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及《上海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设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我区政府多管齐下,着力推进依法治区的各项工作,现将2012年我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一)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完善政府行政决策机制
1、完善政府运行机制
为促进政府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2012年年初,区政府下发了《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嘉府发〔2012〕1号)。《通知》明确了要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公开、廉洁高效的政府,并对区政府决策程序、会议制度、公文办理、督察工作、作风纪律等作了具体规定。同时,要求区政府及各部门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对需报送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及向区政协通报政府工作等情况均作出明确的规定。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2年,我区围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目标,以压缩办结时限,加快推进并联审批为抓手,通过“制度化保障、优化式流程、全方位服务、全程化监管”等多措并举,有效推动了嘉定区产业项目的落地开工。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制度保障。首先,完善工业项目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审批部门召开项目评审会议。同时,对准入项目实施分类评估,对重大优质项目建立了简易评审机制。其次,建立重大项目“分离”审批协调机制。推进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办理,切实为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加快前期建设手续办理缩短审批周期。再次,健全智能化行政审批机制。对《嘉定区网上行政审批系统》进行升级完善,把涉及前置审批的5个部门9个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到该审批系统中,有效缩短审批时间。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推进标准建设。我区积极按照市审改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并联审批工作。同时,还积极开展了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结合市审改办下发的行政审批目录,对全区570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梳理和规范,其中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共有174项。另外,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办事指南》和《工作手册》,并向社会公开,为更好的推进行政审批工作打下了基础。
三是加强审批监管,约束审批行为。加强监管是提升工作效率与预防腐败的有效抓手。在推动项目审批过程中,一方面,注重加强效能监察,通过《嘉定区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对审批全程进行监察。另一方面,注重行政审批“三日”跟踪。“三日”指法定日、承诺日、办结日。区行政服务中心与监察局制定了《行政审批事项跟踪表》下发给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求详细记录审批各个环节的用时情况,并以月报表形式进行公开。通过跟踪,加强了对审批流程与时限的监督制约。
3、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2012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要求,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最需要的问题,本着服务大局、服务百姓的理念,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做实做深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首先,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进一步形成系统规范的工作体系。其次,健全监督检查机制,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再次,健全评议投诉机制,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方位的监督举报体系。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制定和完善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公开制度,积极推进财政和房地征收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强化了行政权力公开,保证行政权力行使规范、公开透明。
三是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切实服务社会发展。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教育、社会保障、供水、供热、供电等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我区到2012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34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2012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76条;201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10件(其中当面申请291件,网上申请40件,信函申请62件,其他形式申请17件),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378件。
(二)加强复议及应诉工作,及时化解各类行政争议
1、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发挥行政复议调解功能
2012年,区政府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94件。经审查,立案受理90件,不予受理4件,案件受理率95.7%。全年共审结84件(含2011年旧存3件),结案率为90.3%。在审结案件中,其中21件作出了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案件维持率为25.0%;62件因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审理,占结案数的73.8%;驳回复议申请1件,占结案数的1.2%。没有被直接撤销或确认违法的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加大调解协调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社会矛盾的主渠道作用,将行政调解、行政和解机制贯穿于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始终,既充分运用行政复议机制解决了各类社会矛盾,又较好地发挥了层级监督作用,为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推进行政领导出庭应诉
2009年7月,区政府专门下发了《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本区行政机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意见》,对于嘉定区行政领导出庭应诉工作从制度层面予以了保障。自我区行政领导出庭应诉制度推行以来,行政领导出庭应诉数量逐年增加。2009年,全年共有7件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领导出庭应诉;2010年8件;2011年9件;2012年9件。这表明我区行政领导出庭应诉制度已趋于常态化与规范化,促使各级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更加规范有序,也为我区行政执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确保法制统一
1、注重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2012年,我区严格按照《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和备案审查工作。区政府法制办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法律审核作用,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到有件必审,有件必备,确保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保证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质量。规范性文件制定后,及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布。2012年,没有发生在行政复议中要求审查的,或者法院通过司法建议要求修改的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确保法制统一,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
2012年11月,国务院公布了《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28号),决定对《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5件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废止了《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等5件行政法规。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根据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区法制办组织对本区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凡是以国务院令第628号中所涉及的10件行政法规为制定依据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均纳入本次清理范围。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文件由其起草或实施机关负责对文件提出保留、修改或者废止的清理建议;各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保证了法制的统一与正确实施。
(四)加强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1、为全面提高我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2012年3月,区法制办对全区113名新进行政执法人员及因岗位调动新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进行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赔偿部分)》、《行政诉讼证据规则》、《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强制法》及《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等基础法律知识的培训考核工作,并为通过培训考核的行政执法人员及时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保证了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职业素养。
2、2012年适逢《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施行,为进一步提高城管队伍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2012年6月,区法制办会同区城管局邀请专家就该条例出台的相关背景及执法实务等作了专题培训,全区100多名在城管执法第一线的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会。
3、针对区法制办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2012年8月,区法制办对区人社局的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就工伤认定过程中证据规则及程序等运用进行了专题性法制培训,通过案例结合的形式,进一步加强了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的证据与程序意识。
4、为提高我区联勤队员综合素质,促使我区联勤工作更规范化,2012年10月,区法制办对我区联勤队员进行了专题法律培训,明确了联勤工作与行政执法的关系,并对规范联勤工作给予相关法律意见。
(五)加强法制宣传,保障《行政强制法》的正确实施
2012年是《行政强制法》实施的第一年,作为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行政强制法》对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1、2012年 3月至4月,区政府法制办组织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宣传50问》,并与区法宣办共同刊印2500份,分发到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及相关街镇。同时,通过上街开展宣传活动的方式,积极宣传《行政强制法》,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权利、依法参与行政管理及依法监督行政行为的意识。
2、为切实加强我区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全面贯彻执行《行政强制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2012年6月20日,区政府法制办会同区委宣传部,特邀市政府法制办刘平副主任,为区四套班子领导、全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主要行政执法单位的法制干部等共400多人,召开了解读《行政强制法》专题会。
二、存在的不足
2012年,我区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决定》、《意见》以及《规划》的目标要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依法行政意识仍有待加强,依法行政的意识还不够牢固。二是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有待不断改进与完善。三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还是存在一定的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3年是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我区“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我区将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及《上海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为主线,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政府服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依法行政,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着力抓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确保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方式,更加注重运用实地调查、听证、调解、和解等手段,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加强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适时组织有关行政部门和法院就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行政争议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落实行政领导出庭应诉制度。并选择典型案件,组织行政机关领导与法制干部旁听行政案件庭审,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及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
(二)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方面。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要求,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一是继续组织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不断提高法律文书制作水平,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二是继续依托《行政执法证》,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制度,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证件管理工作。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查
一是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坚持服从并服务于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严格按照《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有关规定,注重科学性、程序性和可操作性,增强规范性文件的执行力。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功能和作用。三是坚持立、改、废并举,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后续工作,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做好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文本的公布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全面开展法律培训与宣传工作
一是抓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工作,针对不同时期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有组织、有计划、分层次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业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推动执法人员的水平和能力进一步的提高。二是通过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电台、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广泛得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增强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民众及社会单位的法制意识,从而获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并能对行政执法工作给予积极配合。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