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A1310004-2020-001 | 主题分类: | 区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05-15 |
名 称: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嘉定区职业健康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府办发〔2020〕19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卫生健康委制定的《关于加强嘉定区职业健康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
关于加强嘉定区职业健康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和推进本区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最大限度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职业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规范》以及《上海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沪府办发[2017]80号)的要求,结合嘉定实际,制定《关于加强嘉定区职业健康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动员各方力量,实施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和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为健康中国、健康上海、健康嘉定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卫生牵头、部门协作、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依托本区全勤网格建设工作,加快构建责权匹配、上下一致、运转高效的职业病防治体系,防范化解职业健康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确保职业健康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三、组织领导
建立嘉定区职业健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区长为主要召集人,区政府办公室、区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区发改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区医保局等相关委办局及各街镇分管领导为成员。
嘉定区职业健康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委,由分管副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实行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委办局、各街镇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
四、工作目标
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区、镇、村上下一致、职责明确、运行高效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体系;健全监测网络,实现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区域全覆盖;完善职业病防治监管网络,实现职业健康监管人员培训全覆盖;建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治信息系统,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
五、职责分工
(一)区职业健康工作联席会议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本区职业病防治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职业健康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和部署。分析研究本区职业健康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统一领导、指挥职业健康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
(二)区卫生健康委
履行《职业病防治法》赋予的法定职责。承担区职业健康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负责联席会议日常联络、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区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年度工作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门协调机制。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管能力和装备建设,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建立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开展职业健康信用监管,并将“黑名单”违规企业信息及相关监管结果推送至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负责双随机抽查、投诉举报和医疗救治。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专项调查,定期对本区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统计和调查分析。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及复核等工作。
(三)区发改委
支持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依法依规对“黑名单”违规企业执行联合惩戒措施。通过“信用嘉定”网站公示“黑名单”企业信息。
(四)区经委
负责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积极调整产业政策,限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的使用。
(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监管,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患职业病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
(六)区应急管理局
积极配合区卫生健康委将职业健康内容纳入全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职业健康自我保护意识。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与职业卫生相关的违法行为做线索移交。
(七)区总工会
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载体,推动企业职业病防治水平的提升。将职业病预防措施作为集体合同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关注重点行业推行平等协商和劳动保护集体合同制度的落实执行,督促用人单位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和义务。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参加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反映劳动者职业健康方面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八)区生态环境局
对环保监督检查中发现与职业健康相关的违法行为做线索移交。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坚决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治无望的依法予以关闭。
(九)区民政局
将符合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职业病病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符合本市临时救助条件的,面临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职业病病人家庭或个人,按照规定给予临时救助。
(十)区财政局
保障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宣传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以及职业病危害专项调查与职业健康监测、风险评估等必要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落实职业病防治的财政补助政策。
(十一)区医保局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尘肺病治疗的医保报销政策。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对符合条件、纳入救助范围的职业病病人,做好医疗救助和资助参保工作,实施综合医疗保障,梯次减轻患者负担。
(十二)区科委
负责推动职业病防治科研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新技术研究。开展职业病防治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应用;开展职业健康科普工作。为职业健康工作信息化监管提供政策支撑。
(十三)区城运中心
发挥城运指挥联动作用,将职业危害企业相关工作内容纳入全勤网格。
(十四)区市场监管局
定期将新注册(注销)生产型企业名单通报相关成员单位。
(十五)区文明办
将职业健康工作纳入文明街镇、文明单位考核指标体系。
(十六)区融媒体中心
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劳动者健康、重视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发挥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举报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
(十七)各街镇人民政府
各街镇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统一归口街镇卫生健康部门,在区职业健康工作联席会议的领导下以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本辖区内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统筹街镇监管力量,将职业健康纳入街镇安全生产考核目标体系。加强对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的日常巡排查工作,摸清并建立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本底,组织开展年度职业健康宣传、培训,配合辖区内投诉举报和专业网格巡查问题处置,落实完成专项整治任务,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及时报告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落实职业健康工作领导负责制,坚持职业健康监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思路,以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为出发点,围绕职责分工,狠抓落实,确保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各街镇要成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机构和人员到位、资金到位、职责到位,将职业健康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加强队伍建设
按照职责与编制相匹配、任务与人员相适应的原则,加强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人员配备,配齐配强监督管理装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强街镇职业健康队伍建设,筑牢职业健康监管网底,按照每200-300家生产型企业增配1名职业健康监督专职助理员的标准来充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队伍(不足200家的至少增配1名),并依据区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使用的各类非在编人员薪酬标准落实专职助理员待遇。
(三)加强保障工作
一是加大经费投入。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将职业病防治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投入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确保必要的经费投入,满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配备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装备等方面的需要。二是加强技术支持。发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管理医疗卫生机构的部门优势,在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病监测与风险评估等方面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组建本区职业健康专业管理咨询委员会,聘请国家、省、市等不同专业领域的职业健康专家,指导区内有关职业健康重大决策和事件等处理。三是加强救助保障。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依法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及时让符合条件的职业病病人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和医疗救助。
(四)加强监督检查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治理,实施职业健康分级分类监管和信用监管。以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为监督执法重点,严肃查处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通过“整改一批、处罚一批、曝光一批、惩戒一批、关停一批”企业,切实提升全区职业健康工作整体水平。建立用人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和用人单位“红黄牌”警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
(五)加强考核评估
建立职业病防治目标和责任考核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多措并举,进一步提升职业病防治合力。将职业健康工作融入对街镇政府、村居管理、综合治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等方面的考核体系,并不断强化考核和评估结果的运用,以助推工作的深入开展。对防治职业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六)加强宣传培训
建立针对不同层面有不同侧重点的培训制度,开展职业健康宣传阵地建设,不断提高企业自律意识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意识。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权威性和新媒体的便捷性,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创新方式方法,以“健康企业”的建设为契机,以健康小屋进企业为载体,推进职业健康科普工作。开展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帮扶工作,提升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意识及能力。
(七)加强部门协作
建立分工协作、联合督查、定期通报和发布等机制。建立联席会议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研究协调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因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强化部门分工协作,不断完善联动机制。强化部门间信息通报,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各部门根据职责制定检查方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联合执法。对工作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违法线索,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及时将行政处罚、“双随机”检查结果等信息进行公示。
附件:嘉定区职业健康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根据《关于加强嘉定区职业健康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嘉定区职业健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会议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要召集人:王 浩(副区长)
召 集 人:方云芬(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浦剑锋(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应明(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王方文(嘉定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震波(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冯 晴(嘉定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冯健华(华亭镇副镇长)
叶 蓉(安亭镇副镇长)
刘菊英(区财政局副局长)
许琦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严晓翚(新成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沈雅玲(徐行镇副镇长)
陆荣荣(区科协副主席)
陈建英(外冈镇副镇长)
陈彦东(区生态环境局支队长)
陈晓红(区医保局副局长)
罗惠兰(南翔镇副镇长)
金 芳(区精神文明办主任)
胡素丰(区总工会经审会主任)
赵国震(区城运中心副主任)
徐 慧(区经济工作党委副书记)
钱亚萍(菊园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钱伟勤(江桥镇副镇长)
陶 伟(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陶 京(区民政局副局长)
董旭东(真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鄢春生(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蔡 军(区发改委副主任)
樊立新(嘉定新城(马陆镇)副镇长)
嘉定区职业健康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委,由分管副主任马应明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实行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
今后,嘉定区职业健康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