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A0307001-2016-004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6-08-29 |
名 称: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继续提高承包地流转后退休农民养老生活补贴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府发〔2016〕61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保障农民收入的增长,共享本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现就继续提高承包地流转后退休农民的养老生活补贴,提出如下意见。
一、补贴内容
2016年承包地流转后退休农民的养老生活补贴每人每月增加50元,为每人每月347.5元。
二、资金的筹集
以上所涉及的补贴资金,由区、镇两级财政负担,具体如下:
1.华亭镇:区级财政承担80%,镇财政承担20%。
2.外冈镇、徐行镇:区级财政承担70%。镇级财政承担30%;
3.嘉定工业区:区、镇两级财政各承担50%;
4.嘉定新城(马陆镇)、安亭镇、南翔镇、江桥镇、菊园新区:区级财政承担40%,镇级财政承担60%。
三、其他
本意见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