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继续提高承包地流转后退休农民养老生活补贴的通知
索 引 号: WA0307001-2016-004 主题分类: 区政府
发布机构: 区政府 发文日期: 2016-08-29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继续提高承包地流转后退休农民养老生活补贴的通知
文 号: 嘉府发〔2016〕6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保障农民收入的增长,共享本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现就继续提高承包地流转后退休农民的养老生活补贴,提出如下意见。

一、补贴内容

2016年承包地流转后退休农民的养老生活补贴每人每月增加50元,为每人每月347.5元。

二、资金的筹集

以上所涉及的补贴资金,由区、镇两级财政负担,具体如下:

1.华亭镇:区级财政承担80%,镇财政承担20%。

2.外冈镇、徐行镇:区级财政承担70%。镇级财政承担30%;

3.嘉定工业区:区、镇两级财政各承担50%;

4.嘉定新城(马陆镇)、安亭镇、南翔镇、江桥镇、菊园新区:区级财政承担40%,镇级财政承担60%。

三、其他

本意见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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