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真新街道办事处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真新街道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WG0201000-2016-009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真新街道 发文日期: 2016-07-28
名 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真新街道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文 号: 嘉真街〔2016〕16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真新街道建筑垃圾规范管理,根据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等九个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建管联〔2015〕1059号)及嘉定区建筑垃圾规范管理专题会议精神,结合真新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0号令)等,根据建筑垃圾管理的工作标准,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通过优化机制、科学谋划、严格执法,完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规范建筑垃圾运输秩序,推动辖区环境面貌和市容环境秩序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严格责任落实,逐步形成“源头控制有力、运输监管严密、消纳处置有序、执法查处严格”的管理模式,达到真新街道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真新街道建筑垃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街道分管政法工作副书记,街道分管建设工作副主任任副组长;社区管理办、社区管理办(环保市容)、社区发展办(财政)、规土所、社区发展办、社区管理办(征收)、社区管理办(拆违)、社区自治办、社区自治办(物业)、环境公司、城管中队、联勤和网格管理中心、交警中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区管理办(环保市容),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

四、具体措施

1、确定适用范围:本实施方案中的建筑垃圾包含居住区、沿街商铺、市场内产生的装潢垃圾;工程施工垃圾、拆违拆房垃圾;以及大型建筑工地工程渣土。

2、强化源头管控:健全事前申报制度,凡在真新地区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规定向真新城管中队申报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居住区建筑垃圾的申报单位为小区物业公司;沿街商铺、市场的建筑垃圾申报单位为经营户、市场管理方;工程施工垃圾,拆违拆房垃圾,建筑工地渣土申报单位为建设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告知。

3、规范收运处置:凡真新街道范围内产生的建筑垃圾原则上均委托街道唯一专业处置单位真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组织收运,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大型建筑工地工程渣土和土地征收产生的拆房垃圾由领导小组会商决定。真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必须与申请人签订《建筑垃圾清运协议》,并严格按照规定和上级要求,将建筑垃圾运输至合法的消纳场所处置。

4、统一收费标准: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相关收费要求及嘉定区建筑垃圾收费标准,真新街道建筑垃圾核定收费标准拟确定为423元/吨,其中331元为垃圾处置费,92元为运输费。今后,处置费的调整按区有关文件规定而变,运输费的调整随消纳场所的变动而定。

5、明确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建筑垃圾主管部门职责,加强与上级部门业务对接,具体负责建筑垃圾收集、运输、中转和消纳日常监管工作。

(2)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辖区内建筑垃圾的规范收运及处置工作;负责向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收费;加强垃圾中转站管理,实施分类分拣,探索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减量利用工作。

(3)联勤网格中心:加强违规处置建筑垃圾的巡查发现,负责对擅自倾倒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堆积建筑垃圾的现象进行排查,发现后及时报送至城管中队。

(4)城管中队:对违反规定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做好建筑垃圾申报备案工作;强化沿街商户的宣传告知工作;协助环境公司做好建筑垃圾收费工作。

(5)社区发展办(财政):负责将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6)社区自治办:做好小区建筑垃圾规范管理的宣传告知,加强对小区建筑垃圾的检查和监管,并纳入每月对小区的综合考评。要求每个小区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必须分开堆放,不混装。

(7)社区自治办(物业):加强物业公司关于建筑垃圾规范管理的宣传告知工作,督促其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建筑垃圾的管理职责。

(8)社区管理办(拆违):加强对拆违垃圾的监管,规范垃圾堆放行为,督促施工单位主动申报拆违垃圾。

(9)社区管理办(征收):做好拆房垃圾的预估和申报工作,根据领导小组会商结果,委托经核准具有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加强对拆房垃圾的监管,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合法处置建筑垃圾,防止污染环境。

(10)社区管理办:加强市政零星工程施工垃圾的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主动向城管中队申报,并联系环境公司清运。

(11)规土所:做好街道所有工程项目施工垃圾管理告知,督促建设单位(甲方)主动向城管中队申报备案;大型建筑工地工程渣土运输处置须先向嘉定区绿化市容局申报审批。

(12)社区发展办:强化大型市场建筑垃圾规范处置的宣传告知,规范市场建筑垃圾堆放行为,加大对辖区大型市场建筑垃圾的检查和监管力度。

(13)交警中队:加强违规运输建筑垃圾车辆的巡查发现,对违规运输车辆进行查扣和处罚。

五、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依托真新街道建筑垃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管理办(环保市容)牵头,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落实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积极有效地推进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2、强化责任担当,抓好责任落实。社区管理办(环保市容)加强与社区管理办、城管中队、环境工程公司等职能部门的协调,建立顺畅的信息沟通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3、严格收费标准,实施托底保障。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严格执行核定的收费标准。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做好托底收运处置工作,确保建筑垃圾处置合法合规。

4、完善监督机制,推行考核问责。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对建筑垃圾管理中相互推诿、工作落实不力、管理目标未能如期实现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问责。

 

附件:1.真新街道建筑垃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告知书

    3.真新街道建筑垃圾登记备案告知事项

    4.承诺书

    5.真新街道建筑垃圾备案登记表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真新街道办事处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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