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嘉定区2021年度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任务的通知
索 引 号: WA0304005-2021-001 主题分类: 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3-30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嘉定区2021年度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任务的通知
文 号: 嘉府发〔2021〕9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按照全面落实“上海2035”总规、实施《上海市国土空间近期规划(2021—2025)》和《上海市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近期规划》),强化国土空间高质量利用有关要求,为切实守住建设用地规模底线,有效保障发展用地需求,根据国土资源利用计划联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现将我区2021年度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任务分解下达,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坚持规划引领,保障空间资源

各镇(管委会)应结合郊野单元规划和增减挂钩实施规划的编制,重点落实实施减量的地块,通过锁定减量地块,形成“一地一档”,狠抓落实,全力推进,确保完成年度下达的减量任务。同时,各镇(管委会)应以《近期规划》为引领和依据,结合镇(管委会)实际情况,对5年期内实施减量建设用地的规模、结构、布局及年份等进行合理安排,形成项目计划库,落实计划跟着项目走,优化我区土地资源利用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保障国民经济发展用地需求。

二、聚焦重点区域,确保依计推进

各镇(管委会)制定减量计划时应优先考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整备引导区、水源保护区、薄弱村集中区域、生态走廊以及“三高”(高铁、高速、高压线)两侧低效建设用地等区域的地块,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引导区及生态廊道内的低效建设用地。同时,各镇(管委会)要做好减量化工作的统筹安排,确保严格依照年度计划推进。

三、加强用途管制,落实耕地保护

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工作是耕地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镇(管委会)要增强认识,落实责任,严格管控复垦质量,明确用途管制,加强后期管护,禁止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破坏耕地,严格防范“耕地非农化”及“耕地非粮化”,真正实现耕地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

四、实行考核奖惩制

为确保减量化工作顺利推进,区政府实施奖惩考核制度,减量化工作列入区政府对各镇(管委会)的年度绩效考核。对完成情况较好的镇(管委会)予以适当奖励,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占补平衡指标;对不能完成下达任务的镇(管委会),将暂停审批镇(管委会)的各类土地供应。

特此通知。

 

附件:嘉定区2021年度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任务表.pdf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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