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G0201000-2016-008 | 主题分类: | 街镇 |
发布机构: | 真新街道 | 发文日期: | 2016-07-08 |
名 称: | 真新街道关于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 | ||
文 号: | 嘉真街〔2016〕14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为进一步规范本街道街道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提高本街道部门决算公开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规范本街道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程序和行为,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6]18号)、《嘉定区部门决算公开实施方案》的规定,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公开的主体
各部门和单位是本部门本单位决算公开的主体。除涉密单位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应公开本部门本单位决算。街道社区发展办是街道级决算汇总数公开的主体。
二、公开的内容
部门决算公开的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财务总收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单位资产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各部门和单位决算要求在公开的情况说明中说明:部门决算总收入和总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并公开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经费增减变化的原因等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总体情况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以及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数、金额与绩效评价结果;公务车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的数量。
三、公开的时限
各部门各单位应在收到社区发展办所批复的部门决算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的部门决算。
街道社区发展办在街道汇总的决算草案经街道“三重一大”会议审议通过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
以上公开时限不得晚于区财政规定的决算公开日期。
四、公开的形式
各预算单位应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真新街道门户网站上自行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的部门决算数。
五、公开工作职责
街道社区发展办负责确定统一的部门决算公开的表式、内容和说明格式,并向社会公开街道级决算汇总数。
各预算单位根据本街道部门决算公开的有关要求,负责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的部门决算数,并对公开的部门决算数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做好部门预决算差异的解释说明工作。
六、其他说明
本《真新街道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往本街道决算公开制度与本《指导意见》有冲突的,以本《指导意见》为准。
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格式详见附件,以后年度公开格式,如区财政有新的要求的,根据区财政要求作相应变化,不再另外发文。
附件:
1.公开格式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真新街道办事处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