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17年预算调整和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WG1019000-2017-002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嘉定工业区 发文日期: 2017-08-14
名 称: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17年预算调整和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嘉工管委[2017]100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机关各部门、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切实做好机关各部门、各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深化预算编制和管理改革的工作要求,现就2017年预算调整、2018年部门预算及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预算调整

预算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收入预算调整、支出预算调整。

(一)、2017年收入预算调整

各部门、预算单位年初安排的部门预算收入,请根据1-7月份收入的执行情况,要充分考虑下半年的收入情况,及时与上级主管单位及有关部门联系和沟通,正确预算全年的部门预算收入。部门收入预算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

1、财政拨款收入: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定额标准,测算预算单位全年资金需求总量,按照财政资金的管理要求,用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收入。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行政事业单位除上述收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专项资金、上级部门补助资金、动用历年结余等。

上述各项收入应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收入增减变动因素,分别调整。

(二)、2017年支出预算调整

2017年支出预算调整主要包括: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

1、基本支出:各部门、预算单位年初预算,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政策性因素(人员的调整、工资津补贴变动、社会保险缴费、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的调整等)或特殊情况进行调整。

2、项目支出:

(1)不可预计增加的重点项目、一般性项目支出,提出申请报分管财政领导同意、主要领导批准,再作预算支出调整,并附报变动依据及增加项目预算申请书,如涉及政府采购的则另外需填报增加政府采购预算。

(2)各预算单位和部门要认真梳理上级主管部门及条线拨入的财政专项资金及部门收支二条线管理资金(包括历年),对符合财政专项资金、部门收支两条线管理资金用途的相关支出,原则上首先通过财政专项资金、部门收支两条线管理资金予以安排,如有不足且必须安排的,再通过公共财政预算安排。超过二年以上未使用或有结余的财政专项资金及部门收支二条线管理资金一律作为存量资金由财政统筹安排。

(3)、万人就业项目协管员队伍经费按照区文件规定标准及工业区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机关各部门、各预算单位2017年已执行、未执行的项目支出以及年中已做调整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数据,请及时与财政部门核对,以便调整和编制2017年、2018年的预算。

二、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和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工业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目标,继续加强保障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扩大项目评审范围,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编制与执行衔接,加快支出预算执行;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落实支出经济分类改革,加大财政预算信息公开,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

(二)、预算编制原则

1、公共财政原则。机关各部门和预算单位应按照深化公共财政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厉行节约长效机制,严格控制各项行政开支,把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

2、综合预算原则。机关各部门和预算单位应按照规定将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各项财政资金和其他各项资金,统一编制部门和单位综合预算。

3、量力而行原则。机关各部门和预算单位应综合考虑本部门和本单位当年收支增减因素,各项事业发展所需资金应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做到积极稳妥、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

4、统筹兼顾原则。机关各部门和预算单位应根据履行的职责、事业发展目标和现有资源配置情况,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按照保障重点、兼顾一般的要求,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

5、注重绩效原则。机关各部门和预算单位应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目标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始终,加强绩效考评结果的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预算编制范围和内容

部门预算编制内容主要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绩效目标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

1、收入预算编制

部门收入预算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公共财政资金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包括财政专项资金收入、上级部门补助收入和上年结余结转等)。

财政拨款收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定额标准,测算预算单位全年财政资金的需求总量,按照财政资金的管理要求,先使用单位可支配的上级部门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历年结余,不足部分由工业区财政用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收入。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列出明细内容分项编报。

其他收入:按照部门预算年度中各项资金收入情况据实测算,包括财政专项资金收入、上级部门补助收入、历年结转结余等,列出明细内容分项编报。

各部门应具体分析历年收入情况和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正确测算预算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来源。

2、支出预算的编制

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坚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的原则,支出规模要与收入预算相匹配。

工业区财政预算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大类。安排支出预算时应合理确定支出重点和安排顺序,遵循先基本支出经费,后项目支出经费的原则,切实将各项支出需求按轻重缓急纳入年初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支出预算,分为人员支出、公用支出。

人员支出:人员支出预算根据国家、市、区统一规定的人员工资、津补贴政策和预算供给政策据实编制。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及奖励、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和其他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购房补贴、医疗费等)的预算。人员经费支出预算严格依照工业区人事部门核准的各部门、预算单位的实有人数和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标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公积金缴费标准,按实编制,并细化到各项支出明细。

公用支出预算: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交通费、会议费、工会经费、专用材料费、差旅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培训费等预算。公用支出预算依据编制内实有人数(聘用人员除外)和公用支出定额标准编制。公用支出定额由工业区财政部门依据有关政策规定、财力状况和现有公共资源等因素制定。工业区财政部门依据各预算单位承担的职能不同,制定分类分档的公用支出综合定额或单项定额。

(2)、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实现事业发展目标,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优化结构、讲求效益、零基预算的原则进行编制。

项目支出按三级进行细化申报,项目一级为项目的主要内容;项目二级为项目具体实施的事项;项目三级为某一事项所需安排的经费明细内容。各部门根据项目轻重缓急,采用排序法申报,财政部门视财力可能,筛选后择优安排。

(3)、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机关各部门和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上海市2017-2018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等文件要求,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4)绩效目标预算

机关各部门和预算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的意见》和《关于开展2017年嘉定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绩效目标申报系统中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后一并上报。

(5)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

机关各部门和预算单位应按照区政府印发的《关于转发<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市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预算系统内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各部门要结合部门工作重点和实际需要,全面梳理本部门具体服务项目,编制2018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报送财政部门审核。

三、编制要求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部门预算编制

部门预算是部门履行职责的财力保障,更是对党工委、管委会政策与工作的具体落实,因此,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和关心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将部门预算编制列入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任务,确保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二)聚焦保障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和审核,要继续重点把握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对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

一是聚焦保障重点支出。为更好地发挥财政政策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在重点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教育、社保、养老、就业、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等投入力度的同时,将有限的财力向支持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支持产业转型发展、支持现代化新型城市建设、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和社会治理领域补短板、强管理等方面倾斜。

二是严控部门一般性支出。进一步认真落实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要求,除工业区党工委、管委会确定的重大事项外,财政拨款的经常性项目支出预算原则上不突破2017年年初预算规模,其他项目按实编制。按“零增长”原则,继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各部门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总量和分项数,原则不得超过2017年年初预算数。

(三)加强预算编制与执行衔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机关各部门和预算单位要发挥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作用,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要结合以前年度执行情况,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一是强化预算编制与执行的有机衔接。各预算单位应充分考虑以前年度预算执行及当年度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编制各项预算。对于支出内容基本保持不变的项目支出,连续几年预算执行率较低的,原则上应按预算执行数编制预算。

二是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各部门要确保预算批复后资金能及时拨付使用,避免“钱等项目”。对于年初预算中尚未细化落实的项目,应于6月底前完成项目细化,超过时限未细化的由财政部门收回总预算统筹使用。各部门项目支出原则上应于11月底前完成拨付,12月份原则上拨付基本支出。

(四)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

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提高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质量。改进重点支出预算安排方式,进一步加大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及时化解部门收支两条线结余资金。

一是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各部门要提高对中期财政规划的认识,认真梳理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对照“十三五”规划,将中期重点支出项目全部纳入2018-2020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拟出台的增支事项要做好与中期财政规划的有机衔接,制定延续性政策要统筹考虑以后若干年度的预算安排。在此基础上,财政部门汇总编制政府中期财政规划。

二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的要求,改进预算安排方式,完善重点支出保障机制。优先使用部门收支两条线结余资金,及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同时,继续将相关重点领域作为财政保障和预算安排的重点,结合重点领域发展规划和中期财政规划,根据项目轻重缓急以及实际财力情况,统筹安排、优先保障。

(五)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扩大绩效目标编报范围。按照区局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2018年预算项目中选取资金额满200万元或虽未达到200万元,但涉及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公益性强、充分体现部门主要职能的项目,编报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资金总量占工业区2018年项目支出的比例不低于30%,按照要求开展绩效前评价。

加强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的进一步融合,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质量,落实评价结果应用和信息公开,着力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

(六)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一是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政府采购项目均应纳入全市统一的电子采购平台,根据不同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可直接在电子集市上采购或统一在采购平台上进行需求委托,并在网上完成采购合同签订、网上办理验收等,实现电子化政府采购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各部门、各预算单位要从预算编制的源头入手,强化采购项目预算约束,认真编制采购实施计划,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项目需求和批准的预算实施采购。

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各部门、各预算单位应严格执行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各部门、各预算单位对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执行要早谋划、早准备、早落实,给项目的采购留有充足的时间,提前进行政府采购,保障预算执行。

(七)落实预算管理新要求,推进财政预算管理改革

2018年,着力落实支出经济分类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拨付。

一是落实支出经济分类改革。按照财政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两部分。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体现部门预算管理要求,主要用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和部门会计核算。2018年起,各部门、各预算单位按改革后的部门预算经济分类规范进行预算编报,在此基础上,财政部门汇总编制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编制本级政府预算报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财政部门在原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批复部门预算的基础上,将政府预算经济分类作为部门经费来源和申请款项的控制科目一并批复。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重点在民生领域,扩大在养老、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和体育等重要民生领域实施凭单制购买服务范围和规模,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同时,不得将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货物,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工程作为服务项目,严禁将道路、水电煤以及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农田水利等建设工程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不得将应由自身承担的工作任务或直接提供的服务委托其他单位实施。对于机关、参公事业单位确因自身不具备实施条件,需要委托其他单位完成的工作任务,在按规定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同时,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纳入全市政府购买服务平台统一管理,实现政府购买服务信息的全过程公开。

三是深化预算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落实市委办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切实将公开透明贯穿财政预决算全过程。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算和汇总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等,还应公开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至按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和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需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分项数额和增减变化的原因,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等情况。推进预算单位公开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整体情况,增加预算单位具体项目的绩效目标公开数量,公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四、时间安排

(一)、2017年预算调整表于9月15日之前上报(纸质与电子文档同时上报)。

(二)、各预算单位按照“二上二下”要求编制2018年度的部门预算。

1、一上:2017年9月15日之前部门上报预算建议数和2018-2020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建议。

各部门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编制并上报部门综合财政收支预算建议数,并将预算编制说明、相关政策文件、预算资料作为部门预算编报附件同时上报。

2、一下:2017年10月20日之前下达预算控制数,并反馈部门中期财政规划有关建议。

财政部门根据部门报送的预算建议数,审核部门收支预算,结合工业区本级财力情况,综合平衡,下达部门预算控制数,并对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反馈有关建议。

3、二上:2017年10月30日之前上报预算建议草案,正式编制部门预算与2018-2020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

各部门、各预算单位根据下达的预算控制数,调整和细化各项收支项目,补充完善相关资料,正式编制部门预算与2018-2020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报送工业区财政。工业区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和综合平衡后,提出工业区本级预算(草案),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报工业区管委会、人大审查批准。

4、2017年12月底之前,工业区财政汇总编制政府中期财政规划,提交工业区管委会审批后报区财政局备案。

5、二下:在管委会、人大审查批准工业区本级预算(草案)后7日内,区财政批复至工业区,工业区财政在接到区财政批复后7日内将部门预算批复至各预算单位。

五、说明事项

(一)、机关各职能部门只编制项目支出。是指机关各部门按职能、工作计划实施的项目支出(如公益性基本建设、宣传活动、文化艺术活动、体育赛事、广告发布、办公大楼维护、城市维护、专项整治等)。项目支出属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需填报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附报年初预算测算依据(2017年8月份工资发放标准或清单,工业区或上级文件规定等预算测算依据);

(三)、2017年预算调整、2018年预算及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数据表格上报之前需经部门领导及分管领导审核;

(四)、各部门、预算单位要按照预算格式和编报要求,分别编制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绩效目标管理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按时报送相关材料。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应真实、详细,确保部门预算真实性、完整性和合理性。

预算编制工作是时间性非常强的工作,各部门、各预算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及时、完整地编制部门预算,确保2017年预算调整、2018年度工业区本级部门预算及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圆满完成。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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