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定区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产业发展千亿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WA1306001-2021-001 主题分类: 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03-19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定区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产业发展千亿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文 号: 嘉府办发〔2021〕9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嘉定区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产业发展千亿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

 

 

嘉定区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产业发展千亿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5年) 

为深入推进嘉定区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产业建设,全面加快区域产业变革,把握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调整战略机遇期,根据《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国发[2011]4号)、《关于本市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沪府发[2000]54号)战略部署和总体目标,基于我区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产业现状,在新起点上谋划新发展、增添新动能,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上海智能传感器产业园作为上海集成电路产业“一体两翼”布局重要组成部分的产业部署,重点发展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产业,进一步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全力建设嘉定工业区智能传感器及智能硬件核心综合产业集聚区、安亭汽车电子特色产业集聚区、徐行-菊园智能制造特色集聚区。

二、基本原则

——突出发展重点。突出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产业发展重点,从以新能源汽车为代表的汽车电子芯片、以MEMS传感器为代表的物联网芯片、以精准医疗为代表的高端装备核心和关键芯片三大产业方向入手,培育具有嘉定特色的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产业;依托上海智能传感器产业园建设,以“一核两区”为基本思路,围绕重点产业集聚区建设,构建多元集聚的产业生态布局。

——坚持创新思维。围绕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加快构建和完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推动产业功能型平台建设,聚焦“超越摩尔”先进传感器研发中试线、12寸先进传感器工艺平台等重大项目平台;深化院地合作,持续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一批成果转化,加强产学研对接与科技成果推介;培育创新主体,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科技小巨人、区科技“双创券”等科技政策,激发科技创新动力。

——把握全局导向。坚持全区一盘棋,科学规划布局产业发展,以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产业助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标浦东张江、临港,差异化发展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产业,打造上海集成电路领域新地标;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形成长三角感存算一体化的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模式,成为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的重要一环。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实现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相关产业产值突破千亿元,实现产业规模迅速扩大、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生态体系基本完善。

——产业规模迅速扩大。持续扩大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相关产业规模,力争到2023年实现产业经济规模600亿元,其中工业企业产值达到480亿元,到2025年产业经济规模超过千亿元,其中工业企业产值达到800亿元。积极培育行业领先的技术型企业和研发中心,到2025年,引进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企业300家,销售收入超50亿元的产业领军企业不少于2家,产业研发中心不少于3家,将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产业打造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新高地。

——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组织实施一批重点产业化创新工程,围绕集成电路装备材料创新中心、MEMS传感器产业基地、12寸先进传感器工艺平台等重点项目,布局若干技术先进、特色突出、优势互补的高水平创新平台,提升区域创新支撑能力。

——生态体系基本完善。依托中科院微系统所、光机所、国家智能传感器创新中心、传感器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等创新资源,围绕区域重大产业平台项目,推进相关产业联盟建设,打造产业集群,完善产业生态体系,逐步形成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产业生态圈。

四、重点任务

围绕千亿行动方案建设目标,重点实施九大任务,提升区域创新实力、活力和辐射力,服务全市和长三角地区。

(一)强化规划布局

1.做好产业空间规划。围绕上海智能传感器产业园“一核两区”规划布局,把握好区域内“存量”与“增量”的辩证关系,升级“存量”、发展“增量”。向“土地存量”要“发展增量”,由上海智能传感器产业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园公司)梳理园区内可开发区域产业用地情况,制作招商地块,必要时在原有产业空间规划基础上进行合理拓展。(牵头单位:产业园公司;责任单位:区投促中心、区规资局、嘉定工业区、安亭镇、菊园新区、徐行镇)

2.落实产业经济目标。充分发挥相关街镇、职能部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思想意识和责任意识。对照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表,将工作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逐条逐项完成各类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其中嘉定工业区、安亭镇、菊园新区、徐行镇围绕上海智能传感器产业园重点落实,其他各街镇依托现有重点企业与优势项目推进属地管理,压实主体单位责任。(牵头单位:区经委;责任单位:产业园公司、各街镇)

3.深化产业园主体建设。支持上海智能传感器产业园公司探索市场化道路,形成实体化、专业化运作框架,建立市场化薪酬体系及相关考核机制。建设一支专业能力过硬、服务素养优良的招商团队,切实发挥产业园公司在智能传感器产业招商方面的主力军、野战军作用。深化产业园主体建设,明确三大集聚区及四大街镇工作主体,建立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牵头单位:产业园公司;责任单位:区经委、区投促中心、相关街镇)

(二)推动产业集聚

4.建设以嘉定工业区为核心区域的产业集聚区。以嘉康物联网芯天地为核心,以国家智能传感器创新中心为牵引,建立面对消费类、机器人、智慧家居、智慧教育、智慧驾驶及交通、大健康等应用领域,覆盖系统级、模组级、AI算法及软件平台、核心元器件等智能硬件产业上下游企业的产业集聚区及技术高地。(牵头单位:嘉定工业区;责任单位:区经委、区科委、区投促中心、区规资局、区人社局、产业园公司)

5.建设徐行-菊园智能制造与创新产业集聚区。徐行镇依托张江集聚区科嘉示范园平台及“盛创39”企业家园,重点建设以传感器和智能硬件产业为导向,打造功能完善、适用于产业技术中试放大、可容纳一定数量创新企业的综合园区,成为创新成果转化地、创新主体集聚地和创新要素集散地。菊园新区依托丰富的配套科技创新创业资源,在平城路沿线设立创新产业集聚区,建设机器人高端智能伺服产业基地。(牵头单位:徐行镇、菊园新区;责任单位:区经委、区科委、区投促中心、区规资局、区人社局、产业园公司)

6.建设安亭汽车电子软件与示范应用产业集聚区。安亭镇充分利用汽车城核心区已有的产业氛围、人文环境、配套设施吸引相关企业入驻,凝聚和培养一批具有行业知名度的软件相关企业,攻坚汽车智能化、网联化的技术高地,建设安亭汽车电子软件与示范应用产业集聚区。(牵头单位:安亭镇;责任单位:区经委、区科委、区投促中心、区规资局、区人社局、产业园公司)

(三)发挥创新资源优势

7.培育创新主体。研究出台加快本区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加大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产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科技小巨人、区科技“双创券”等科技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和科技服务精准度,激发企业科技创新动力,助推科技型企业健康快速成长,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同时加大张江专项政策宣导,引导各类创新主体积极申报,使张江专项政策对产业园区全覆盖。(牵头单位:区科委;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商务委、区规资局)

8.推动产业孵化。各街镇、产业园公司要积极盘活存量物业楼宇,筹措建设一批优质孵化承载空间,通过营造孵化载体和提供投融资对接服务等方式帮助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初创企业站稳脚跟、发展壮大。(牵头单位:区科委;责任单位:区经委、区商务委、产业园公司、各街镇)

9.推动区域内创新资源开放。充分利用嘉定科技“双创券”政策,推动一批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形成长三角一体化的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模式。围绕区域内现有创新资源,以功能型平台与国家智能传感器创新中心为抓手,充分开放共享包括中科院微系统所、光机所、硅酸盐所、上大、同济等高校重点实验室资源,推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合作开放形成行业内共享资源,联合打造产业链所需求的综合性测试与开发环境。(牵头单位:区科委;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商务委)

(四)深化产学研用合作

10.深化院地合作。持续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充分发挥中科院上海微系统所、中国电科32所等在智能传感和物联网方面的技术研发优势,推动相关技术就地转移转化和产业化;推动上海大学微电子学院发展,加快智能传感和物联网领域高端人才引进与培育。(牵头单位:区科委;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商务委、各街镇)

11.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鼓励多主体参与协同、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广泛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强政策引导,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对优秀产学研合作项目给予政策扶持;强化科学研究、技术研发、管理等各领域的创新创业人才互动交流,将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科技创新人才作为一项长期使命。(牵头单位:区科委;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商务委、区人社局、各街镇)

(五)构建公共服务平台

12.加快建设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以国家智能传感器创新中心为抓手,推动先进传感器量产测试服务平台、传感器工程检测验证服务平台、8寸MEMS工艺制造平台、12寸先进传感器工艺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展集成化、智能化、网络化传感器系统,突破加工、封装与系统集成等关键技术,推进感知、存储和计算一体化的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应用。(牵头单位:产业园公司;责任单位:区经委、区科委、嘉定工业区、国家智能传感器创新中心)

13.推进建设大数据产融合作服务平台。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加强资本引入,做好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产业项目与资金的对接,形成“基地+基金”模式;持续推进大数据产融合作平台建设,依托大数据信息技术及第三方企业征信数据库,充分整合共享金融信息及信用信息,通过政策引导、活动对接等提升金融服务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产业的能力和效率,建立政府、企业、金融机构无缝对接合作机制,切实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有效性。(牵头单位:区经委;责任单位:区国资委、区投促中心、区国资集团)

(六)推动重大创新工程与创新平台建设

14.抓好重点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统筹招商力量,组建区级传感器及物联网产业领域专业招商团队,引进一批技术水平一流、核心竞争力强的传感器及物联网行业龙头企业;制定招商活动年度计划表,积极参加国家级、市级传感器及物联网产业重点推介活动,打响上海智能传感器产业园品牌知名度,打造一批在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论坛。(牵头单位:区投促中心;责任单位:区国资委、产业园公司、区国资集团、各街镇)

15.加快项目落地效率。树立“项目为王”意识,不断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早见成效。加强要素资源的保障,优先为急需落地和重点项目解决用地问题,破解要素瓶颈制约,推动上海集成电路装备材料创新中心项目、上海MEMS传感器产业基地项目、国家智能传感器创新中心项目等重点项目落地,确保完成产业经济发展目标。(牵头单位:区经委;责任单位:区投促中心、产业园公司、各街镇)

(七)推进智慧城市示范应用建设

16.推动民生服务、社会治理创新、智慧城市地标等一批示范项目建设。开展智慧城市建设领域和“互联网+”产业创新发展领域、5G+创新示范领域等专项政策申报评审工作,持续激发城市建设活力;开展智慧城市体验周活动,宣传智慧城市示范应用。(牵头单位:区科委;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商务委、各街镇)

(八)加强合作交流

17.参与并组织专业论坛活动。联合举办全球智能传感产业峰会等传感器产业知名活动,发起产业专场交流探讨活动;持续举办好长三角科技成果交易博览会,设置上海智能传感器产业园展位;组织参加世界人工智能大会、全球智能传感产业峰会等产业领域峰会等交流活动,依托《关于嘉定区进一步鼓励智能传感器产业发展的有关意见》补贴一定展位费等相关费用,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合作交流。(牵头单位:区投促中心;责任单位:区经委、区商务委、区科委、产业园公司)

18.强化专家委员会职能。充分依托嘉定区智能传感器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产业交流活动,举办相关技术论坛、科技沙龙,针对标准进展、产业协同、应用创新等方面展开探讨并为企业提供专业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前瞻思考,组织行业专家会诊行业发展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开展精准调研与专题探讨,为区域经济发展建言献策。(牵头单位:区经委;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科委、区投促中心、国家智能传感器创新中心)

19.推进长三角协同联动。依托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以嘉定新城扩大区域为契机,以国家智能传感器创新中心、中电海康集团、中电科56所为牵头单位,以嘉定上海智能传感器产业园、杭州青山湖微纳智造小镇、无锡慧海湾物联网小镇为承载区,构建长三角“感存算”一体化协同创新机制和示范。组建国家感存算技术创新中心(筹),以感知、存储、计算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应用为核心,打造全产业链尤其是长三角创新资源集聚、开放、高效的跨区域跨领域的综合性技术创新平台。(牵头单位:区科委;责任单位:区经委、区投促中心、产业园公司、国家智能传感器创新中心)

(九)加强品牌宣传

20.打造产业品牌。举办产业展会和学术论坛,打造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论坛品牌;坚持招育并举,培育一批在各自领域占据领先地位的本土龙头骨干企业,推动其成为区域传感器及物联网产业的代表品牌;制作上海智能传感器产业园投资手册、宣传册等,将上海智能传感器产业园建设成为嘉定智能传感器产业发展的特色品牌。(牵头单位:产业园公司;责任单位:区经委、区投促中心、各街镇)

五、保障措施

1.强化机制保障。以上海智能传感器产业园建设嘉定工作领导小组为引领,带动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及时解决产业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做实做强上海智能传感器产业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牢牢把握产业园建设的重要地位,推进区域智能传感器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2.强化政策保障。围绕《关于嘉定区进一步鼓励智能传感器产业发展的有关意见》及《<关于嘉定区进一步鼓励智能传感器产业发展的有关意见>实施细则》,支持区域内企业投融资、降低成本、研发创新,强化政策对产业的引导与保障作用。(牵头单位:区经委;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科委、区投促中心、区财政局、区市场局)

3.强化人才保障。完善区域内人才政策,优先保障区传感器及物联网产业核心项目人才落户,吸引更多人才安居;对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相关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安居、就学、就医等公共服务的绿色通道制度,提供嘉定精英人才服务卡。对于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产业高层次人才,优先享受区优先人才购房货币化补贴、租房补贴,优先入住区人才公寓。(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经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投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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