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F4312000-2017-004 | 主题分类: | 街镇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7-06-20 | |
名 称: |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关于拟撤销石冈村金西村民小组建制的请示 | ||
文 号: | 新城管委(马府)〔2017〕151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嘉定区人民政府:
嘉定新城(马陆镇)随着城市化规划建设的推进,石冈村金西村民小组已全部纳入村宅动迁范围,且从2006年开始至今已全部动迁,已基本具备撤销村民小组建制条件。金西村民小组基本情况如下:
金西村民组原有土地275.22亩,村民64户、户籍人口215人。经历8次征地,共计征用145.68亩,其中:沪府土用批 (2002)453号征用62.09亩,沪府土(2003)28号征用41.06亩,沪府土(2007)520号征用14.52亩,沪府土(2009)583号征用2.97亩,沪府土(2010)831号征用3.88亩,沪府土(2012)70号征用3.27亩,沪府土(2012)248号征用6.6亩,沪府土(2012)248号征用11.29亩,剩余土地129.54亩。
金西村民小组剩余土地全部由镇资产经营公司托盘,暂按现行补偿费标准补偿到组,实际征用时补偿标准高于现行标准的差额部分,征用时补偿到组进行二次分配,镇资产经营公司对土地目前按4.06万元/亩托盘后,取消土地流转补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嘉府发[2011]17号)文件有关规定,金西村民小组的撤制方案及资产处置方案,已经上述村民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经研究,拟撤销金西村民小组的建制。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