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文件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关于易地动迁房屋维修的若干意见
索 引 号: WF4309000-2016-046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6-07-27
名 称: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关于易地动迁房屋维修的若干意见
文 号: 新城管委(马府)〔2016〕94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自2001年起我镇根据上海市政府“三个集中”的要求,全力推进“农民向城镇集中”和“工业向园区集中”,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的方式,共建造易地动迁安置房7624套。房型有别墅178型、208型、228型、248型,复式房160型、180型,多层房60型、80型、120型。现上述房屋建设至今已有十多年,房屋渗漏水现象时有发生,为进一步规范我镇易地动迁房屋维修和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意见仅适用于我镇“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造”的单体、复式、多层农村宅基地易地动迁的安置房,不适用于我镇范围内的居民自建房屋、商品房、有产证的征地动迁房或其他房屋。

二、维修内容

维修内容主要包括屋面渗漏水等房屋主体结构性问题,不含室内装修损坏。居民对房屋进行了改建、扩建(如加层、破坏承重墙等)、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损坏均不属于本意见规定的维修范围。

三、工作职责

1.镇物业公司职责

负责仓新小区、嘉新668弄、沪宜公路2800弄、育苑小区、金马小区、嘉富路500弄、嘉富路515弄、立新路80弄、立业路500弄、大治路668弄等由镇物业公司负责日常管理的动迁小区房屋维修工作。

2.镇城市规划管理办职责

负责沥苑小区、彭赵小区动迁小区房屋维修工作。

3.村、社区职责

(1)澄浏中路225弄动迁小区房屋维修工作由包桥村负责;

(2)思义路2100弄、樊家村别墅动迁基地动迁小区房屋维修工作由樊家村负责;

(3)吴杨小区房屋维修工作由马陆社区负责。

对于专项维修工程(如屋面整体性维修、房屋主体结构安全性修复等),由物业公司/村、社区上报至镇城规办,一户一议,出具维修方案后予以修复。

四、房屋维修

1.维修方案

房屋维修原则上不改变原外立面,以确保房屋外观完整性和维修前后一致性,常见渗漏问题维修方案出规范通用图。

2.过程管理

主管单位需落实专人协同监理进行现场管理并核实工程量,做好维修现场的质量、进度、安全、资金管理。

3.验收

(1)一般维修项目验收

常规房屋渗漏水维修以监理现场确认和维修回访的形式验收。

(2)特殊维修项目验收

涉及费用较大、维修方案较复杂的维修项目,主管单位需组织监理、维修单位等进行现场验收。

4.费用结算

维修单位凭工程签证单及相关维修合同进行结算审价,项目结算流程参照我镇30万以下项目有关操作规定执行;30万以上项目参照我镇相关工程项目管理要求执行。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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