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定区河道“三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WA0304008-2015-001 主题分类: 区政府
发布机构: 区政府 发文日期: 2015-09-14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定区河道“三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嘉府发〔2015〕5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水务局制定的《嘉定区河道“三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15 年9月14日
 
 
嘉定区河道“三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上海市水务局下发的《上海市河道“三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水务[2015]703号),为进一步加强河道养护管理工作,持续改善河道水环境面貌,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河道“三清”专项行动。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区河道养护管理实际,特制定如下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嘉定现代化新型城市建设,按照“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要求,通过开展河道“三清”专项行动,实现河岸整洁、河面清洁、河中无障碍物,提升河道养护管理水平,持续改善河道水环境面貌。
二、工作内容
按照河道管理设施养护和日常保洁两个全覆盖的要求,以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区域、建设用地减量化区域(198地块)、主要交通道路两侧、城郊结合部、“城中村”、村沟宅河和市民反复投诉的河道为重点,实施河道“三清”专项行动,实现河道水环境面貌当年见成效,五年大变样。
(一)清河岸:以治理“脏、乱、差、违”为重点,清除河岸垃圾杂物杂草,清理河坡毁绿种菜,结合嘉定区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关停沿河严重污染环境的畜禽养殖,封堵小作坊等非法污水排放口,确保垃圾不入河、污水进管网。结合拆违治理工作,加强执法,逐步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规堆载、违章搭建,实现“新账不欠,老账加快还清”。做到“五无”:河岸无垃圾堆物、无违章搭建、无占绿垦殖、无护岸坍塌、无污水直排,实现河岸整洁。
(二)清河面:清理河面垃圾和有害水生植物,落实河道水面漂浮物拦截与打捞措施,并加大对季节性水生植物拦截打捞处置力度,实现河面清洁。
(三)清河障:清除河道内沉船、断桥、残坝、三无船只、倒伏树木、建筑垃圾等阻水障碍物,开展非法网簖、违章停泊等涉河违法行为治理,实现河中无障碍物。
三、组织体系
(一)领导小组
为确保河道“三清”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建管委、区农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绿容局、区水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各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以下简称“各街镇”)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
(二)部门分工
1. 区水务局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具体负责河面保洁和河道清障工作,并加强河道长效管理养护的监督管理;
2. 区建管委负责河道沿线无证码头、堆场的整治;
3. 区农委负责关停沿河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畜禽养殖场,清除河道水域范围内的非法网簖;
4.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区级配套资金,监管资金使用情况;
5. 区环保局负责工业废水、小作坊等非法违规排污的执法,并开展环保宣教工作;
6. 区绿容局负责河道水域内市容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处置的监管;
7.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违章搭建。
(三)责任主体
各街镇是本次河道“三清”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辖区内“三清”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2015年9月底前)
各街镇要全面排查所辖区域的水环境面貌“脏、乱、差、违”的河道,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在此基础上制定工作措施,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和要求。于9月底将联系人名单、排摸情况汇总表(附件1-7)上报区水务局水资源管理科。
(二)组织实施(2015年9月底-11月底)
按照区河道“三清”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动员组织力量,凝聚工作合力,落实工作措施,高标准地实施“清河岸、清河面、清河障”,实现河岸整洁、河面清洁、河中无障碍物的工作目标。每月15日前上报专项行动进度汇总表(附件8-13)。
(三)检查整改(2015年11月底-12月底)
各街镇应对所辖区域内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做到查遗补缺,巩固专项行动成果。2016年1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检查,开展考核评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各街镇要高度重视河道“三清”专项行动,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职能部门要主动与各街镇做好对接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社会宣传。各相关部门、各街镇要充分调动和运用社会力量,营造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提高治理成效。及时将专项行动相关信息报送区水务局水资源管理科。
联系人:唐晓梅;电话:60765059;
邮箱:tangxiaomei@jiading.gov.cn。
 
附件:
1.     (街道、管委会)“三清”专项行动联系人名单
2.     镇(街道、管委会)河湖保洁盲点排摸情况汇总表
3.     镇(街道、管委会)河湖沿线违规搭建排摸情况汇总表
4.     镇(街道、管委会)河湖沿线违规堆载排摸情况汇总表
5.     (街道、管委会)河湖阻水障碍物排摸情况汇总表
6.     (街道、管委会)河湖沿线畜禽养殖(违反标准排放污水)排摸情况汇总表
7.     镇(街道、管委会)河湖其他占用排摸情况汇总表
8.     镇(街道、管委会)河湖保洁盲点治理进度汇总表(截止 月)
9.     镇(街道、管委会)河湖沿线违规搭建治理进度汇总表(截止 月)
10.      (街道、管委会)河湖沿线违规堆载治理进度汇总表(截止 月)
11.      镇(街道、管委会)河湖阻水障碍物治理进度汇总表(截止 月)
12.     (街道、管委会)河湖沿线畜禽养殖(违反标准排放污水)治理进度情况汇总表(截止 月)
13.     (街道、管委会)河湖其他占用治理进度汇总表(截止 月)
14. 河道“三清”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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