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本区开展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WA1305008-2020-002 主题分类: 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12-14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本区开展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文 号: 嘉府办发〔2020〕40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人民团体,各区管集团公司:

为全面掌握我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区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开展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沪府办发[2020]4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本区开展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以下简称“普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普查目的和意义

本次普查是切实提高我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摸清全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我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有利于城市精细化治理,构建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大力推进“韧性城市”建设,为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全面把握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普查对象。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二)普查内容。根据本区自然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等,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内容。

(三)普查时间。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阶段,主要是建立各级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制定普查总体方案,开展普查宣传培训、普查图层技术支持等前期准备工作。

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主要是完成全区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

三、切实抓好普查组织和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嘉定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区应急管理局、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具体组成人员名单附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普查工作机制、任务分工、落实措施等,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自然替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各街镇要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配强人员队伍,认真组织做好辖区内普查工作;要发挥居(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普查工作。

(二)通力协作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普查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制定普查总体实施方案,做好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充分利用专业第三方力量和已有信息资源,建设全区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全区普查系列成果。

各普查机构要充分考虑普查任务重、时间紧、专业性强,工作力量配置有限等情况,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承担实施方案、技术报告、评估报告编制,普查清查,外业调查,与普查相关的现场监测,普查质量评估,普查宣传培训,以及普查需要但普查机构无力承担且可以委托的其他工作。相关部门要根据普查要求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需要,做好普查质量核查、验收、成果发布等工作,强化成果运用,及时动态更新、共享数据。

(三)落实经费保障。普查所需经费,列入财政年度专项预算。

(四)严格作风纪律。参与普查的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各街镇、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数据,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各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内部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五)广泛深入宣传。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并及时发布普查成果,加强社会舆情引导,为顺利开展普查工作创造良好氛围。

 

附件:嘉定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pdf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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