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关于进一步规范减量化复垦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WG1011000-2018-013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嘉定工业区 发文日期: 2018-06-27
名 称: 关于进一步规范减量化复垦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嘉工管委(2018)9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有关单位:

最近,上海市审计局对嘉定区资源环境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已验收减量化复垦地块中,有未经土壤检测直接种植粮食、蔬菜的情况,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不到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根据《关于加快减量化土地复垦项目验收程序的通知》(沪规土资综〔2015〕715号)、《关于开展本区减量化项目验收后土壤质量检测的通知》(嘉规土〔2017〕206号)、《关于规范减量化复垦地块种植的通知》(嘉农委〔2018〕31号)等文件的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减量化复垦工作通知如下:

1、正在复垦的地块,各村作为减量化工作的责任和实施主体,对减量化具体实施,必须严格按照《嘉定区土地整理复垦工作实施意见》(嘉府发〔2016〕66号)中技术标准开展复垦工程,需要外购种植土的地块,必须确保土壤质量,做好全程监管工作。

2、复垦完毕后,各村向工业区规土所提出申请,由工业区规土所组织农业服务中心和水务所组成的验收组实地勘查,出具初步验收意见(见附件1)后,方可上报区级部门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地块,责成各村进行整改。

3、地块耕种前必须土壤检测,未经土壤检测认定合格地块,无论是否完成验收,一律不得种植农作物。

4、土壤检测必须委托具有环保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2017年12月31日之前验收的减量化项目(198减量和一般建设用地减量),由各村具体负责实施的,则由各村自行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土壤检测工作,费用由各村承担;2017年12月31日之后验收的减量化项目(198减量和一般建设用地减量),则由工业区统一安排。

5、检测结果经工业区农业部门审核确认符合农业种植要求的,方能用于农作物耕种;不符合农业种植要求的,必须先进行土壤修复,不得直接种植农作物。

6、验收材料交到区农委处盖章确认时,需工业区同时递交承诺书,承诺未经土壤检测认定合格地块,一律不予种植农作物。因此,验收材料提交区级部门盖章确认前,各村需向工业区提交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未经土壤检测认定合格地块,一律不予种植农作物。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嘉定工业区   村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减)(编号:          )初步验收意见

2.承诺书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6月27日

 

附件: 1.上海嘉定工业区   村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减)(编号:          )初步验收意见.docx

附件:2 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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