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管理委员会
菊园新区河道管理养护实施办法
索 引 号: WG2324000-2016-003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菊园新区 发文日期: 2016-09-08
名 称: 菊园新区河道管理养护实施办法
文 号: 嘉菊管[2016]87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为进一步提高新区河道管理养护水平,保障河道设施完好,改善河道水环境面貌,发挥河道综合效益,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河道管理技术规程,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嘉定区河道管理养护实施办法》(嘉水务【2015】253号)的精神,明确河道管理养护的“行业职责、属地职责、基层职责”,按照“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养护作业市场化,进一步完善河道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探索河道管理养护新模式,全面提高河道管理养护水平,巩固城乡水环境治理成果。

二、实施原则

明确管养职责,落实养护资金,强化行业监管,实现河道日常养护工作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河道养护管理体系和管养制度,优化水生态环境,建立符合新区打造“科技菊园•品质菊园”的河道养护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

三、养护对象、内容和标准

(一)养护对象

菊园新区范围内所有镇村级河道及其附属设施。

(二)养护内容

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堤防护岸、防汛通道、栏杆、绿化、宣传铭牌等设施养护、水域和陆域保洁、河道轮疏、河道清障、水质维护等。

(三)养护标准

按照《上海市河道维修养护技术规程》(2015)执行。具体养护标准主要如下:

1.堤防护岸:设施保持完整,基本达到原设计标准。

2.防汛通道:保持平整、完好,无坑洼、破损,路基无塌陷。

3.绿化:绿化植物处保存率达到98%以上,无占绿、毁绿现象;草坪、乔木、灌木等植物,无霉污、病枝、虫害等现象。

4.栏杆:护栏表面应保持洁净,无变形、损坏、风化现象。

5.水域保洁:河面保持基本清洁,每5000平方米水面漂浮物控制在1平方米以下。

6.陆域保洁:基本做到清洁,无废弃物(垃圾)、吊挂物等现象。

四、职责分工

(一)新区水务管理所是本新区镇村级河道的管理单位,主要负责辖区河道管理养护计划的编制,推进镇村级河道轮疏工作,组织实施堤防护岸、防汛通道、护栏、绿化等设施的养护工作。河道保洁服务社做好辖区镇、村级和宅河河道保洁水陆两域全覆盖工作。

(二)星级河道河岸堤防护岸、防汛通道及附属设施由水务所委托上海敏晋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

(三)部分河道绿化养护工作由水务所委托上海嘉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负责。

(四)部分河道零星设施维修由水务所委托上海永菊市政养护工程有限公司负责。

五、资金管理

(一)河道轮疏资金:新区水务所按照轮疏实际需求,科学测算轮疏资金,按照《嘉定区镇村级河道轮疏工作实施意见》(嘉府发【2015】42号)确定的资金补贴比例实施。

(二)镇村级河道日常养护经费:各单位应根据实际自身河道管理养护实际情况,科学测算日常养护经费,在预算中合理安排资金,确保河道管理养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新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河道管养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使用资金的,有权终止计划执行并由财政部门将资金收缴国库;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和负责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六、巡查考核

建立河道管理养护工作的监督、监管、考核机制。菊园新区水务管理所负责日常巡查本新区辖区范围内镇村级河道管理养护工作,监督工作质量,每月开展评比工作,定期对新区河道管理养护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新区管委会和区水务局。

七、档案管理     

做好新区河道管理养护内业资料的编制、统计、归档;加强日常养护工作相关影像资料的收集工作、“一河一档”的更新工作。

根据上级要求,做好月信息报送制度,保质保量,主观上做到职能部门河道养护工作的宣传时效性,反映部门的养护工作的常态,正能量。

八、其它

实施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嘉定区菊园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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