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G1010000-2018-001 | 主题分类: | 街镇 |
发布机构: | 嘉定工业区 | 发文日期: | 2018-02-02 |
名 称: | 关于印发《2018年嘉定工业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工管委[2018]14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2018年嘉定工业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嘉定工业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8年嘉定工业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2月2日
附件:
2018年嘉定工业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
2018年是上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嘉定区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区验收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根据《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和《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沪委办发〔2017〕1号),结合区域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以村(社区)及企业第一责任人为抓手,以积极配合创建市民满意食品安全城市为目标,推行科技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全覆盖监管,确保工业区食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
二、工作目标
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97%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产量占地产农产品上市量的比重70%以上;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率达到90%;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年报告发生率控制在5例/10万人以下;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评分达到85分以上,市民对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达到70%以上;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90%;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60小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60小时。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党政同责,完善基层网络建设。
1、推进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工业区党工委、管委会重点工作,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充分发挥食药安委统一领导和食药安办协调指导作用,在人员、经费、设施设备等方面予以保障,统筹食品安全监管措施。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村居党政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发生重大食品事故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
2、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在市场综合监管执法中的首要责任,加强组团式监管下沉服务,监督执法检查全面覆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基层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的通知>的通知》(嘉府办发[2017]42号),按照市场所监督员与检查员1.6:1的比例配足配强检查人员。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激励和奖惩机制,健全食品安全问责机制。
3、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网络建设。加强村(社区)网络队伍建设,及时完成基层“一站三员”、检查人员及志愿者动态调整,明确食品安全监管站、组务联络站和楼组自治服务站职责,实行基层单位分片包干的网格化监管,做到监管不留盲点。加强“一站三员”的培训和考核,发挥其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的作用,提高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保证信息报送的快速畅通。
(二)依法履职环环相扣,强化食药全程监管。
1、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及畜禽屠宰环节源头管理。以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为契机,大力提升农产品质量,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和证后监管。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建立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采购、使用和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规定,深入开展打击违法使用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落实相关合作社农产品信息登记。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落实食品安全快检制度。对粮食、畜禽产品、地产农产品等重点农产品实现重点项目抽检覆盖率100%,并配合区农委执法大队对不合格品进行核查处置。
2、加强食品生产、流通、消费领域全过程监管。在区市场监管局监管频次的基础上,根据食品风险和企业信用等级,推行分级分类风险管理,积极开展飞行检查、交叉执法、错时监管、暗查暗访,提高监管执法效能,结合工业区每月食品安全隐患联合排查整治日的长效机制,突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监管。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流程,全面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监督检查标准规程(SOP),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一户一档”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继续推进落实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有效运用信息化手段,深化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加强重点单位远程视频化监管,逐步实现食品安全全程化、无缝隙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对有证照的餐饮单位推行明厨亮灶工程。继续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完善抽查方案,增加抽查范围和比例。
3、加强农村自办酒场所的检查指导。加强农村自办酒席的规范化管理,对辖区内7个已备案的自办酒席场所进行梳理,建立退出机制,切实保障农村自办酒席的食品安全。加强对农村自办酒场所的电子化监管,2018年完成所有自办酒会所安装远程视频监控,通过科技化手段提高监管效能。完成区食药安办2018年创建标准化自办酒场所工作目标(辖区内30%达标),并完善退出机制,对整改不到位且不符合要求的自办酒场所一律清退。做好对厨师、茶担子规范操作和持证上岗教育,强化责任意识,通过各食品安全监管站做好办酒户的登记和告知等工作。
(三)有效运用专项整治,清除隐患突破难点。
1、畜禽屠宰和肉制品专项整治。农办加强源头管理,做好辖区内完善畜禽产品检验制度,配合区农委执法大队做好相关畜禽、水产相关工作。加强重点时段对灯塔、雨化无名道口禽流感防疫检查,防止未经检疫产品流入。市场监管所对流通、餐饮单位加强索证、索票的监督检查,严查生产经营和使用无检验检疫证明的肉品行为,防止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回流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加强对市场(含超市、卖场)废弃肉收集情况的监管,督促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2、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市场监管所推进餐厨垃圾、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申报,申报率达到90%以上;督促餐饮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进入集中处置体系,确保产油单位油水分离器安装率90%以上;城管中队加大对非法收运、加工餐厨废弃油脂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促进废弃油脂收运工作规范、有序。
3、网络食品经营专项整治。市场监管所加强网络食品销售、入网餐饮等业态的监管,使网络食品监管逐步纳入监管部门日常监管序列,加强网络食品的事中事后监管。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线上信息,对入网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对证照不全或存在问题的,责令其立即停止平台上线,并按要求进行整改,同时将情况上报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无证无照食品专项整治。在2017完成减量80%的基础上,结合工业区特点,市场监管所及相关村居以“疏堵结合、分类指导、减少存量,控制增量”为原则,依托五违四必整治、人控综合管理等契机,通过将无证无照综合治理纳入村居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等手段,继续紧抓食品无证无照综合治理,实现2018年基本消除的目标。充分依托信用体系,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者,以及明知从事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通过信用体系进行联合惩戒。对符合条件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纳入市级小餐饮临时备案管理,并建立相应的退出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5、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建立由食药安办、市场监管所、教委、城管、派出所、联勤中心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加强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的整顿力度。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学校主体管理责任。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管力度,贯彻春、秋两季开学前食堂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6、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专项整治。严格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加强批发交易市场和超市卖场管理,落实食品安全快检制度,并将检测数据及时上传。农办继续加强蔬菜检测点的检查和考核,进一步规范蔬菜检测准出工作,确保蔬菜质量安全;市场监管所加强对批发交易市场、超市卖场准入关的检查,确保入市食用农产品能溯源,同时要对快速检测工作开展指导和检查。以标准化快检室创建为契机,食药安办继续推进集贸市场快检室标准化创建工作,力争2018年工业区所有标准化集贸市场全部达标。
7、食品和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根据《关于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沪食药安办〔2017〕64号),重点加强对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和保健食品、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以及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
(四)以企业为主体,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1、提升企业食品安全标准化管理程度。推动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食品生产经营良好操作规范,依法建立并执行食品生产、销售、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等各项纪录制度。在重点食品行业和单位建立质量授权人制度以及原料供应商社会公示制度;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需定期将责任履职情况向监管部门进行汇报。鼓励企业制定并执行比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更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依法落实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因未履行相应义务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连带责任。继续推进生产企业HACCP与ISO22000建设、餐饮企业ABC规范化管理,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2、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及培训考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100%持健康证上岗,重点单位关键环节操作人员须持健康证和培训上岗证“双证”上岗。推进食品安全线上培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60小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拓展保险覆盖面,加大食品安全责任险在种养殖环节、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普及程度,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乳制品、自办酒场所、肉制品生产企业覆盖率100%,批发市场、连锁超市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大型餐饮企业覆盖率80%以上。
4、深化“放心工程建设”。根据市食药安办和食药监局统一部署,在生产领域推动“诚信企业”、“质量提升示范点”、“上海市著名商标”建设,流通领域开展“守信超市”、“标准化菜场”升级建设,餐饮领域开展“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建设。“守信超市”创建数量达到辖区超市总量的30%以上,推进“标准化菜市场”升级建设。辖区内至少有1家授牌的“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示范超市设立优质精品肉菜专柜,严把进货关。通过对高品质食品安全企业的正面宣传,树立“守法收益”的良好导向。同时,有效利用“黑名单”制度,对生产经营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曝光,增强监管频次,体现“违法受惩”的执法理念。
(五)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信息公开程度。
1、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工业区应急处置体系和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严格事故信息报送,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开展食品安全应急常识市民培训,提升市民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年内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应急处置培训,以及一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
2、加强舆情监测工作。强化信息通报,加强信息发布前的相互沟通,确保信息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归口发布。
3、逐步公开监管执法信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务网站、微信、宣传栏等载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检查、抽检、处罚等执法信息。
(六)推动各方共同参与,社会共治齐享安全。
1、强化社会监督渠道。加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12331”食品安全投诉热线对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的处置和分析。强化首接和督查督办责任制,按法定时限回复率、有效处置率均达100%,确保办结时限和市民满意率。完善举报奖励和举报人保护制度,探索网络等新型举报方式,进一步拓宽投诉举报途径。
2、引导第三方加入食品安全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方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建立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监管部门履职尽责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作用。继续深入推进并丰富完善市民巡访、市民评议、暖心工程等第三方参与活动。培养壮大由志愿者、行风监督员、社会公众等组成的第三方监管队伍,全力构建政府、企业、市场、消费者“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3、全面开展科普宣教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科普宣教,做到每月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场;活动社区覆盖率60%以上;重点加大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进军营内涵深化。通过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公众对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区的关心和支持力度,提高市民的食品安全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推进1-2个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项目建设。
四、工作措施
1、健全保障机制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保证食品安全工作资金预算,给予必要的硬件投入、资金保障和人员保障。要进一步完善组织网络建设,在“一站三员”基础上,延伸监管触角,加强各村(社区)食品安全基层站点管理。通过实施食品组团式监管,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对村(社区)的考核机制。
2、深化能力建设
依托分类分级培训制度,加强对食品监管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市场监管所和食药安办应定期组织专业监管执法人员和检查员,开展法律法规及监管实务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60小时。食药安办在区食药安办的指导下,联合市场监管所每年组织村、社区“一站三员”和志愿者隐患排查、信息上报等协助执法能力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60小时。
3、明确自身责任
食药安委各职能部门,除明确本部门食品安全职责外,还应细化本部门食品安全的岗位职责,并建立网格化监管模式,把食品安全监管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块。对涉及多部门的热点、难点事宜,落实首接负责制,相关部门主动跨前一步,避免推诿扯皮。
4、加强责任追究
食药安办积极发挥督查督办作用,逐级签订责任书,对各村(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绩效考核,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各项责任。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并根据上级机关及区监察局的有关要求,制定部门内部责任追究办法并组织督查。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相关规定,实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