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文件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印发《嘉定新城(马陆镇)关于加强区域建筑装修(拆房)垃圾收运处置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 WF4307000-2016-017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6-08-12
名 称: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印发《嘉定新城(马陆镇)关于加强区域建筑装修(拆房)垃圾收运处置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文 号: 新城管委(马府)〔2016〕113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村、社区、马东园区、直属公司,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经嘉定新城管委会(马陆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嘉定新城(马陆镇)关于加强区域建筑装修(拆房)垃圾收运处置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予以认真落实。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2日

 

 

嘉定新城(马陆镇)关于加强区域建筑装修(拆房)垃圾收运处置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市、区两级政府近日关于加强建筑装修(拆房)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工作会议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本区域建筑装修(拆房)垃圾收运处置管理,规范收运和处置行为,确保安全、规范、有序,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从建筑装修(拆房)垃圾收运处置入手,确保辖区内垃圾收运前有计划申报、收运中规范处置、收运后跟踪有序,全面提高我镇垃圾收运处置管理水平,切实解决城市管理中出现的垃圾偷乱倒问题。

二、组织架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区域内建筑装修(拆房)垃圾的收运管理,即日起,成立嘉定新城(马陆镇)建筑装修(拆房)垃圾收运处置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刘  骏(嘉定新城党工委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马陆镇党委书记)

副  组  长:常先善(嘉定新城党工委委员、马陆镇党委委员)

陈  良(嘉定新城党工委委员、马陆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玉华(嘉定新城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委员、马陆镇党委委员、新城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常务副组长:张  敏(嘉定新城管委会委员、马陆镇副镇长)

组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朱  莉(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孙  敏(地区办主任)

严晓兰(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张向群(卫计办主任)

余  伟(财政所所长)

杨  赟(党政办主任)

金  旭(市容办主任、城市监察队队长)

金  德(区房管局马陆办事处主任)

金德明(环卫公司总经理)

郑军民(综治办主任、联勤指挥中心主任)

姚  强(城规办主任)

顾  慧(水务所副所长)

浦明良(安全环保办主任)

徐万荣(征收办主任)

徐  磊(新城公司城市管理部经理)

以及各村、社区、马东园区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卫计办张向群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卫计办浦建明兼任,联络员由卫计办倪佳佳担任,联系电话59156492。

三、实施内容

(一)明确处置方式

嘉定新城(马陆镇)将收运处置方式分为三类,均需填写相应申报表并上报;

1、自行处置:由各基层单位自行将辖区内建筑装修(拆房)垃圾填埋至经认可的场地进行处理;

2、环卫收运:由镇环卫公司收运至镇级填埋场或运送至惠平路码头进行处理;

3、外包收运:各基层单位可在开展“五违”整治过程中,委托拆房公司等处置现场产生的垃圾,但必须签订消纳处置服务协议,且消纳场所必须为我区或我镇指定的处置点(绝不允许清运至外省市,原则上也不允许出嘉定区,如有本市范围内外运,必须提供所在区域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并做到事前有申报、事中有登记、事后有汇总。

(二)明确工作职责

党政办:统筹协调在建筑装修(拆房)垃圾处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充分的后勤保障。

卫计办:负责制定方案,协调上下及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做好报表收发,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存在问题,进行总结梳理。同时加强区域建筑装修垃圾源头分类投放管理工作,严禁各类生活垃圾混入。

市容办、综治办:对未进入环卫收运处置系统的垃圾收运行为开展相应执法,加大对擅自处置、偷乱倒、焚烧垃圾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城规办(拆违办)、征收办:妥善处理动迁或“五违”整治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如委托拆房公司处理的,配合基层单位共同加强宣传和监管。

地区办、房管办:加强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要求物业公司对业主做好充分的告知,确保各小区建筑装修垃圾及时堆放到小区内指定的临时堆放点,规范处置。此外,进一步强化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物业公司的主体责任,提高分类实效,促进垃圾减量。

安全环保办:加强环境监测,对辖区内从事垃圾处理相关工作的企业单位进行抽检,确保垃圾规范处置,对环境不产生负面影响。

企业服务中心:加强对辖区内商业综合体、商住两用房等场所及各类企业关于垃圾处置方面的宣传,配合环卫公司做好收费清运及垃圾管理工作。

财政所:为建筑装修(拆房)垃圾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加强对垃圾乱偷倒行为处置的曝光力度,并积极宣传、正面引导正确处置垃圾的方法和行为。

环卫公司:落实区域环卫作业服务单位,参照市场价格实施建筑装修垃圾专项收运与处置,确保收运全覆盖,保证处置安全、规范。

水务所:加强河道监管,确保建筑装修及拆房垃圾不被倾倒至河道内。同时,规范处置河道清淤过程中产生的淤泥等。

新城公司:对新城区域内的工地垃圾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收运跟踪,明确垃圾收运处置去向,确保不发生乱偷倒事件。

各村、社区、马东园区:对辖区内建筑装修(拆房)垃圾进行全面排摸、管理,定期上报月报表及临时申报表。对较多产生此类垃圾的单位进行充分的宣传告知,并要求其填写规范处置的书面承诺。同时对辖区内垃圾乱偷倒行为加强巡查,提高发现能力,并配合城管进行有力执法。

(三)明确工作机制

1、事前申报机制

各基层单位均需在每月23日前汇总上报本月垃圾收运处置情况,并预申报下月收运处置计划(附件1);如有临时大量垃圾需处理,请各单位至少提前2天填写临时申报表(附件2)至嘉定新城(马陆镇)建筑装修(拆房)垃圾收运处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倪佳佳处,以便合理安排物流,并实行处置监管。

如有将辖区内建筑装修(拆房)垃圾委托其他公司清运的,则在月报或临时申报的基础上,要求受托公司填写清运登记表(附件3),掌握垃圾收运处置去向。

2、月度汇总机制

各基层单位均需在每月23日前汇总上报本月垃圾收运处置情况,并预申报下月收运处置计划,由办公室汇总上报,做好台账梳理,及时进行总结评估。

3、事后跟踪机制

为防止各类违规操作发生,各单位上报垃圾处置量之后,应安排本单位信息联络员对处置地点、处置时间、处置单位进行100%跟踪问效,由办公室联络员对所有处理件中的50%进行抽样跟踪问效,确保垃圾规范处理。

4、倒查考评机制

我镇将把此项工作纳入每季度卫生长效管理考评中,根据各基层单位报表报送情况、垃圾处置情况等进行不定期抽查考评,对于不符合规定流程处置垃圾的单位进行相应扣分;对于被曝光或举报的单位,采取一票否决制,并严肃追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思想认识到位。建筑装修(拆房)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工作是关系到环境保护的一件大事,与文明镇、文明村居创建紧密相关。希望各部门、各单位将此项工作与“补短板”、“促减量”、“护环境”等重任联系起来,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机制、制定方案,安排经费,周密部署,确保收运处置工作规范到位。

(二)认真排查,宣传告知到位。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此次契机,于8月10日前完成全镇范围内的一次垃圾排查,明确辖区范围内所有单位和个人产生的垃圾处置去向,填写上报排查表(附件4)。并对较多产生建筑装修(拆房)垃圾的单位下发告知书(附件5),进行充分的宣传告知,同时要求其填写规范处置的书面承诺(附件6,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单位自行张贴公示,一份上交卫计办存档)。此项工作面广量大,希望能仔细排摸,确保不遗不漏,从而做到辖区垃圾全范围排摸、全流程监管、全覆盖处置。

(三)强化协同,责任落实到位。各基层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处置流程进行申报和处理(附件7),加强自查和巡查工作力度,出现有建筑装修(拆房)垃圾偷倒的行为,追溯源头,加大处罚,及时整改,逐步减少,最终消除此类事件的发生。同时,加强与辖区内小区物业公司、企业、商业综合体的沟通,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各物业公司、辖区市民对相关管理办法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做到有法可循,有据可依。

(四)发现问题,处置整改到位。各职能部门、环卫作业单位及各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整改、落实。如遇无责投诉,应做好相应解释、沟通工作,取得投诉人理解,提升公众对全镇垃圾处置工作的总体满意度。

 

 

(本实施方案自颁布之日起试行,由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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