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江桥镇食品安全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8-00093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江桥镇 发文日期: 2018-03-28
名 称: 关于印发《江桥镇食品安全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嘉江府发〔2018〕6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江桥镇食品安全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8日

 





江桥镇食品安全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2018年是上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嘉定区创建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验收年,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基层食品安全组织机构,网格责任人员的作用,依据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按照嘉定区《2018年嘉定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嘉食安委〔2018〕1号)文件要求,在历年食品网格管理的基础上,结合我镇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实际,特制定江桥镇食品安全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落实“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体系,落实“党政同责”、“属地管理”,建立健全分片划区、机动管理、快速响应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积极创新食品安全区域监管网格化工作模式,完善监管工作机制,落实监管工作责任,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为人民群众提供精细化的食品安全管理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食品安全精细化管理,创新体制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加快补齐短板,以创建“嘉定区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为契机,以“预防为主、全程管控、目标管控、社会共治”为原则,通过“明厨亮灶”、“放心工程”、“农村会所标准化”的建设,努力打造食品安全满意镇区。食品安全常态长效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市民对食品安全管理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切实维护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主要内容

(一)完善责任落实,夯实工作基础

1、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将食品安全纳入日常重点工作,各单位要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例会,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措施、有总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和食品安全“四有两责”。

2、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健全信用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实施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过程视频监控和信息化记录制度,实现生产过程信息追溯,主要食品品种信息追溯覆盖率90%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训不少于60小时。推动“诚信企业”、“守信超市”和“放心餐厅”等建设。

(二)严格依法履职,强化全程监管

1、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建立完善的食品企业信用档案,督促规模以上食品企业建立实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开展高风险食品企业第三方参与的评估和监管工作,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对区域内部分高风险食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评估。

2、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领域监管。制定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年度监管工作计划,对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实行分级监管,通过移动监管系统开展现场检查。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外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评价。继续做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安全。

(三)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

1、畜禽屠宰和肉制品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定点屠宰制度,严厉查处私屠滥宰、销售病死畜禽、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食用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市场管理所对肉制品生产企业实行全覆盖检查,加大抽检力度,对发现问题的单位一律从严查处。对流通、餐饮单位加强索证、索票的监督检查,严查生产经营和使用无检验检疫证明的肉品行为,防止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回流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加强对市场(含超市、卖场)废弃肉收集情况的监管,督促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2、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加强对辖区食用油脂生产企业的重点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推进餐厨垃圾、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申报,完善餐厨废弃油脂收运信息化监管,确保辖区内餐厨垃圾、餐厨废弃油脂进入正规处置渠道,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油水分离装置安装率达到 90%以上。积极推进辖区湿垃圾设施建设,提高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实时监控、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促进废弃油脂收运工作规范、有序。

3、网络食品经营专项整治。加强网络食品销售、网络订餐等业态的监管,进一步落实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严格的入网审查标准,落实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审查和证照公示。加强监管部门与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信息的衔接,利用新技术和大数据,建立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监管机制和食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加强网络食品经营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网络订餐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

4、无证无照食品专项整治。以“疏堵结合、分类指导、减少存量,控制增量”为原则,依托“五违”整治、人口综合管理等契机,继续紧抓食品无证无照综合治理,实现2018年基本消除的目标。对符合条件的小型餐饮实施备案纳管,并建立相应的退出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充分依托信用体系,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者,以及明知从事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通过信用体系进行联合惩戒。

5、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为重点工作,以多部门协同合作综合治理为主要手段,全力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总体水平。提升我镇农村自办酒会所的软硬件水平,推进农村自办酒会所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办酒申报备案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提高现场检查移动执法装备使用率。

6、食品摊贩专项整治。落实《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办法》,加强食品流动摊贩管理,特别是加强“夜排档”管理,严格执行食品摊贩信息登记和定时、定点管理制度。对划定区域(点)和固定时段内的食品摊贩销售食品和餐饮服务的活动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各村(居)落实食品摊贩信息登记并及时通报市场所、城管中队等部门,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区域(点)的餐厨垃圾回收处理、市容环境卫生等整治工作。

7、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建立由镇教委办、卫计(食安)办、市场所、综治办、城管中队(市容办)、派出所、各村(居)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加强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的整顿力度。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行监管全覆盖。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重要内容,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实时监控工作,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管力度,贯彻春、秋两季开学前食堂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8、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专项整治。严格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加强批发交易市场和超市卖场管理,落实食品安全快检制度,并将检测数据及时上传。继续加强蔬菜检测点的检查,进一步规范蔬菜检测准出工作,确保蔬菜质量安全;加强对批发交易市场、超市卖场准入关的检查,确保入市食用农产品能溯源,同时要对快速检测工作开展指导和检查。

9、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的监管。督促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入网经营者的资质审查、日常检查和信用管理,加大对无证入网食品经营者的清查力度,建立食品安全自查结果公示制度。引导行业诚信自律,加强对网络第三方平台、入网食品经营者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完善监管部门与第三方平台数据衔接,加大对网络第三方平台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已发实施责令停业好吊销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的处罚。

(四)依托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水平

1、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机制,建立覆盖风险监测、监督抽检、投诉举报、监督执法及舆情监测等全方位的食品安全形势分析和研判的工作机制,开展风险交流,科学引导企业生产和群众消费。

2、加快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完善全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高针对性,扩大覆盖面,逐步形成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快速检测和企业自检“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不断提升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报告能力,推动基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常规化运作,使抽检快检成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的强有力手段。鼓励和扶持大型企业建立标准化自检实验室,督促企业自检自律。完善检验结果通报,推进食品检验信息和结果共享。

3、推进食品信息化建设。继续加强集贸市场远程电子监管系统管理,深入推行电子台账的普及应用,动态掌握集贸市场食品安全情况。加大对连锁餐饮、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追溯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做到信息可追溯。持续增强对重点单位视频监控的问题发现能力。获得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按规定进度全面推行“明厨亮灶”。

(五)提高应急能力,加强群防共治

1、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建立镇、村(居)两级应急处置体系,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操作手册;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年内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应急处置培训,以及一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完善应急装备物资,严格事故信息报送,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开展食品安全应急常识市民培训,提升市民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舆情监测工作。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应对制度,主动开展舆情监测,强化信息通报;加强信息发布前的相互沟通,确保信息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归口发布。

3、建立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全面、准确发布行政许可、现场检查、抽样检验、监管执法、行政处罚等信息,做到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应用。主动发布食品安全方针政策及公众关心、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焦点问题等权威信息,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

4、强化社会监督渠道。加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12331”

食品药品安全热线对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的处置和分析。强化首接和督查督办责任制,按法定时限回复率、有效处置率均达100%。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员工举报违法行为,完善举报奖励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兑现奖金。探索追偿机制,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5、全面开展科普宣教活动。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普法教育、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科普宣教,做到每季度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1场;活动社区覆盖率60%以上;继续推进“食安小戏进村居”、“食品安全进课堂”等品牌项目,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课程培训每周不少于1个课时。通过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公众对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区的关心和支持力度,提高市民的食品安全安全感和满意度。推进食品科普教育基地、食品工业旅游等项目建设,年内完成1个食品安全科普站建设。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机制

建立工作经费的投入保障机制,食品安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且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各村(居)在人员配备、工作经费、设施设备上予以保障,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检查员、志愿者。

(二)深化食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

依托分类分级培训制度,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结合线上线下定期组织基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实务的专业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 60小时。区、镇两级食药安办每年组织村(居)“一站三员”和志愿者开展隐患排查、信息上报等协助执法能力的食品安全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60小时。

(三)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

细化本镇范围内食品安全的岗位职责,并建立网格化监管模式,把相关监管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块。对涉及多部门的热点、难点事宜,落实首接负责制,相关部门主动跨前一步,避免推诿扯皮。各相关部门明确管理责任,对跨部门的食品安全事件积极牵头协调推进,有效运用大联勤等手段,确保迅速解决。

(四)加强责任追究制度

镇卫计(食安)办积极发挥督查督办作用,对各基层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绩效考核。各村(居)也要适时开展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估,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各项责任。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实施问责。

 

附件:1、江桥镇食品安全精细化管理任务分解表

    2、江桥镇食品安全精细化管理工作职责

    3、村(社区)“一站三员”、志愿者工作职责

附件下载:

1、江桥镇食品安全精细化管理任务分解表.xlsx

2、江桥镇食品安全精细化管理工作职责.docx

3、村(社区)“一站三员”、志愿者工作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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