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文件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关于马陆镇剩余易地动迁安置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WF4309000-2016-030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6-04-22
名 称: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关于马陆镇剩余易地动迁安置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新城管委(马府)〔2016〕62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村:

为解决马陆镇东部片区村民住房建设矛盾,盘活现有易地动迁安置房源,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S5公路以东区域范围,涉及仓场村、彭赵村、樊家村、立新村、大裕村、大宏村、戬浜村、陈村村、包桥村、李家村、北管村。

二、房源配比

按照各村现有未动迁、未安置农户,结合现有易地动迁安置房源套数,以农户数与房源套数的占比进行配置,具体如下:

行政村

现有未动迁户数

180型(套)

120型(套)

60型(套)

备  注

小计

大治路

澄浏中路

思义路

大宏村

798

21

14

4

3

2

2


立新村

681

17

11

4

2

2

2


仓场村

333

9

6

2

1




大裕村

1235

33

20

8

5

3

3


戬浜村

401

12

7

3

2

1

1


陈村村

631

17


10

7

2

1


樊家村

412

11


7

4




彭赵村

248

7


4

3




李家村

515

14


9

5

1

1


包桥村

214

6


4

2

1

1


北管村

603

16


10

6

2

1











合计

6071

163

58

65

40

14

12


三、安置原则

1、自愿原则

2、符合“71”号令审批条件户优先原则

3、危房户且经济困难户优先原则

4、无原地翻建条件户优先原则

5、原有合法房屋面积:小于60平方米,安置60型;60-120平方米,安置120型;超过120平方米,安置180型(或120型+60型)。

四、操作流程

本实施方案在实际操作中由镇政府委托相关村委具体操作。

(1)公告。村委将实施方案在各村组进行公告、宣传。公告时间:2016年5月4日-2016年6月3日。

(2)申请。按照自愿申请原则,符合安置原则的村民户向村委提出安置申请。申请受理期限:2016年6月4日-2016年6月20日。

(3)审核、公示。经过村委专项工作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4天,结果无异议将申请户相关资料报镇城规办审核。

(4)抽签。审核通过后,村委专项工作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户进行安置房源的抽签事项。若需求安置量与房源数不等,进行差额抽签。

(5)房屋评估、协议签订、房款缴纳。参照马陆镇易地安置相关政策执行。

本实施意见自2016年5月4日起执行,2016年7月31日结束。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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