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A1305003-2020-001 | 主题分类: | 区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0-02-24 |
名 称: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财政局《关于制定2010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的请示》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府办发〔2010〕7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区财政局《关于制定2010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的请示》(嘉财[2010]11号)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嘉定区财政局关于制定2010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的请示
嘉财(2010)11号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报送财政监督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区2010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财政中心工作为导向,以促进和规范财政监督管理为目标,以提升财政监督检查质量和效率为根本,认真贯彻中央及本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将财政监督工作贯穿于财政中心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的总体设计之中,贯穿于财政管理工作运行全过程之中,为促进财政改革和规范财政管理发挥积极作用。
二、检查内容
2010年财政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各项收入的收缴情况,财政支出的执行情况,会计信息的质量以及部门内控制度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检查以被查单位2009年度为重点,必要时延伸至以前年度和其他相关单位。
(一)财政收入监督检查
重点加强非税收入征管质量的监督检查,对非税收入执收执罚主体、征收行为以及“收缴分离”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执收执罚单位是否存在乱收费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行为和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等违规行为,票据使用是否合法有效,收费收入是否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入库。
(二)财政支出监督检查
加强重大财政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关注民生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检查行政成本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及公务出国等“三公”经费;加强对行政支出合规性和有效性的检查。
(三)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重点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行为等。对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要密切关注其对减值准备的计提、或有事项的确认、公允价值的确定以及关联交易的披露等高风险内容,重点检查企业操纵损益的违规行为。
(四)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情况检查
重点加强对单位资金管理、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等内控制度的检查。
三、检查范围
(一)街镇财政负责本区域内的财政监督检查,包括对街镇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监督检查和各类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各街镇可结合本地实际,在交通运输、房地产、能源资源、医药卫生、公用事业等领域,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检查,检查面不少于3户(包括1户行政事业单位)。
(二)区级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预算单位进行自查,自查面不少于20%。
(三)区财政部门在街镇财政和区级主管部门自查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单位、部分项目实施重点检查。
1、全面检查。选择20户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财政、财务全面检查(附件一)。
2、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对重大政策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区级财政安排具有特定用途的部分财政性资金实施专项检查(附件二)。
3、项目资金绩效检查。按照《嘉定区财政性资金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选择部分绩效预评价项目开展事中、事后的绩效检查(附件二)。
4、政府投融资项目网络监管。在对2009年政府投资安排的20个重点项目继续进行网上监管外,2010年新增40个政府投融资项目,实行网上监管(附件三)。
5、“小金库”专项治理。按照中央和本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继续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6、工程建设领域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按照《嘉定区工程建设领域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的在建和竣工的建设项目的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7、街镇财政企业扶持情况检查,指导街镇进一步规范财政扶持政策和扶持资金管理。
8、乡财县管工作情况检查。对12个街镇的财政预算管理、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政府采购和票据管理等进行督查。
9、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在交通运输、房地产、能源资源、医药卫生、公用事业等领域,选择15户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附件四)。
10、区委、区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检查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2010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由区财政局统一组织、统一督导。街镇财政和区级主管部门要按照本计划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内部检查工作,同时配合区财政部门做好各项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街镇财政和区级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本部门、本单位检查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及时上报区财政局。
1、检查计划。街镇财政和区级主管部门于4月底前上报检查计划,内容包括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检查内容、检查范围等。
2、检查总结。街镇财政和区级主管部门检查工作结束后,对检查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情况进行汇总总结,并于9月15日前上报区财政局。
(三)为促进财政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财政监督成效,区财政将加大财政监督考核力度,财政监督考核列入2010年区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区级机关年终目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工作计划的上报,检查工作总体组织情况,检查计划和总结资料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问题自查的深度以及对自查和重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至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和其他相关单位。
附件一:2010年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检查名单;
附件二:2010年绩效评价和专项资金检查项目;
附件三:2010年政府投融资网络监管项目;
附件四:2010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名单。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二○一○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