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F4309000-2017-108 | 主题分类: | 街镇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7-06-29 | |
名 称: |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镇地下空间违规使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新城管委(马府)〔2017〕164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加强本镇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地下空间违规使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嘉地空联办【2017】2号)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本镇地下空间违规使用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 目的意义
根据《上海市消防条例》、《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部分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规、规章及文件精神,按照“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综合整治、注重长效”的要求,对本镇地下空间的使用性质、生产经营范围、安全生产条件等方面进行专项整治。通过整治,进一步加强本镇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推动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消除地下空间各种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本镇地下空间使用安全。
二、 整治范围和内容
整治范围:本镇行政区域内对公众开放的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地下空间以及其他作为公共活动场所的地下空间,主要包括开设在地下空间内的商场、停车库、公共娱乐、旅馆、餐馆以及办公、仓储等场所。
整治内容:涉及违法违规经营和违法居住等问题。重点是未按规定登记注册以及无证无照的;未经批准改作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场所的;不符合本市消防、防汛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的;违反租赁合同和有关规定擅自转租、改变用途等(具体依据沪府办【2016】42号文件)。
三、 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成立镇地下空间违规使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肖 伟(嘉定新城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马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延枫(嘉定新城管委会委员、马陆镇副镇长)
龚文斌(嘉定新城管委会委员、马陆镇副镇长)
顾玉峰(嘉定新城管委会委员、上海嘉定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成 员:
徐 磊(城市管理部主任)
张 尧(城市建设管理办主任)
陆礼明(联勤和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主任)
郑军民(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葛 健(安全环保办主任)
严晓兰(卫计办主任)
徐舒晟(人武干事)
金美华(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金 德(马陆房管所所长)
相 鹏(戬浜派出所所长)
蒋 梁(马陆派出所所长)
顾 慧(水务所所长)
周永明(嘉定新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管忠其(马陆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封时跃(樊家村党总支书记)
石培根(新联村党总支书记)
郁春雷(立新村党总支书记)
陈富华(马陆社区党总支书记、工委会主任)
宋永明(陆家社区党总支书记、工委会主任)
袁其根(众芳社区党总支书记、工委会主任)
金 良(石冈社区党总支书记、工委会主任)
宋 婷(希望社区党总支书记、工委会主任)
张 晔(白银社区党总支书记、工委会主任)
嘉定新城(马陆镇)地下空间违规使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磊任办公室主任。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工作变动,由该成员单位自然替补。
四、 整治步骤
1.全面排查(7月10日前)。
各村、社区及机关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及下发的《嘉定新城(马陆镇)地下空间数据汇总表》,对辖区内所涉及的地下空间违规使用情况全面排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并将最新数据于7月8日前上报至城管部,以进一步更新、完善我镇地下空间数据库。
2.落实整改(7月底前)。
各村、社区及机关各部门对排查出的问题,要依照职责分工,认真整改。对于碰到难以解决的跨部门问题,各村、社区及机关各部门要及时召开相关协调会,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责任方限期整改。各村、社区需于7月31日前将地下空间违规使用专项整治情况总结和报表(内容见附件)上报至城管部。
3.验收总结(10月底前)。
由城管部组织对各村、社区开展地下空间违规使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并于10月20日前将本镇专项整治情况总结报区地空联办。
五、 整治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村、社区及机关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地下空间违规使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责任分工
按照“条块结合、分类管理”的原则,现将我镇地下空间各成员单位及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1.各村、社区:配合落实辖区内民防工程地下空间、纯住宅地下空间和备案收费停车库地下空间的巡查、发现、处置工作,负责辖区内其他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及本辖区内地下空间的相关信息更新。
2.城管部/城建办:负责地下空间改建、扩建工地的监管,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上报至区相关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地下空间内备案收费停车库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区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我镇6大社区由城管部负责上述事宜,其余村由城建办负责)。
3.人武部:负责本镇民防工程地下空间的安全监管,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协调区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4.房管所:负责本镇纯住宅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对违反房屋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协调区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实施行政处罚。
5.派出所:负责对地下空间娱乐休闲服务业、旅馆业等公共场所进行治安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场所进行查处。
6.安全环保办:负责对地下空间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行为和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协调区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并督促整改;负责对地下空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租赁双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及落实情况、承租方的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的落实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及技术岗位人员资质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协调区相关部门,依法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地下空间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安全监管,并协调区相关部门,依法对违反法规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进行查处。
7.水务所:负责对地下空间防汛设施及防汛物资准备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完成问题整改。
8.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对利用地下空间作为经营场所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并协调区相关部门,依法对无前置许可的无照经营行为和区市场监管局审批的无证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9.卫计办:负责对地下空间公共场所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协调区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0.综治办、文化体育服务中心:负责对地下空间内娱乐场所的经营项目、场所结构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娱乐场所,协调区相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关闭或实施行政处罚。
11.联勤和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巡查,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做好地下空间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加强协调
各村、社区要加强对本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碰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对整治难度大、安全隐患多、涉及面广的地下空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联合检查、联合整治。各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整治工作,认真进行清查摸底和自查自纠,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工作成效。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