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本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
索 引 号: WA1301001-2019-004 主题分类: 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9-12-06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本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
文 号: 嘉府办发〔2019〕36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做好本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和《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17号令),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本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予以公布(附后),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公布之日起,列入清单范围的各制定主体可以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其他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等不得以本机构名义制定规范性文件,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应当报请主管单位制定。

二、各制定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起草部门、合法性审核机构、办公机构的职责权限,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即时清理等法定工作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等制度。

三、对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实行动态管理,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调整,及时核实增减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并向社会公布。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5日

 

 

附件:嘉定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2019 版)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7 号)第十条的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嘉定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2019 版)》公布如下:

一、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二、镇人民政府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人民政府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

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人民政府

上海市嘉定区华亭镇人民政府

三、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上海市嘉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上海市嘉定区审计局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嘉定区知识产权局)

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体育局

上海市嘉定区统计局

上海市嘉定区医疗保障局

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嘉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上海市嘉定区民防办公室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上海市嘉定区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金融工作局)

(上海市嘉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地区工作办公室

上海市嘉定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办公室

四、街道办事处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镇街道办事处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新成路街道办事处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真新街道办事处

五、其他

上海市嘉定区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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