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A1304001-2024-002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4-10-10 |
名 称: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嘉定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府办发〔2024〕23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相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建设管理委拟定的《嘉定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0日
嘉定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上海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5)》《上海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沪住建规范联〔2023〕11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本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函》(沪建综规〔2024〕61号)《本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24〕3号)《嘉定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2018-2035)》等部署要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制定嘉定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理念,以“水生态恢复、水环境改善、水安全保障、水资源涵养”为重点,系统化全域推进嘉定区海绵城市建设。根据上海市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嘉定区到2025年底,50平方公里以上建设用地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2030年底,80平方公里以上建设用地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十四五”达标计划:自2020年嘉定区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达标评估以来,嘉定新城中心城区、嘉北公园一期、城北大居西及城北大居东共计25.2平方公里已完成海绵城市达标评估。为满足“十四五”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结合区域内项目建设情况,优先考虑已编制系统方案区域,开展海绵城市达标评估工作。计划2024年推进远香湖南(4.73平方公里)、嘉北公园二期(10.46平方公里),共计15.19平方公里海绵城市建设达标评估;2025年推进黄渡大居(4.27平方公里)、云翔大居(7.46平方公里),共计11.73平方公里海绵城市建设达标评估。至2025年底,嘉定区建设用地面积共计52.12平方公里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占嘉定新城建设用地面积的52%。
“十五五”达标计划:2026年至2030年,结合海绵城市系统方案编制与建设项目落实情况,逐年推进嘉定老城特定区(3.92平方公里)、幸福片区与封浜片区(3.66平方公里)、马陆社区(4.42平方公里)、嘉定工业区1(14.00平方公里)、嘉定工业区2(12.37平方公里)海绵城市建设达标评估,完成“十五五”期间嘉定区海绵城市达标建设要求。嘉定区“十四五”和“十五五”期间海绵城市达标评估计划见表1。
表1 嘉定区海绵城市达标评估推进计划表
年份 | 达标区域 | 达标区域面积 (平方公里) | 达标区域 总面积占比 | |
片区 | 总计 | |||
2020年-2023年 | 嘉定新城中心城区、嘉北公园一期、 城北大居西、城北大居东 | 25.20 | 25.20 | 25% |
2024年 | 远香湖南 | 4.73 | 40.39 | 40% |
嘉北公园二期 | 10.46 | |||
2025年 | 黄渡大居 | 4.27 | 52.12 | 52% |
云翔大居 | 7.46 | |||
2026年 | 嘉定老城特定区 | 3.92 | 56.04 | 56% |
2027年 | 幸福片区、封浜片区 | 3.66 | 59.70 | 59% |
2028年 | 马陆社区 | 4.42 | 64.12 | 64% |
2029年 | 嘉定工业区1 | 14.00 | 78.12 | 77% |
2030年 | 嘉定工业区2 | 12.37 | 90.49 | 90% |
注:海绵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要求按照100.9平方公里计。
图1 嘉定区海绵城市达标推进计划示意图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海绵城市规划技术体系
1.强化规划管控。坚持规划引领,适时启动《嘉定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2018-2035)》修编工作,按市级要求完成修编工作。优化嘉定区各排水分区和各地块控制指标,明确新、改、扩建项目控制要求,落实2030年海绵城市建设达标要求。(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
2.加强规划指标衔接。编制各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新编详细规划、行业专项规划时,应衔接落实各级海绵城市规划和片区海绵城市系统方案的相关核心指标、空间管控要素和管理要求。对于局部调整、实施深化等控规项目,在项目具体建设阶段,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各项具体要求。(责任单位:区规划资源局、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街镇)
3.编制系统方案。聚焦重点区域、重大项目、计划达标区域,根据新城示范样板区和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和控规调整进度,以排水分区为单元,编制海绵城市系统方案,合理确定目标指标,明确建设项目,系统方案经专家评审后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备案。2026年底前,完成2030年达标区域系统方案编制。嘉定区海绵城市系统方案编制计划见表2。(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
表2 嘉定区海绵城市系统方案编制计划表
年份 | 系统方案编制区域 | 系统方案编制区域面积(平方公里) | 达标评估计划 |
2024年 | 马陆社区 | 4.42 | 2028年 |
2025年 | 嘉定工业区1 | 14.00 | 2029年 |
2026年 | 嘉定工业区2 | 12.37 | 2030年 |
2027年 | 北部科技驿站(朱桥片区) | 4.62 | / |
2028年 | 马东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 | 12.00 | / |
2029年 | 北部科技驿站(徐行片区) | 1.38 | / |
2030年 | 菊园东社区 | 2.00 | / |
(二)全域推进海绵城市项目建设
1.推进海绵型地块建设。住宅小区、商业、文化、体育、教育科研、广场、工业等新改扩建项目应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加强雨水调蓄设施功能复合利用。城市更新行动、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雨污混接改造和雨污分流等工作中应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统筹解决积水内涝,提高源头地块内部雨水排水标准,实现人居环境提升。(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规划资源局、区水务局、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街镇)
2.推进海绵型市政设施建设。结合重点区域、重点道路、重点设施的品质提升和智慧化升级改造,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新建道路广场、排水泵站等市政基础设施应因地制宜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改变雨水直排等传统做法,并确保排水通畅。既有市政基础设施应结合设施大中修、道路积水点改造、雨污混接改造、雨污分流、架空线入地、公共空间品质提升等,持续推进海绵化改造,因地制宜建设多功能调蓄设施。(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区建设管理委,各街镇)
3.推进海绵型公园建设。新改扩建公园绿地项目应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加强区域雨水提标统筹,建设水绿融合空间,推进口袋公园建设。(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规划资源局,各街镇)
4.推进重大工程“+海绵”建设。加强重大工程示范引领,在规划、设计、建设、运维中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结合嘉定区重大工程建设年度计划,重点针对市政设施类、社会事业类、产业发展类及住房保障类等项目开展海绵城市示范建设。其中,市政设施类项目应因地制宜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和多功能调蓄设施建设;社会事业类项目以打造高品质海绵校园示范工程为目标,加强海绵校园示范宣传;产业发展类项目融合生态海绵理念,打造高品质公共空间;住房保障类项目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加强雨水调蓄设施功能复合利用。(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规划资源局,各街镇)
5.打造高品质示范引领样板。在重点区域加强海绵城市建设,打造高品质海绵示范点,形成海绵示范效应。嘉定区高品质海绵示范区重点建设任务见表3。(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规划资源局,各街镇)
表3 嘉定区高品质海绵示范区重点建设任务表
海绵示范区 | 建设目标 |
远香湖中央活动区 | 结合文化环、活力谷和未来塔等地标建筑群建设,依托远香湖生态骨架优势,打造高品质海绵示范会客厅。 |
嘉宝智慧湾未来城市实践区 | 以生态修复和低影响开发为重点,聚焦生态、生产、生活三大空间,打造集田园、湿地、森林等多位一体的智慧海绵生态空间。 |
北虹桥商务区 | 因地制宜进行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合理开发布局,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景观品质,保护各类生态资源、水和文化并逐步形成地方特色。 |
一城一绿环 | 结合步道、骑行道的贯通、河道整治、林地建设等重点建设内容,打造地域特色突出、多元活力共享的公共开放空间,形成绿环海绵示范带。 |
西门历史文化风貌区 | 充分尊重老街历史文脉,整体保护地区空间格局,进行特色化海绵风貌区打造,将海绵城市理念与景观效果充分融合,突出传统历史文化街区的韵味特色,形成多功能复合的文化海绵活力街区。 |
(三)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能力
1.加强项目立项管控。建设项目应在立项、可行性研究或核准、备案、初步设计等阶段,依据已批复的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因地制宜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城市维护类项目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中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各行业主管部门在立项、工可环节中对海绵城市建设内容进行把关,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投资应纳入建筑、排水、道路、绿化、室外总体等专业内容。(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
2.加强规划条件管控。区规划资源局应就海绵城市、绿色调蓄设施建设要求征询区建设管理委、区水务局等相关管理部门意见,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规划设计方案。城市更新类项目应征求区建设管理委意见,因地制宜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责任单位:区规划资源局、区建设管理委、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交通委,各街镇)
3.加强设计质量管控。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依职责在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施工图审查环节将海绵城市建设内容纳入审查范围,就建设单位报批的项目设计方案征询区建设管理委意见,确保不同类型建设项目合理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内容和要求。(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街镇)
4.加强项目施工管理。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应在施工监管和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依据市级文件深化嘉定区本行业海绵城市建设竣工验收操作指引。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按图施工,落实场地竖向设计要求,控制水土流失。对竣工验收未包含海绵城市建设内容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不得提供验收合格意见。(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街镇)
5.加强项目运营维护。房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务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等各类项目的海绵设施建成后同主体工程同步移交,由相应的管养单位负责维护,并定期对设施进行监测评估,保障海绵设施功能完好和正常运行。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根据海绵城市运营维护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完善本区相关领域海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标准和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街镇)
6.加强区域成效评估。以重点片区为示范带动单元,持续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成效评估,按计划编制年度自评估报告。加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前期自查、年中指导、年末检查。(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街镇)
7.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依托市级海绵城市全流程管控平台,加强嘉定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数据监测,推动建立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信息报送、进度跟踪、运营成效评价的全流程数字化管控机制,为海绵城市建设和运行提供科学支撑。(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街镇)
(四)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1.加强生态空间保护。推动嘉定区南部区域环城生态走廊、生态隔离带、外环绿带及北部郊野公园等生态网络空间建设,形成南北差异化、特色化的生态空间。(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规划资源局,各街镇)
2.探索湿地空间修复和野生动物保护。探索开展城市湿地系统修复,提升湿地生态服务功能质量。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力争营造多物种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
3.建立完善城乡公园体系。结合上海公园城市和“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构建以市级绿道、区级绿道为主的空间布局,强化区内公园的功能性和景观性,提升城镇公园的雨水调蓄能力,打造“公园城市”。(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规划资源局,各街镇)
4.打造蓝绿融合生态廊道。加强嘉青跨区域生态走廊、绿道对接,严格控制跨区域生态廊道内建设用地比例,因地制宜拓展雨水滞蓄空间。骨干河道、主干道路等两侧生态林带加强林水复合,提升道路地表径流、洪涝等滞蓄行泄和净化能力。通过全域生态系统完善,与昆山和太仓协同生态建设,以跨区域生态走廊及区域生态衔接界面为重点,形成完整的区域生态防护网。(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交通委,各街镇)
(五)构建韧性安全城市河湖系统
1.提升防汛除涝能力。加快流域骨干水利工程建设,持续提升河道抗风险能力。按照流域不同降雨典型100年一遇、区域50年一遇洪水标准,重要地区30年一遇、其他地区20年一遇除涝标准,推进防汛基础设施建设,系统推进河网和泵闸建设,有序实施骨干河道整治工程。推进水利片外围水闸建设,达标改造低洼圩区,提高圩区抵御洪涝灾害能力。(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规划资源局,各街镇)
2.推进河湖水系生态治理。推进重要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开展河湖滨小型湿地建设和河湖岸线清理复绿等工作,提升水体生态岸线覆盖率。鼓励在新城绿环、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等河湖治理项目中增加有效调蓄空间。依托“十字加环”水网,以横沥河为轴线,串联远香湖、环城河等湖泊水面,保护并完善嘉定新城河网水系,稳步提高河湖水面率。加强海绵城市建设与水土保持工作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
(六)完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
1.推进城镇雨水排水系统建设。结合城市更新、道路改造等工程,对低标准雨水管渠进行改造。通过分流改造、增加调蓄设施等途径,完善径流源头控制等海绵城市建设措施,至2035年,全区排水系统基本达到3-5年一遇排水能力,50-100年一遇内涝可控。(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建设管理委、区绿化市容局、区交通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街镇)
2.推进初期雨水调蓄设施建设。推进初期雨水调蓄池和泵站截流设施建设,建立雨污混接混排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排水管网维养全覆盖,加强雨污混接改造。(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规划资源局,各街镇)
3.推进排水设施提质增效。持续开展排水管道周期性检测及维修改造、雨水管道和道路排水口定期清淤疏通工作,提高截污和雨水收集能力。(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交通委,各街镇)
4.推进资源化利用。完善城市绿色雨水生态基础设施功能,推广小型雨水收集、贮存和处理系统,提高雨水资源化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建设管理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区建设管理委负责统筹协调嘉定区海绵城市建设,牵头制定协调推进机制并督促工作落实;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研提本行业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计划与具体措施。强化海绵城市建设评估,建立健全责任考核体系。(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资源局、区水务局、区交通委、区绿化市容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街镇)
(二)强化资金保障。落实各级海绵城市规划和片区海绵城市系统方案编制、项目建设、运营维护的资金保障,完善城市更新项目、城市维护类项目海绵城市建设资金投入机制。区镇相关资金优先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交通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街镇)
(三)加强激励宣传引导。鼓励建设项目参加市级立功竞赛,引入信用机制,优先推荐申报勘察设计、优质工程奖项和精品项目授牌等。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普及和成效宣传,以嘉定新建学校类项目为载体,开展嘉定特色海绵校园建设,鼓励公众参与。深度挖掘在建和已建海绵项目特点,通过公众号等网络平台,积极宣传嘉定区海绵城市建设实践。(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交通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街镇)
附件:嘉定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任务类型 | 重点内容 | 责任单位 | 参考文件 |
1 | 海绵城市 建设管理 | 区建设管理委负责指导推进嘉定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协同制定海绵城市年度建设项目计划,落实责任分工,加强过程管理,定期组织检查评估,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 | 区建设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 区水务局、区交通委、 区绿化市容局等相关部门, 各街镇 | 《嘉定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引(试行)》 |
2 | 海绵城市 系统方案 | 聚焦重点区域、重大项目、达标区域,以排水分区为单元,编制海绵城市系统方案,合理确定目标指标,明确建设项目。2026年底前,完成2030年达标区域系统方案编制,系统方案经专家评审后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备案。 | 区建设管理委 | 《本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 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沪府办发〔2024〕3号) |
3 | 海绵城市 达标评估 | 根据上海市要求,结合系统方案编制计划与海绵城市建设情况,有序推进嘉定区达标评估工作。嘉定区到2025年底,50平方公里以上建设用地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2030年底,80平方公里以上建设用地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 区建设管理委、区水务局、 区绿化市容局、区交通委, 各街镇 | 《本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 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沪府办发〔2024〕3号) |
4 | 海绵示范 项目建设 | 跟踪重点建设项目进度,形成涵盖建筑小区、公园绿地、道路广场、河湖水系四类建设项目的示范项目库。针对上海市实验学校嘉定新城分校新建工程等示范项目储备分批开展现场检查,提供整改意见,督促项目调整优化,保障示范项目建设成效。 | 区建设管理委、区水务局、 区绿化市容局、区交通委, 各街镇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 本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函》 (沪建综规〔2024〕61号) |
5 | 海绵型 地块 | 住宅小区、商业、文化、体育、教育科研、广场、工业等新改扩建项目与各类改造项目应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重点结合嘉定区特色,因地制宜开展海绵校园建设,打造各具特色的高品质嘉定“海绵校园”品牌。到2025年,上海大学附属嘉定实验学校等各级各类学校22所,均需落实海绵城市建设,形成海绵校园示范宣传。 | 区建设管理委、区规划资源局、 区水务局、区教育局、区体育局、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街镇 | 《嘉定新城“十四五”规划 建设行动方案》 |
6 | 海绵型 市政设施 | 海绵型市政设施项目制定运维养护方案及改造计划时,应结合海绵城市、排水防涝等,因地制宜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和多功能调蓄设施建设,嘉定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内容包括:(1)开展排水系统(含雨污水泵站、管网等排水设施)健康普查,持续优化排水管道设施运维监管机制。(2)推进积水点改造,有效解决雨季积水内涝问题。(3)评估防汛泵站截流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落实长效运维养护,制定改造计划并推进实施。 | 区水务局、区建设管理委、 区交通委,各街镇 | 《关于推动本区城市基础设 施维护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嘉府发〔2023〕22号) |
序号 | 任务类型 | 重点内容 | 责任单位 | 参考文件 |
7 | 海绵型公园 | 公园绿化项目需落实“海绵公园”设计理念,加强雨水提标统筹,充分发挥公园绿地滞蓄、净化功能,打造一批显示度高的海绵型公园,公园绿化项目建设目标包括:(1)公园绿地建设项目面积达50公顷;(2)绿地改造提升项目面积达90公顷;(3)公园建设项目共计9个(嘉定新城5个、其他区域4个);(4)公园改造提升项目6个;(5)街心花园建设改造项目10个。 | 区绿化市容局、区水务局、 区规划资源局,各街镇 | 《嘉定区绿化市容 “十四五”规划》 |
8 | 生态空间 保护 | 森林公园项目应结合海绵城市、排水防涝等规划,因地制宜落实公共海绵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南部地区逐渐形成以嘉青生态走廊、沪宁铁路生态廊道、嘉定环城生态走廊、嘉宝生态间隔带、沪宁生态间隔带、外环绿带和郊环绿带为主的生态网络空间。(2)北部地区以嘉北郊野公园为基础,有序推进外冈郊野公园、嘉浏郊野公园、嘉宝片林建设,初步形成“南部联结成网、北部延绵成片”的生态空间体系。 | 区绿化市容局、区水务局、 区规划资源局,各街镇 | 《嘉定区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 |
9 | 城乡公园 体系构建 | 结合海绵城市、排水防涝等规划,因地制宜落实城乡公园绿化项目的海绵建设。嘉定区“十四五”期间计划新增西门文化公园等9座城市公园,新建绿道50公里,立体绿化建设项目85000平方米。 | 区绿化市容局、区水务局、 区规划资源局,各街镇 | 《嘉定区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嘉定区 绿化市容“十四五”规划》 |
10 | 河湖水系 除涝 | 结合河湖水系项目特点,因地制宜地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通过水系连通、河道整治等工程,提升区域水系蓄排能力,河湖水系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推进双塘泵闸建设;(2)推进骨干河道断点打通工程建设。 | 区水务局、区规划资源局, 各街镇 | 《嘉定区水利规划(2023-2035年)》 |
11 | 河湖水系 生态治理 | 通过对淤积严重的骨干河段实施底泥疏浚,进一步提高河湖水系连通性,实现水体有序流动,推动区域水环境稳定改善,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强高品质生态型河岸空间的打造,共建水生态幸福河湖。河湖水系生态治理重点建设内容包括:(1)河湖水系生态治理项目:新城绿环(启动段)、鸡鸣塘河道整治等。(2)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横沥河等骨干河道等。 | 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 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 | 《嘉定区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 |
12 | 城镇雨水 排水系统 | 按照“发现一处,整改一处”的原则,持续开展雨污混接排摸改造。 重点加强嘉定老城区、真新、江桥等早期城市化开发建设区域雨污水混接混排整治工作。 加强对沿街商铺、商业综合体等业态变动频繁区域的雨污混接混排的管控。 到2025年底,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9%。 | 区水务局、区建设管理委、 区绿化市容局、区交通委、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街镇 | 《嘉定区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