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进一步优化消费结构促进消费增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WA0306001-2019-002 主题分类: 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 发文日期: 2019-10-23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进一步优化消费结构促进消费增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嘉府发〔2019〕30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商务委拟定的《嘉定区进一步优化消费结构促进消费增长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3日

 

嘉定区进一步优化消费结构促进消费增长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供给促进消费增长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四大品牌”建设,以多品类、高质量、特色化催生市场新需求,促进消费增长,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育产业后端市场,释放汽车消费潜力

1.加快迭代更新,助推汽车消费增长。持续推动传统汽车产业转型升级,调结构、练内功、谋战略,不断提高产品竞争力,打造汽车新技术及新产品发布平台,提升高端品牌建设水平。坚持新能源汽车多元化路线,形成纯电型、混合动力型、增程式、氢燃料电池汽车等交错互补的发展模式。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增强长三角区域协同合作,努力在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上实现互联互通,打破里程焦虑,扩大行使范围。构建完善的氢能产业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吸引社会资本设立氢燃料电池汽车专项基金,健全金融服务体系,打造具有世界竞争力的“嘉定氢能港”。(区经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交通委、国际汽车城集团公司)

2.关注汽车后市场,提升产业服务能级。转变思路,变终端消费为定制化服务,抓住共享出行方式和汽车后市场的发展机遇,在Evcard电动汽车分时租赁、驿动大巴智能化共享班车等出行服务领域上继续深耕细作,依托现有存量汽车市场进行消费引导,有效拉动内需。建立新能源、智能网联、交通出行等覆盖汽车产业新领域的数据中心,不断完善接入电池能耗、加氢站运营等数据,在缓解交通压力、基础设施布局、新能源汽车年检等方面提供客观性决策依据。加大数据中心成果转化,为车企、相关产学研机构提供多维度数据产品服务,推动新能源汽车二手车交易、电池梯次利用等产业发展。(区经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交通委、国际汽车城集团公司)

3.弘扬汽车文化,营造高端消费氛围。通过上海赛车场、汽车博物馆、动力方程新能源赛车公园、房车露营地、博览公园AI+交通示范项目、颖奕皇冠假日酒店等功能载体,打造一站式汽车主题的品牌旅游线路。持续举办如中国汽车论坛、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年会、汽车文化节、中国汽车设计国际峰会等行业影响力的展会、论坛、会议活动,吸引各界领袖集中发声,成为汽车产业前沿思想的交流中心。加强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的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普及度和认知度。(区经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文旅局、国际汽车城集团公司)

二、扩大优质商品供给,培育新型消费模式

4.拓展消费增长点,打造现代消费新模式。举办嘉定旅游购物节,指导、协调、推进街镇相关节庆活动的开展。加强与商业综合体联动,开展各类赛事活动,鼓励开展具有地区文化特色的商旅文互动体验活动,组织对口交流地区名优产品参加嘉定旅游购物节,有针对性地刺激消费需求,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重点推进食行生鲜、盒马鲜生、无人超市等项目在嘉定的布局设点。加快生活服务设施供给,引进无人化、智能化的管理,在节约人力成本的同时,着力打造现代消费新模式。(区商务委、区文旅局、区体育局、区合作交流办)

5.鼓励技术创新,提升信息消费新空间。积极配合相关运营商,加快5G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717处5G基站的新建和升级。持续推进信息基础设施优化工作,协调督促运营商针对各类重点住宅、商务区域,通过新建站点整合、存量管线及设施共享等措施,不断优化宽带接入质量,提升移动通信网络服务水平。配合运营商加快在交通物流、智慧教育、智慧金融、文创体育、智慧旅游等领域的5G应用创新示范项目建设,做好5G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的协同推进。(区科委)

6.转变养老模式,挖掘民生经济新潜力。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养老服务市场,对政府和事业单位的空置房屋,探索允许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供其在社区为老年人开展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整合闲置资源,兴办养老服务设施。支持民办协通安康颐养中心项目建设,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打造1-2家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商标品牌。(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7.规范房屋租赁,迎接住房消费新时代。推进租赁住房项目规划调整、土地供应以及供地后租赁住房项目开工建设。培育代理经租企业,全面做好房源信息双记载工作,对逾期不整改或不配合办理双记载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加快推进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一体化及房源信息上平台进程,督促企业主动对接本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不断充实企业房源信息,发挥平台监测监管功能。(区房管局、区规划资源局)

三、拓宽服务消费渠道,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8.布局大健康产业,拉动健康消费需求。制定嘉定区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指引、推进嘉定区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有序引导社会力量投资设立医疗机构,激发市场活力。推进嘉定精准医疗与健康服务集聚区建设,取消各健康产业园区内除医疗美容、三级医疗机构和特殊独立设置医疗机构以外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数量、等级、床位规模、选址距离等限制。支持社会资本在办公楼宇、企业总部、高等院校等区域开办高品质、个性化全科诊所。鼓励引入信誉良好、管理先进的高质量、高水平、连锁化、集团化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区卫健委、区医保局)

9.发展文化产业,繁荣文化消费市场。积极响应“上海文创50条”,制定《关于加快嘉定区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依托保利艺术院线,鼓励保利大剧院等郊区剧场加快形成演艺产业集聚效应,优化演艺设施布局,鼓励扶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提升嘉定区“公益文化周”活动效能,坚持每月一场公益性演出,设计开展“月月有戏”、“经典荟萃——漫步音乐三百年”等艺术普及活动。探索推进动漫游戏产业体系建设,优化电竞场馆的布局,积极承接和支持电竞赛事。(区新闻办、区商务委、区文旅局、区体育局)

10.规划精品线路,提升旅游消费空间。进一步挖掘、梳理、提升现有的大众工业游、养乐多工业游、太太乐工业游和新迎园工业游等工业旅游资源,激发社会主体作用,加强旅游消费体验。打造具有我区产业特色、凸显我区产业亮点的工业旅游精品线路,丰富旅游产品体系,促进旅游消费增长。贯彻实施嘉定区乡村振兴战略,吸引社会资本进行有益探索尝试,提升和发展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项目和精品工程。全面拓展农业功能,不断延伸农业全产业链,依托“互联网+”培育农业新业态。细化落实《嘉定区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实施办法》,为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创新转型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区经委、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文旅局)

11.完善服务功能,促进全民体育消费。鼓励、支持上海久事国际体育中心、翔立方创建上海市星级体育旅游休闲基地,积极推动区内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鼓励民营资本投入体育设施的建设。引入高能级体育赛事,精心举办本土精品体育赛事,导入外来消费群体,拉动区内消费。积极承办上海城市业余联赛相关赛事,广泛开展嘉定区业余联赛等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活跃区内人群。完善体育赛事审批取消后的服务和管理方式,建立对商业性和群众性大型赛事活动“一站式”服务机制。(区体育局、区文旅局)

12.注重教育投入,优化教育培训资源。发挥嘉定职教集团办学优势,搭建教育资源共享平台,调整和建设一批符合嘉定新型产业需求的专业,新增一批校企合作教育基地,深化校企融合,提升服务社会能力。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对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企业以教育附加费补贴的方式给予补助。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托育园,利用闲置资源,不断增大托育服务半径,为家长提供安全和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实施黑白名单动态管理及联合激励奖惩制度,完善培训机构年度检查制度,对培训机构办学情况进行分层评级,规范机构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区教育局)

四、推动载体转型升级,完善商业消费生态

13.强化统筹协调,完善商业规划布局。合理规划,错位发展,部门联动,促进各商业板块的区域联动和功能互补,引导形成“城市级、地区级、社区级、邻里级”四级商业中心体系。重点推进嘉定新城“城市级”商业消费圈和安亭、南翔、江桥等地区级商业消费圈布局,整体形成规模总量适度、空间布局合理、业态体系健全、区域特色鲜明、服务功能齐全,与嘉定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商业格局。(区商务委、区规划资源局、相关街镇)

14.持续打造标杆,创建特色商业街区。培育一批有品质的商业自主品牌,重点推进南翔印象城、日月光中心(二期)、信业购物广场等商业综合体项目建设。引导传统百货业态升级,统筹曹安路商圈改造布局,依托北虹桥时尚产业园、1985时尚产业园等资源,建设全产业链的服务平台。推进老字号商业企业的转型发展,加快西门老街、州桥老街、南翔老街、江桥老街的改造升级,在传承城市历史文脉的基础上,打造融合本土生活场景的特色消费街区。(区商务委、区国资委、区规划资源局、区房管局、相关街镇)

15.丰富商业业态,推动夜间经济发展。调研全区相关商圈夜间经济现状,编制夜间经济消费地图,完善夜间生活集聚区规划。优化配套景观灯光建设,营造与城市环境相适应的夜间商业气氛。建立管理统筹机制,设立夜间区长和首席执行官机制,确保夜间经济安全化规范化发展。提升夜间消费业态,结合嘉定文旅特色,如24小时我嘉书房、嘉定图书馆、保利大剧院等,以多元化带动消费的增长。部门形成联动,审慎管理,保障夜间商铺、外摆摊位规范营业,在不影响市容环境的前提下按照“定人、定时、定点、定品种、定要求”五定管理制度设置便民设摊集中点。(区商务委、区规划资源局、区房管局、区文旅局、区绿容局、区城管局、相关街镇)

五、依托区域资源禀赋,拓宽特色消费空间

16.集聚电商资源,打造电商消费高地。积极拓展“互联网+”,推动传统产业对接电商平台,推动嘉定特色制造业与电子商务相嫁接,促进电子商务细分领域的精细发展,进一步打造产业链完整、具有地方特色的电子商务经济圈。推进国美在线“亚太一号”项目以及“找钢网”研发中心的项目建设。完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智贸通”智慧产业园等项目建成运营。统筹园区跨境电商资源,建立综合性保税展示交易平台,引导区内跨境电商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依托进口博览会“6天+365天”常年展示交易平台,探索推进跨境电商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区经委、区商务委、出口加工区)

17.融合优势产业,优化商业消费体系。促进区域内企业自主创新,加强与优质产业资源合作,加快培育产业跨界融合的新型业态。对接汽车、医疗等区内特强产业,依托工业产品的展示功能,凸显工业与商业的深度合作,集聚人气,实现共赢。推动汽车博览公园、国际赛车场不断完善功能配置、放大综合效应,丰富拓展嘉定汽车旅游内涵。推进“艺术商圈”、“科技商圈”和“欢乐商圈”特色商圈系列活动,促进线下实体消费,倡导园区商业消费和特色产业体验消费相结合的新型消费模式。(区经委、商务委、区文旅局、国际汽车城集团公司)

18.联动商旅文,提升商业消费体验度。在丰富上海汽车文化节、南翔小笼文化展、上海马陆葡萄节、孔子文化节等节庆活动形式和内容的基础上,不断培育节庆消费新品牌。推进嘉北郊野公园、马陆葡萄艺术村、毛桥集市和菊园百果园等乡村旅游功能配套提升改造,聚焦向阳村田园综合体、乡悦华亭等田园综合体项目的开发,创新乡村旅游消费新形态。推动北虹桥吴淞江沿岸和曹安路沿线文创产业与商业的融合发展,着力打造展现工匠精神、凸显前店后厂、具有互动体验特征的文化创意消费带。(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文旅局、相关街镇)

19.凸显区域特色,展示海派特色小店文化。探索打造适合嘉定人口消费的特色小店、特色街区等主题化场景和沉浸式体验,认定一批符合条件的特色小店,形成“一商一街一品牌”的发展模式。借鉴国内外小店、市集街区发展经验,结合嘉定现有的文化特色,如黄草草编、顾绣、竹刻等,打造具有地标特色的展览展示消费多功能集聚区域。充分挖掘、整合嘉定传统文化、名人故居、文化场馆、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色文化资源,持续推进老字号工作,支持文化、旅游、商业三维一体,以文化提升品质,以旅游带动人气,以商业促进消费,培育新型旅游业态、拓展旅游消费领域,打造旅游消费新热点,实现文商旅的创新和融合发展。(区商务委、区国资委、区文旅局、区房管局)

六、完善消费政策体系,引导市场健康发展

20.加强产业调研,制定行业扶持政策。充分利用现有服务业引导资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品牌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重点聚焦促进商业综合体、夜间经济、海派特色小店等多元商业业态的发展。基于市级指导意见及区内现有政策,完善现代服务业扶持实施细则,着力推动老街改造提升、特色商业街区、艺术商圈等促进消费增长项目。(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商务委、区文旅局)

21.强化服务意识,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坚持“疏堵结合、便民利民”的原则,推广“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推动“照后减证”,缩短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时限,简化现场审查流程,促进夜间经济、特色小店、外摆摊位的规范化发展。建立“白名单”制度,划定点位责任区域,明确点位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物业管理、绿化管理等各项管理要求。施行退出机制,对存在长期管理不善、存在风险隐患、居民反复举报投诉等问题的点位及时予以清退。(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容局、区城管局)

22.创新管理模式,净化消费市场环境。整合原有工商、食药监、质监、物价等条线的投诉举报业务,建立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发挥企业先行和解作用,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启用绿色通道的微信公众号,拓宽消费维权渠道。贯彻落实《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全区“优质经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商贸流通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加强对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经营活动的规范管理,推进经营者业务处理系统与上海市单用途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的信息对接。根据包容审慎监管的要求,对部分轻微违法行为,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促进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文化市场经营活动。(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局)

23.扩大消费宣传,引导形成合理消费预期。通过台报网微等区级媒体及时发布消费领域出台的重大政策法规,增强社会信心。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媒体、户外公益广告等平台渠道,倡导健康积极、绿色环保的消费理念。发挥区级融媒体中心的辐射作用,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宣传报道,突出全面性、立体性和生动性。(区新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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