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嘉定区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2012—2016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WA1312001-2012-003 主题分类: 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2-04-05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嘉定区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2012—2016年)》的通知
文 号: 嘉府办发〔2012〕16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关于嘉定区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2012-2016年)》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关于嘉定区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

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2012—2016年)

 

为了进一步深化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完善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基础,根据上海市人社局、总工会、企联、工商联《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的实施意见》(沪人社关发[2012]14号)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现就本区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坚持以人为本,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以实现企业与职工真诚合作、共谋发展、共建和谐、共享成果为目标,以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为重点,加快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促进全区劳动关系和谐水平迈上新台阶,为实现嘉定“十二五”时期“三大奋斗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发展。始终坚持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致力于推动以共建共享为主要特征的企业利益共同体和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建设,促进劳动者素质全面提升和企业可持续发展,实现保护劳动者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的有机统一。

2、坚持政府主导,三方推进。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牵头、三方推进、各方配合的创建机制,通过加强引导、监督和管理,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主体作用,增强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劳动者的法制意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

3、坚持依法依规,长效管理。坚持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全面推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着力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突出问题,完善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努力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预防、监管和调处并重的劳动关系协调体系。

三、目标任务

从2012年起,在全区广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至2016年,全区在地规模型企业创建参与面达到100%,达标率达到90%以上;在地中小企业创建参与面达到80%,达标率达到60%以上;全区劳动关系和谐示范工业园区(村)达标率达到全区工业园区(村)的30%以上。

四、工作内容

1、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体系。按照加强社会建设的工作要求,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体系,形成与嘉定“十二五”时期“全面推进城市化”进程相适应的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新模式。以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推动企业建立自主协调劳动关系长效机制、支持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重点,广泛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扩大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村)创建覆盖面,大力开展劳动关系和谐楼宇、创意园(产业园)创建活动,探索开展劳动关系和谐社区、商业街等其他形式的创建活动。在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和谐模范企业推荐评选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劳动关系和谐示范工业园区(村)创建活动,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启动劳动关系和谐示范镇(街道)创建活动。

2、建立完善和谐劳动关系考核评价体系。围绕我区“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科学制定和谐劳动关系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充分反映劳动关系和谐程度。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创建要求,制定相应的创建标准,完善创建活动的内容和方式。适时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测评和认证,探索以和谐劳动关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建设。各街镇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不断完善本地区和谐劳动关系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

3、不断巩固完善激励和退出机制。把创建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进一步形成“党政主导,三方推进,各方配合,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在确保原有激励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的基础上,给予创建达标单位更多政策层面的支持,充分调动企业参与和深化创建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典型培育和宣传,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创建单位和个人推荐为市级和全国先进。完善企业劳动关系和谐档案及相应的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复查制度和退出机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每两年对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组织一次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发生群众举报并查证属实的单位,限期整改,若单位拒不改正,或属恶意违法,经本级劳动关系协调联席会议审核后撤销其称号,并向上级劳动关系协调联席会议报备,同时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方法和步骤

1、2012年上半年,完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创建活动激励措施;研究制定劳动关系和谐示范工业园区(村)创建标准;研究制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目标考核实施办法;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启动新一轮创建活动。

2、2012年至2016年,各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依据本轮创建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创建活动全面深入扎实开展。

3、按照分级分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创建工作实行逐级自荐(推荐)申报、分类考核验收、定期命名表彰。对申报区劳动关系和谐(模范)企业、区劳动关系和谐(示范)工业园区(村)的单位,根据不同的创建形式,采取职能部门审查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每年组织一次考核验收,符合创建标准的单位,进行社会公示后由区政府命名表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委、政府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主导作用,强化政策导向。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整合力量,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各街镇要把创建活动作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根据本地实际,研究创建标准,细化创建内容,探索创建办法,保证各类企业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公平公正的评价,努力提升劳动关系和谐程度。

(二)强化职能分工。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和有关部门要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牵头组织和统筹协调等工作。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部门工作与创建指标体系的有效衔接,明确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项目和推进措施,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三)推进信息公开。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信息服务平台,提供网上受理申报和业务指导服务。建立创建工作信息简报制度,定期印发创建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通报区域劳动关系和谐状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和正确的舆论导向,切实提高社会知晓度和参与面。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政策留言板

政策留言板只接受对本页(该条)政策的咨询和评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