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F4309000-2016-056 | 主题分类: | 街镇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6-08-10 | |
名 称: |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印发《嘉定新城(马陆镇)加强区域河道养护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 ||
文 号: | 新城管委(马府)〔2016〕112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村、社区、马东园区、直属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经嘉定新城管委会、马陆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嘉定新城(马陆镇)加强区域河道养护服务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予以认真落实。
特此通知。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0日
嘉定新城(马陆镇)加强区域河道养护服务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升嘉定新城(马陆镇)镇域河道养护服务的质量与水平,持续改善我镇河道水环境面貌,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紧紧围绕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具有相对独立、完善功能的现代化新型城市的发展目标,做好河道水环境治理“三水”、“三清”工作,实现河岸整洁、河面清洁、河中无障碍物,提升河道养护管理水平,持续改善河道水环境面貌,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二、养护范围与数量:
全镇范围内镇、村两级河道及村沟宅河河道总数319条/段,长度259705米,水域面积约4808918平方米,陆域面积约1533725平方米。其中镇级河道18条/段,长度68828米,水域面积约1459313平方米,陆域面积约333705平方米;村级河道223条/段,长度172742米,水域面积约3018719平方米,陆域面积约1013706平方米;村沟宅河78条/段,长度18135米,水域面积约330886平方米,陆域面积约186314平方米;河道绿化面积432393平方米(详见附件1)。
三、养护目标:
按照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办法》的要求,本镇河道养护工作要力争实现“条条河道有人管、段段河道有人养”的管理目标,确保河岸整洁、河面清洁、河中无障碍物。
四、养护标准与要求:
(一)养护标准
1、实现全镇中小河道养护全覆盖。要进一步完善“四定”(即定人员、定河段、定标准、定时间)制度,健全养护组织网络,加大养护力度,扩大养护范围,实现水域、陆域保洁与绿化养护并重。
(1)河道管理范围内陆域应做到清洁,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农业废弃物等。
(2)河道水面基本保持清洁,每5000平方米水面漂浮物控制在1平方米以下。
(3)植物、草坪保存率100%,无杂草垃圾,作业清场及时。
(4)打捞的各类杂物必须做到当日打捞当日清运,运至各村指定集中堆放点,由镇环卫所负责清运(环卫所的垃圾清运费由镇政府承担)。
2、实现全镇中小河道监督巡查全覆盖,对河道保洁、河道绿化养护及河道设施养护等河道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检查,实现全镇中小河道监督巡查全覆盖,建立台账。巡查内容包括:
(1)河道水域保洁情况,是否有成片漂浮物(绿萍、水葫芦、等)垃圾(景观水生植物除外),是否有倒伏树木、沉船、残坝等现象;
(2)河道陆域保洁情况,堤岸、护坡、防汛通道、河道绿化、桥堍是否有垃圾、渣土、废弃物堆积;
(3)检查绿化是否保质、保量完成养护工作;有无开挖、乱搭、乱建损坏绿化等行为;
(4)河道设施情况,栏杆、亲水平台、绿地及铭牌、警示牌等设施是否损毁或遗失;
(5)河道堤防、护岸是否出现塌陷、裂缝,造成安全隐患;
(6)河道是否通透,是否有垃圾、渣土、泥浆入河,堵塞河道,河道管理范围内是否有违章搭建;
(7)河道是否有污水排放、造成河道严重污染的;
(8)其他影响河容河貌的情况。
3、积极配合上级做好各类创建工作。水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做好日常河道保洁工作的同时,要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各类文明创建的工作,积极配合市、区、镇做好创城、文明指数测评、卫生创建等各类突击性、阶段性的河道养护工作,确保河道养护不失分。同时,要快速处置各类投诉案件和应对媒体的相关工作。
(二)养护要求
1、水域、陆域保洁要求:
①嘉定新城景观区域;社会机构附近;集镇区;涉及主要道路的、高速公路沿线;马陆葡萄主题公园6-9月丰收季(其余月份按②要求作业)全天候作业(全年无休);
②农村地区1次/天(双休日例外),全年269次(如有与①保洁要求重复的河道,按照①要求作业);
③村沟宅河1次/天(双休日例外),全年269次;
④河道养护必须做到长效常态,保洁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具体养护标准参照考核表附件2-4。
2、河道自查巡查要求:3次/月,全年36次
3、河道绿化养护要求:养护单位按照养护合同确认的范围做好绿化养护计划表(详见附件5),有序进行养护工作,包括去除枯死植株,植物补植,树木扶正,病虫害防治,浇灌排水,土壤施肥,中耕除草,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植物防护(防寒、旱、台、涝、高温等),绿地保洁,相关设施的保洁维修以及其他具体约定的养护工作。
五、强化考核
由镇水务所对养护单位采取平时检查与年中及年终考核相结合、内部考核与上级业务部门考核相结合、邀请第三方机构介入考核的办法(详见附件2-4 其中,河道保洁、河道设施养护考核分占综合分90%,河道绿化养护占综合分10%),通过查阅台帐资料、检查现场和集中汇报等方式,对水域、陆域保洁及日常巡查进行定期督查考核,对发现的问题、不足通报养护单位,并限期整改。对在限定的整改期内拒不整改、或整改效果不佳者,将对该年度养护经费下浮10%,养护费用的给付按照每年的考核结果来支付:1、优秀,95—100按照合同金额支付;2、一般,90—95按照合同金额下浮百分之五支付;3、合格,85—90按照合同金额下浮百分之十支付;4.不合格,85分以下按照合同金额下浮百分之二十支付,连续三次评分在85分以下,则终止养护服务合同,三年内取消该类服务项目的竞标资格。
六、移交相关事宜
为确保平稳过渡,现有河道保洁人员157人全额录用(其工资、福利等待遇列入中标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实行双轨制,现“马陆镇河道保洁服务社”由中标单位托管,做好“万人就业”、“千人就业”人员市、区级补贴的核算,并承担现有河道保洁人员的安全责任。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上述河道保洁人员,如有保洁人员在工作上有重大失误和严重工作态度问题,需和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商后再作处理。
考虑到中标单位对现有河道保洁人员全额录用,确保就业,承担政府的再就业责任,我镇将现有的保洁设备无偿提供其使用,运行费用由养护单位承担。
七、责任部门
镇建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水务所负责牵头落实长效常态管理、考核等相关工作,成立监督巡查小组,由镇水务所、文明办会同镇城规办、环保办等部门专人对河道养护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各村、社区协助其监督与考核,齐心协力共建良好水环境。
八、监督巡查
为了把工作做实细化,在镇监督巡查小组下设20个巡查人员,由有巡查经验的退休志愿者担任,对全镇范围内的镇、村级以及宅河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巡查结果附上图片、影像、文字等资料,以便于资料收集归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也作为对养护单位考核的参考依据。
九、资金保障
养护费用按照上海市河道设施维修养护2015定额测算,养护经费由镇财政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