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菊园新区村级组织公共管理和 公共服务基本运转经费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8-00239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菊园新区 发文日期: 2018-08-06
名 称: 关于印发《菊园新区村级组织公共管理和 公共服务基本运转经费标准》的通知
文 号: 嘉菊管[2018]87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保障村级组织基本运转,根据《关于完善村级治理体系加强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4]44号)、《嘉定区关于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嘉委发[2017]11号)和《嘉定区村级组织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基本运转经费指导标准》(嘉委农办[2018]2号)的有关要求,现结合新区实际,制订如下标准。

一、覆盖范围

新区所有行政村村委会,包括:永胜村、青冈村、六里村。

二、基本运转经费内容

1.村级组织干部基本工作报酬;

2.公共管理经费:办公费、维修费、培训费、差旅费、邮电费、印刷费、宣传费、会议费等办公经费;

3.公共服务经费:党团组织建设、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义务献血、综合治理、环保服务、扶贫帮困和公益项目等工作支出。

说明:村级组织干部是指纳入新区组织部门管理的村级干部,村级聘用人员工作报酬在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列支。扶贫帮困支出是指纳入新区救助所管理的支出,如发生其他对村民的扶贫帮困支出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中列支。

三、基本运转经费标准

根据区级指导标准,综合考虑了各行政村域面积、人口规模、历年实际支出水平等因素,制定如下标准:

干部基本报酬:96万元

公共管理经费:30万元

公共服务经费:72万元

合计:198万元

四、基本运转经费来源

基本运转经费标准部分由新区财政扶持资金负担,村委会年度预算安排如超过基本运转经费标准部分由各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负担。

五、基本运转经费管理与使用

1.各村要建立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预决算管理制度,每年度对基本运转经费实行年初预算、年中调整、年终决算。预算管理根据新区财政预算管理相关要求执行,每年由新区财政所牵头编制。

2.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使用的村民民主决策机制,坚持村民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报新区资产办和财政所备案,确保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使用合理规范。

3.新区审计办加强对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财政保障资金的审计监督,强化对村级组织干部年度实绩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六、其他

本标准自下发之日起开始试行。

 

                     嘉定区菊园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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