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文件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定新城(马陆镇)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7-00014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7-07-17
名 称: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定新城(马陆镇)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新城管委(马府)〔2017〕169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

镇安全环保办公室拟定的《嘉定新城(马陆镇)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实施方案》,经嘉定新城管委会(马陆镇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7日 


 

嘉定新城(马陆镇)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市委市政府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根据嘉定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下发《关于嘉定区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特制定嘉定新城(马陆镇)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消防安全组织作用,着力加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防范体系建设,通过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典型引路、逐步推开的方式,推动社区消防安全规范管理,力争“十三五”期间实现“社区亡人火灾事故明显下降、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升”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依托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平台,成立镇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领导小组,由嘉定新城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马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肖伟任组长,嘉定新城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委员,马陆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张敏任副组长,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由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确保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创建内容及标准

(一)社区消防管理组织制度健全

1.社区消防管理责任主体明确。各村、社区要按照《上海市社会消防组织管理规定》,强化基层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加强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居委会作为创建消防安全社区的实施主体,要确定1至2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开展本居委会消防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社区范围内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产权单位或其物业管理部门要遵守与住宅物业消防安全有关的技术标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对消防安全防范服务事项予以明确,并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日常消防管理工作。在尚未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且未组建业委会的住宅小区,应由居委会负责组织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消防管理制度健全。居委会要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完善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日常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工作会议建设管理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基础工作台帐。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并实施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员工消防安全培训。

3.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各村、社区要统一和规范消防基础信息和日常检查信息采集、录入、报送、统计、分析等工作,提升消防综合治理效能。

(二)消防通道安全畅通

1.消防车通道畅通。建筑之间不违章搭建建(构)筑物,不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作业场地,不设置遮挡排烟窗(口)或影响消防扑救的架空管线、广告牌、树木、绿化带等障碍物。

2.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居民住宅的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被占用、堵塞、锁闭,未堆放影响安全疏散的物品。

(三)电气及危险品管理规范

1.用电管理规范。居民住宅电气线路安装敷设规范,不随意拉接电线,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依托专业技术力量,定期维护保养公共电气设备设施,及时整改电气火灾隐患。

2.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规范。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要满足消防安全条件,采用不燃材料搭建,设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因客观条件无法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应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巡查、检查。

3.危险物品使用管理规范。不违规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不在居民住宅存放、销售烟花爆竹。

(四)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

1.建筑消防设施完备。各类建筑要依据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配备灭火器材。

2.竖向管井封堵到位。住宅楼的竖井管道防火封堵严密,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配电柜、电表箱等处不得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3.消防设施维护到位。定期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4.消防控制室管理规范。消防控制室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并在岗在位,熟悉灭火和应急处置程序,会熟练操作消防控制室设备。

5.技术防范措施落实。全面引导居民家庭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配备灭火器、逃生绳、防毒面具等灭火、逃生器材。统筹在社区养老院、幼儿园、独居老人住处等弱势群体场所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

(五)消防宣传实效管用

1.提示性宣传落实。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制度,推举至少1名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并发挥其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活动的作用,采取面对面宣讲、上门提醒、发送短信等方式,提示居民群众所在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疏散路线、安全出口的位置,消防器材、逃生设备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

2.常识宣传常态化。居委会要开展经常性的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宣传教育。物业服务企业要配合居委会和业委会,利用社区宣传栏(橱窗)、楼宇视频等固定宣传阵地,通过张贴资料、悬挂标语、播放短片等方式,向居民群众常态化宣传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等消防常识。

3.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各村、社区要制定完善社区灭火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六)微型消防站有战斗力

1.建立微型消防站。依托居委会消防工作站建立1个微型消防站,队员不少于6人,设站长1人、队员5人,由受过基本灭火技能训练的保安员、治安联防员、社区工作人员等担任,并结合办公场所设微型消防站址和器材室,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2.规范执勤训练。微型消防站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分班编组值守,每班不少于3人。定期组织队员开展培训、训练、演练,使其熟悉本社区基本情况,会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置初起火灾、会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3.开展巡查宣传。微型消防站应结合日常工作,安排队员开展防火巡查,向居民群众宣传普及消防常识,尤其应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和家庭防火常识宣传,鼓励居民对“居改非”、群租等消防隐患问题及时发现上报。

4.实行联勤联动。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公安消防部门调度指挥体系,接受业务指导,开展联勤联训,接到出动指令,做到“三知、四会、一联通”(“三知”是指微型消防站队员要知道消防设施位置、知道疏散通道和出口、知道建筑布局和功能;“四会”是指会组织疏散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穿戴防护装备、会操作消防器材;“一联通”是指微型消防站与指挥中心、微型消防站与单位内部、微型消防站与队员之间要保持联络畅通),努力实现“1分钟响应、3分钟到场处置”。

四、推进节点

“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时间为即日起至2019年底。2017年8月底前,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对照创建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对社区进行分类梳理,摸清底数、建立清单,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制定工作推进时间表,至少完成6个试点示范社区建设。2017年12月底前确保全镇80%的社区达标,2018年底前要确保全镇95%的社区达标,2019年年底前要确保全镇社区全部达标,实现社区火灾事故和伤亡人数明显下降的工作目标。(详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是推进“平安上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居民住宅“小火亡人”的有效举措,切实增强做好社区消防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积极将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带动社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提升社区火灾防范能力,提高居民消防安全素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制定具体方案。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本地区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指导下属居委会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创建活动主要以社区居委会为对象,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应当参照社区创建内容开展创建工作。

(三)推动工作落实。要坚持先试点示范、再全面铺开,用典型引路的方法稳步推进,将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与平安社区创建、文明社区创建、居民小区物业先进单位评比等工作有机结合,严格落实考核奖惩的措施,确保各项责任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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