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嘉定区2012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WA1305005-2012-001 主题分类: 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2-03-23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嘉定区2012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嘉府办发〔2012〕1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嘉定区2012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嘉定区2012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努力创建“平安嘉定”的和谐环境,切实维护本区公平有序的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依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上海市《关于本市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职责分工的意见》、《关于做好将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和规范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嘉定区城市综合管理联勤工作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2年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营造嘉定良好社会环境为出发点,本着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大局出发,主动跨前一步,加强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消除安全隐患,为实现我区“新城建设出好形象、产业转型全市率先、社会发展市郊领先”三大奋斗目标作出新贡献。

二、整治目标

(一)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成效进一步提高

按照“坚决遏制增量、有效解决存量、确保减少总量”要求,严控新增高危、重热点无证无照,存量高危无证无照基本消除、重热点无证无照明显下降,全区不发生因无证无照经营引发的重大安全事件和突发性社会事件。

(二)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

将无证无照经营监管纳入嘉定区城市综合管理联勤工作范围,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联体指挥、联队管控、联动处置、联手监督”工作模式;积极发挥嘉定区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工商牵头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无证无照经营疏导机制进一步优化

各相关审批部门要在现有基础上,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多种方法降低准入门槛。以《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为契机,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方法,在试点无证无照食品经营集中登记制的基础上,探索政府主导的社会化运作管理模式,推进无证无照经营疏导工作。

(四)继续推进“零无照”示范街区创建工作

结合文明城区、文明社区、食品安全示范街等创建工作,在现有基础上,各街镇再创建一至两个消除无证无照经营的示范街(区)。

三、整治方法

(一)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查处取缔力度

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工作方法,针对不同情况,采取有效工作措施,形成对无证无照经营的高压态势。通过加强巡查,对于发现的无证无照经营苗子,采取事先防范、加强教育的措施;对于发现的无证无照经营,责令停止经营。同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立案查处、集中整治等方法,不断加大查处取缔力度。对于查处取缔确有困难的,要提出工作方案,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处理。

(二)积极务实创新,加大疏导规范力度

对于一些不涉及扰民、不影响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的行业,可以通过适当简化审批手续发放临时证照和其他方式予以解决。对于部分高危、重热点无证无照经营,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针对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疏导政策,督促经营者办证办照;对于不符合办证办照条件、周边居民反映强烈的,要做好经营者的说服教育工作,促使其调整业态、或通过搬迁等方式予以疏导。对于部分无法疏导的高危、重热点无证无照经营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视情采取各种措施,迫使其停止经营。

(三)严管经营场地,加大源头治理力度

要通过多种渠道,及时获取无证无照经营的动态信息。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通过发放告知书、提醒书等形式,提前介入,特别是要加强对闲置厂房、新建门面房和沿街空置商铺的管理。要以房东为切入点,以告知教育为主,以行政处罚为后盾,促使房东在无证无照经营之前能够积极防范,在无证无照经营发生后积极参与解决,使其成为无证无照经营预防和处理的有效组成部分。要不断加大对无照经营提供方便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追究房东责任,从源头上杜绝无照经营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

四、整治重点

以本区的主要商业中心、主要交通枢纽、主要景观道路沿线、学校周边区域,各街镇无证无照经营相对集中的路段,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员聚集区域作为整治的重点区域,加强对下列无证无照经营的整治。

一是重点查处取缔影响食品安全的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包括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食品流通、熟食经营、食品现场制售等。确保不发生因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引起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二是重点查处取缔影响社会治安的无证无照经营小发廊、小足浴、小按摩店和小沐浴店等休闲娱乐场所的行为,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三是重点查处取缔影响公共安全的无证无照经营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包括烟花爆竹),以及无证无照从事废旧物资收购(包括废旧金属、废旧成品油)等的行为。

四是重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网吧、KTV(含歌舞厅)、游戏(艺)机房等的行为,以及中小学校周边严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五是结合有关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烟草制品、书报亭无证经营、利用集装箱无证无照经营、电动自行车无证无照经营、中介、快递等行业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六是重点查处取缔地下空间、闲置厂房、危棚简屋等易引起火灾等事故的场所中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七是重点查处取缔信访投诉较多、有潜在社会风险的其他高危重热点行业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五、时间安排

(一)调查排摸、组织部署阶段(2012年1月1日至3月30日)。对无证无照经营户进行认真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无证无照经营者的基本概况。在充分掌握信息的基础上,明确重点整治对象和重点区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并完成工作部署。各街镇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二)监督检查、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4月1日至8月31日)。集中整治前通知发放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和告知书,予以事前宣传和告知,确保整治顺利进行。各职能部门在地方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结合城市综合管理联勤工作,开展联合执法,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对象进行集中整治。在抓好面上整治工作的同时,追根溯源,抓一批大要案,从严惩处,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各职能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和漏洞的无证无照经营单位进行跟踪督办,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三)深入推进和巩固成果阶段(2012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在前阶段集中整治的基础上,由区综治办牵头,工商嘉定分局会同各职能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同时,在各街镇的领导下,按照属地责任制的要求,针对辖区内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加强有关工作的措施,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违法行为回潮,进一步落实并完善日常管理机制,实现长效管理。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职能部门对全区各街镇、各条线开展工作情况及实际效果进行评估、验收,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并对2012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协调解决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街镇对本地区整治工作负总责,要在工作中起到牵头作用,积极支持职能部门依法开展工作,确保本行政区域内基本消除无证无照经营。各成员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联系,对于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应认真落实并及时向办公室反馈有关情况,并于年底认真总结本单位无证无照整治和规范工作情况,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职责分工

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涉及多项许可审批的生产经营领域,最先许可审批部门为负责该领域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机制,各街镇及职能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责,强化内部管理,实施属地监管,落实责任到人。对于相关部门抄告的事项,要及时处理,提升工作效率。

(三)实行分类管理,注重疏堵结合

要在工作中不断优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的工作方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坚决查处取缔;对其中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或者经营范围、经营条件基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行为,应引导其办理相关手续,使其合法经营;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登记的经营行为,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应免于登记的经营行为,要依法规范管理。

(四)对接联勤工作,完善整治机制

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是当前我区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主要举措,而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整治是政府社会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各街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将无证无照整治工作与联勤工作对接,通过落实组织领导、确定工作目标、明确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在联勤工作中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的各项机制,相关工作情况应同时向联勤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各单位之间要通过沟通协调、信息及时抄告、发现和快速处置等手段,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实行地区网格化的监管。

(五)坚持依法行政,确保文明执法

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法办案程序,准确适用法律,做到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对拒绝、阻碍执法行为的,要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对于严重的抗法行为,公安机关要第一时间介入,及时予以制止,涉嫌刑事犯罪的,要依法惩处,保障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和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六)加大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开展无证无照整治和规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对无证无照查处取缔行动的宣传力度,公布无证无照经营举报电话、信箱、网址,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各街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认真做好关于无证无照整治和规范工作动态情况信息的报送工作。

 

附件:无证无照经营整治重点行业责任分工

 

 

上海市嘉定区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无证无照经营整治重点行业责任分工

 

序号

整治重点

牵头单位

主要配合单位

1

无证无照食品流通

工商分局

食药监分局、质监局

2

无证无照餐饮服务

食药监分局

工商分局、质监局

3

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

质监局

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农委

4

无证无照美容美发足浴沐浴

工商分局

经委、公安分局、卫生局

5

无证无照经营危险化学品、

易燃易爆品

安监局

公安分局、质监局

6

无证无照经营废旧物资收购

经委

公安分局、工商分局、

环保局、城管执法局

7

无证无照网吧

工商分局

公安分局、文广局、

电信局

8

无证无照KTV(含歌舞厅)、

游戏(艺)机房等娱乐场所

文广局

公安分局、工商分局

9

无证无照职业中介

人社局

公安分局、工商分局

10

无证无照经营旅馆等特种行业

公安分局

工商分局

11

无证无照经营电动自行车

工商分局

经委、公安分局、质监局

12

其他市级专项整治

按文件要求

按文件要求

备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配合相关责任单位开展重点行业整治,对各单位的详细职责分工按照嘉府办发【2011】34号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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