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xls

      4. 南翔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情况反馈表.doc

      5. 南翔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公众满意度调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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