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A1305008-2020-001 | 主题分类: | 区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03-09 |
名 称: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应统尽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府办发〔2020〕14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我区经济运行情况和发展成果,贯彻落实市统计局关于开展企业“应统尽统”工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要求,突破部门间企业信息共享不畅的瓶颈,解决限额以上企业信息滞后、“纳统”困难等问题,经区政府研究,我区建立“应统尽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组成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分管领导任总召集人;区统计局局长和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任召集人,成员由区统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商务委、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税务局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
二、工作要求
“应统尽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采用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全区企业“应统尽统”工作。区统计局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交换企业信息的工作平台,加强部门之间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通过信息交换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为“应统尽统”工作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三、工作原则
1.保密原则。各单位严格遵守保密信息的处理原则,确保数据安全,共享的数据仅用于“应统尽统”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任何单个企业的具体信息(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的除外)。
2.规范原则。各单位提供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确定的企业相关信息及数据,共同在规范的标准框架下实现名录共享、数据共享。
3.责任原则。各单位应将信息交换和共享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真实、准确、及时提供数据。
四、工作流程
(一)信息收集
各单位每季度收集、提供企业(项目)名单及相关信息。企业(项目)基本信息主要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注册地址、经营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行业代码等。
1.第二产业新引进企业、重点监测和扶持企业、工业投资项目情况(区经委提供);
2.第三产业新引进企业、重点监测和扶持企业相关信息(区商务委提供);
3.企业注册信息及工商年检信息(区市场监管局提供);
4.年缴税超过一定标准及营业收入超过限额标准的企业信息(区税务局提供);
5.社会事业、房地产(商办类)投资项目信息(区发展改革委提供);
6.房地产(住宅、大居)投资项目信息(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提供);
7.道路交通类投资项目信息(区交通委提供);
8.水务类投资项目信息(区水务局提供)。
(二)信息汇总
区统计局每季度收到各单位提供的数据后,通过多库比对,整理形成拟入库核查名录后,下发街镇进行核查。
(三)核实入库
各街镇核查区统计局下发名录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将相关情况及时反馈,并根据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收集企业入库资料,尽快纳入统计范围,实现“应统尽统”。
(四)成果共享
区统计局在完成企业名录库完善更新后,及时反馈入库情况,并提供经济发展数据、文字分析材料、相关统计手册等内容,帮助相关部门、街镇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五、会议制度
1.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2.会议主要内容:区统计局通报前一季度纳统情况;各单位提供最新企业交换信息;研究和改进完善信息共享交换机制;会商协调推进“应统尽统”工作。
附件:嘉定区“应统尽统”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9日
附件:嘉定区“应统尽统”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总召集人:沈华棣 区委常委、副区长
召 集 人:浦忠明 区统计局局长
龚 律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
龚梅辉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徐 慧 区经济工作党委副书记
管春华 区商务委副主任
柳 顺 区交通委副主任
高建中 区水务局副局长
陶 伟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缪海英 区统计局副局长
李怡玲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张 淳 区税务局副局长
今后,成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