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继续提高农保人员土地流转生活补贴的意见
索 引 号: WA0312002-2015-002 主题分类: 区政府
发布机构: 区政府 发文日期: 2015-04-07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继续提高农保人员土地流转生活补贴的意见
文 号: 嘉府发〔2015〕16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为进一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保障农民收入的增长,共享本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现就继续提高承包地流转后退休农民的养老生活补贴,提出如下意见。
一、补贴内容
2015年农保人员在承包地流转后生活费补贴每人每月增加50元,为每人每月297.5元。
二、资金的筹集
以上所涉及的补贴资金,由区、镇两级财政负担,具体如下:
1.华亭镇:区级财政承担80%,镇财政承担20%。
2.外冈镇、徐行镇:区级财政承担70%。镇级财政承担30%;
3.嘉定工业区:区、镇两级财政各承担50%;
4.嘉定新城(马陆镇)、安亭镇、南翔镇、江桥镇、菊园新区:区级财政承担40%,镇级财政承担60%。      
三、其他
本意见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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