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文件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定新城(马陆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7-00012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7-07-17
名 称: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定新城(马陆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新城管委(马府)〔2017〕167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村、社区、马东园区、直属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镇安全环保办公室拟定的《嘉定新城(马陆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经嘉定新城管委会(马陆镇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7日 


 

嘉定新城(马陆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7〕4号)要求、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安委办〔2017〕20号)和区安委会办公室《嘉定区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镇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3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区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领域认证活动的监管,强化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将电动自行车、插座、电线电缆、电热毯、电加热设备等产品列入年度重点产品监督抽查目计划,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推动生产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责任部门:新城市场监督管理所、马陆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安全环保办)

2.全面开展电器产品流通领域治理。加大对大型超市、综合市场、电器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储存仓库以及销售门店等实体店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加大对网络经营者销售家用电器产品的抽检力度,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一律要求停止销售并清理库存,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责任部门:新城市场监督管理所、马陆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社区、马东园区) 

(二)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

3.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严查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责任部门:镇城建办、镇安全环保办)

4.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负责制,加大对设计单位和审图公司抽查力度,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严查审图公司电气设计审核不严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责任部门:镇城建办、镇安全环保办)

5.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气产品进场验收检查。加大对建设工程现场抽查力度,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责任部门:镇城建办、镇安全环保办)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6.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责任部门:镇城建办、镇文化体育中心、镇民政办、镇卫计办、镇教委、马陆派出所、戬浜派出所、镇安全环保办、各村、社区、马东园区)

7.推动各村、社区、马东园区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各基层单位为基本单元,排查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责任部门:镇安全环保办、各村、社区、马东园区)。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责任部门:马陆派出所、戬浜派出所、镇安全环保办、各村、社区、马东园区)。以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可爆炸性粉尘工贸企业、使用液氨制冷企业为重点,开展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可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责任部门:马陆派出所、戬浜派出所、镇安全环保办、各村、社区、马东园区)。推动将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家庭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市、区两级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强对二级旧里、历史风貌保护建筑、古建筑、不可移动文物、养老机构、医院、寄宿制学校宿舍实施智能化电气安全隐患监控,着力打通特殊群体安全用电“最后一公里”。(责任部门:镇财政所、镇城建办、镇文化体育中心、镇民政办、镇卫计办、镇教委、马陆派出所、戬浜派出所、镇安全环保办)

8.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责任部门:镇安全环保办、镇城建办)。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责任部门:镇安全环保办)

(四)着力强化电气安全宣传和法治建设。

9.广泛开展安全用电宣传教育活动。各村、社区、马东园区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要积极利用各类媒介,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曝光无证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的违法行为,引导社会加强舆论监督,推动电器产品质量提高。鼓励社会单位应用电气火灾监控技术,提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运行状态的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鼓励群众通过“12345”市民热线等举报电气安全隐患,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责任部门:镇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马东园区)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7年5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7月20日前)。各村、社区、马东园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组织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10月)。广泛开展安全用电宣传,组织发动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各有关单位和各基层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按规定将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器产品和开展电气设计施工的企业单位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定期公布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各部门、各基层单位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四、责任分工

全镇成立由嘉定新城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马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肖伟任组长,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马东园区负责人任组员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在镇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下,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各村、社区、马东园区具体组织实施。

(一)镇安委会办公室牵头成立由教育、公安、民政、建管、文广、卫计、市场监督管理、安监等相关部门和电力公司参加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基层单位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研究协调综合治理有关工作。镇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每半年组织召开1次工作会议。镇安全环保办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适时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将分别纳入2017至2020年度对各基层单位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二)各村、社区、马东园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各有关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因地制宜细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排查治理,定期分析研判、督导检查、通报情况、集中调度、联合执法。

(三)各有关负有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制定电器产品生产领域治理工作方案,依法负责生产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电器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违法行为,严把电器产品质量源头关。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制定电器产品流通领域治理工作方案,依法负责流通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和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商品违法行为。

建管、经委、电力等负有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部门,分别制定本行业建设工程领域电气治理工作方案,依法负责督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气设计和施工,对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电力部门依法负责对电力行业各企业的监管,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督促电网企业开展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公安部门与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协作配合,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做好综合治理相关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因电气原因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

教育、公安、民政、建管、文广、卫计、安监等各有关部门分别制定本行业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治理工作方案,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规定做好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务求治理实效。要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综合治理。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各基层单位要按照要求督促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工作,强化电气设施设备的风险辨识和管控。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强化考核,确保成效。各有关部门、各基层单位对电气火灾治理要实行分阶段考核考评,并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地区或本行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消防考核等有关安全考核评比内容,全面推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单位电气防火安全管理水平。

(四)信息共享,定期报告。各有关部门、各基层单位应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制定专项或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并于2017年7月30日前,上报名单、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 2017年10月9日前报送阶段性小结;从2018年起,每年1月10日前报送上一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7月10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20年4月20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镇安委会办公室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络员:刘肇磊,电话:59155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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