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文件
关于印发《南翔镇开展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WF1304000-2016-019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6-07-29
名 称: 关于印发《南翔镇开展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嘉翔府﹝2016﹞75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南翔镇精神卫生管理工作,根据嘉卫计预防﹝2015﹞28号《嘉定区开展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现印发《南翔镇开展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望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9日


南翔镇开展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嘉定区被列为首批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区,对我区的精神卫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南翔镇根据嘉卫计预防﹝2015﹞28号《嘉定区开展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嘉精联办﹝2016﹞2号《2016年嘉定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计划》的工作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社会团体参与的精神卫生工作综合管理体制,完善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和心理健康促进服务体系,巩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发生。加强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强化重点人群心理行为问题,提高全社会对精神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公众心理健康。

(二)具体目标

1、加强精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以上执业医师具备精神疾病诊疗资质;1名专职精防人员;1名经过精神卫生专业培训的全科医师。

2、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和治疗。多部门、多途径开展线索排摸,强化报告患病率、规范管理率等。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达到4.3‰,管理率达到99%,治疗率达到80%;病情不稳定患者接受个案管理服务的比例达到95%;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无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

3、提高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相关政策,制定外来人口相关的救助救治政策。辖区内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率达到100%;构建“一站式”医疗救助体系;弱监护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养护服务率达到50%。

4、提高心理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队伍,规范和促进心理咨询服务的发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障碍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达到80%,社区心理健康指导点覆盖率达100%,社区心理咨询服务点有1-2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5、建立与完善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体系,形成医院-社区相衔接的康复服务模式。以南翔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社区精神康复机构,至少开展2项社区康复适宜新技术;居家患者机构康复参与率达到100%,机构内康复患者庇护性就业率达到8%。至少扶持1个社会组织参与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养护服务。

二、职责分工

精联办:负责开展南翔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推进;牵头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与难点问题;组织督导、检查等工作。

社发办:参与协调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贫困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费用以及外地流浪汉乞讨精神障障碍患者的送治、协助做好治愈患者的自愿返乡工作。

社管办:负责制定完善区域内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政策;负责镇康复机构及养护机构建设,解决弱监护问题;负责对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的组织保障、康复和评残工作;组织助残员参加精神疾病相关知识、个案管理知识培训;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贫困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工作;宣传普及残疾人救助相关政策。

综治办:发挥综治工作体制机制优势,积极参与协调辖区内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工作;将精神卫生工作纳入我镇年度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畴。

财政所:负责保障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经费。

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对有劳动能力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就业机会,帮助其实现就业;落实对各类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大病医保的审批工作。

派出所:负责辖区内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监护社区重点精神障碍患者,处理突发精神卫生应急事件;依法做好有危害行为及危险的精神障碍患者的强制收治工作;定期与相关部门交换重性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协助核查患者及家属相关信息;组织社区民警参加精神疾病相关知识、应急处理知识的培训。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的准入和管理;具体组织开展精神疾病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做好辖区中心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治疗工作;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无业贫困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药管理工作;配合残联做好康复指导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组织

成立由卫生计生、综治、公安、财政、民政、社管、残联等部门组成的南翔镇开展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录1),由副镇长罗惠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社发办,由社发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季靓兼任联络员。建立试点工作小组,组长仇燕青、副组长严峻、季靓、王华、俞全英。

(二)加大投入和保障

加强对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财政投入,安排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相关部门要完善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并扩充精神专科人员编制,通过定岗、定责、定编吸引社会工作者从事精神卫生工作;组织对社区相关执业医师精神卫生知识培训,提升社区执业医师和预防保健人员对精神疾病的防治能力。

(三)组织督导和评估

定期组织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南翔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导;领导小组每半年一次组织相关部门对试点工作情况督导,对开展过程中发现的困难与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附件:1. 南翔镇开展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doc

         2. 南翔镇开展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团队.doc

         3. 南翔镇开展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计划表.doc

         4. 2016年精神卫生工作主要指标.doc

 

 

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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